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_中国人民银行结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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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2008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桂林市中心支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 工作情况概述
一、增强领导干部政务公开意识,落实责任,提高推行政务公开的自觉性
(一)将政务公开的相关法规、文件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了桂林市中心支行党委政务公开意识和管理能力,提高了全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组织召开桂林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联络员会议,以会代训,对政务公开目录中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责任科室展开
讨论,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就一些不确定问题达成共识。经过认真梳理,最终形成《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目录》,目录确定了80项政务公开信息,分别由办公室、人事科、货币信贷管理科、调查统计科等9个科室负责落实。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2008年4月,桂林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拟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评议监督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桂林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内容。至此桂林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框架基本完成。
三、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网站建设
在完成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目录编制工作的同时,桂林市中心支行以便民为原则,积极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一是与桂林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在桂林市门户网站开辟“中国人民银行”链接通道,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二是在科技部门支持下,充分发挥内联网优势,开辟政务公开网页,努力实现辖内政务公开工作的网上学习与交流。
四、积极策划,扩大宣传
桂林市中心支行充分借助内联网、行内电子屏幕、标语横幅、宣传版报等多种方式宣传政务公开内容,介绍中国人民银行机构职责、金融服务信息、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流程等等,并将2008年6月14日定为“政务公开宣传日”,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央行”为主题,将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向纵深推进。
2008年6月14日,桂林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悬挂横幅、设置版报、为周围群众讲解个人征信知识、反洗钱知识、中国人民银行的办事流程等等,并为群众提供现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服务。当日,共散发各类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待咨询200余人次。
五、加强对辖内各县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
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宣传工作的同时,桂林市中心支行积极与辖内各县支行联系,了解其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据调查,目前辖内各县支行政务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普遍存在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公开形式受限等问题。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职能制度类: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简介及机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内设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桂林市中心支局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评议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等内容;
(二)金融服务类:包括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表、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引、金融稳定再贷款审批程序、银行账户信息协助查询指引、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引等内容;
(三)中国人民银行业务行政许可类:包括申请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业务流程图、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申办程序及内容简
介、流程图、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乡镇国库业务审批流程图、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申请审批流程图、贷款卡发放核准审批流程图及办理行政许可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
(四)外汇管理业务行政许可类:包括外汇管理业务行政许可项目及外汇管理业务审批流程图等内容。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桂林市政府开办的政务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通过行内的电子触摸屏形式予以公开;
三是通过在行内对外办理行政许可业务的窗口部门摆放政务公开相关宣传资料,如中国人民银行职责、行政许可的办事程序等,供客户阅读或领取,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四是通过召开会议、转发文件、下发通知等方式对金融机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五是外出设点,主动的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到街头、农村、企业及金融机构。利用各种宣传日、宣传月活动,在社会上广泛公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内容。
第三部分 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自2008年5月政务依申请公开业务正式对外办理以来,桂林市中心支行尚未受理一起政务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桂林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不具体报告不公开的信息内容)。
第四部分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桂林市中心支行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8年桂林市中心支行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式不足。目前桂林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的渠道主要为人民银行办公场所及政府门户网站,对于网络不通、交通不便的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很难开展。计划在2009年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与电信部门联系,开通114咨询服务台。
二、政府信息制度化管理尚需进一步完善。2009年桂林市中心支行将加大对政务公开联络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联络员网站维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实时更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