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_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进一步加强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遏制了艾滋病疫情快速增长的势头。但目前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防治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男男性行为传播上升明显,流动人群防控工作难度加大,局部地区疫情较为严重。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艾滋病疫情继续保持低流行水平,到2020年全省疫情得到较好控制。
二、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防控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控意识。
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强经常性、针对性宣传。省级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在黄金时间和主要频道播出艾滋病防治知识节目或公益广告。剧场、影院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公益广告片纳入片头广告内容。
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要将艾滋病防治政策与知识纳入主体班次和新进公务员轮训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艾滋病防治政策,正确认识艾滋病。各级政府防艾办应定期对党政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与政策宣讲,努力提高各级党政干部艾滋病防治政策水平。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将《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湖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纳入普法教育的内容。
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继续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中考和高考内容,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将艾滋病防治、禁毒、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健康教育等有关课程,高等院校要通过开设选修课、专题讲座等,加强对大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向育龄人群、流动人群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要发挥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农民工培训学校等多种平台作用,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内设置宣传栏,全面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
(二)强化源头管理,实施综合治理。
把艾滋病防治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与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平安社区、无毒社区创建,健康湖北全民行动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非法采供血、贩毒和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各级特殊病犯监区建设,加强对监管场所的吸毒、卖淫、嫖娼人员和性病患者的强制检测。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加强青少年的培养教育,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将救助工作与扶贫开发紧密结合,努力减少贫困、失学、失业等不利因素,从源头控制和减少传播。
(三)强化血液管理,保障血液安全。
加大采供血管理力度,在血站开展并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试点,提高血液筛查能力,所需费用通过调整血站供血收费标准、合理安排血站经费预算统筹解决。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宣传,积极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组织。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管理,完善并落实预防艾滋病医源性传播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病人防护安全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卫生、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探索建立经输血感染艾滋病保险制度。加强单采血浆站的管理,强化献浆人员的健康教育,提高献浆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严格质量控制,严守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室检测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四)强化监测检测,加大疫情发现力度。
进一步加强监测检测网络建设,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扩大检测服务范围,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检测方法,提高检测可及性。加快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检测点建设,市州级要设立艾滋病确证实验室,所有妇幼保健机构、综合性医院、性病诊疗机构、产科医院(门诊)、人口计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具备艾滋病、梅毒初筛或快速检测能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开展艾滋病病毒和梅毒的检测咨询,逐步扩大免费检测覆盖面。将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内容,按照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艾滋病疫情。
(五)强化综合干预,阻断疫情传播。
要强化公共场所业主的艾滋病防治责任,将其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安装安全套销售装置并摆放或提供安全套作为工作检查的内容。要落实对利用公共场所提供服务人员半年进行一次艾滋病性病检测的制度,加强对易感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配偶的随访和管理,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婚内传播的干预措施。要规范性病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对性病病人的治疗和综合干预。
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提高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服务质量,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相互衔接的治疗机制以及异地服药的保障机制,将阿片类药物成瘾者最大限度纳入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范围。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可建立延伸服务点,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在药物维持治疗难以覆盖的地方,继续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降低艾滋病传播风险。
将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工作扩展到全省。各级各类提供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艾滋病病毒、梅毒及乙肝、丙肝免费检测和咨询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措施。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关怀救治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关怀救助,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各地要结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采取责任到部门、到人的办法,切实落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包保责任制”,实行检测、干预、治疗、关怀全程服务,无缝对接。
继续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和医院治疗为主的免费抗病毒治疗服务体系,加强对感染者的定期检测和心理干预,建立病人异地治疗保障机制,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抗病毒治疗的质量。充分发挥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作用,扩大中医药治疗的规模。将监管场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省和地方艾滋病防治规划。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病毒检测和病人的抗病毒治疗工作,健全对感染艾滋病病毒违法者的监管制度,做好其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食品药品监管、民政等部门在修订省补充基本药物目录时,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目录中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种类,扩大用药范围,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包括艾滋病病人在内的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及晚期病人的情感支持和临终关怀。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医疗救助、大病关怀救助和慈善救助。要紧密结合扶贫开发,支持感染者和病人开展生产自救。继续将艾滋病疫情特别严重的贫困村纳入省重点扶持范围,扶持发展特色经济,改善交通、饮水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落实上述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对省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每人每月补助100元生活费。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另行下发。
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防控
疫情严重地区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一县一策”的防治策略,探索和完善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防控工作模式,强化科学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措施覆盖面和工作质量。继续推进艾滋病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强对示范区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综合实施艾滋病、性病防治措施。
针对流动迁移人口,各地要建立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责任制,省际、市州、县区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补、服务互动,建立流动人口宣传、干预、救治等综合管理服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各市(州)对辖区内疫情较重的县(市、区)要实行艾滋病防治目标管理。既往经供、受血途径感染艾滋病疫情较重地区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保障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努力消除社会歧视,真情帮扶,有效稳定艾滋病群体。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和利用艾滋病感染者、病人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基础工作,健全长效机制
(一)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是艾滋病防治的责任主体,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好当地的艾滋病防治“十二五”行动计划。继续实行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把艾滋病防治纳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落实防治责任。要进一步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组织推动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切实落实防治责任。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开展。
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落实艾滋病性病防治专项经费。各级政府按不低于当地总人口人均03-05元的标准,安排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逐年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引进国际防治资源,动员和引导企业、基金会、有关组织和个人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科学预算和安排艾滋病防治经费。要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探索资金科学分配使用办法,向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倾斜。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能力建设,夯实防治基础。
建立完善与防治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市(州)政府防艾委应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配备专人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集中关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监管场所要设立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要加强定点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的学科和能力建设,提高综合诊疗能力。要落实国家对艾滋病
防治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稳定防治队伍,调动防治人员工作积极性。对于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要给予表彰奖励。
(四)动员社会力量,创新管理制度。
充分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以及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其在宣传教育、预防干预、关怀救助等方面开展工作。
动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有关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求申请成立从事艾滋病防治类社会组织的,民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其依法申请登记,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发挥专业机构、大专院校的作用,开展应用性研究,加强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吸收借鉴其他国家的防治经验,提高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水平。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2013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意见2013年,XX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县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新政办〔2013〕22号),以“两降一升”为目标,把......
镇人民政府2018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2018年来,我镇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县委、政府及xx县重传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入广泛......
各位领导,同志们: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禁毒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我乡禁毒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讲三点意见。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禁毒与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 〔2011〕5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加强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防止艾滋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以及《四川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