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福音乐教育及其教学模式_音乐教育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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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福音樂教育及其教學模式
音樂教育的目標就是透過提高人們的音樂素養來造就更多具有完整人格的人。20世紀的音樂教育家們就本著這樣精神與理念,各自主張不同的教學手段,於是形成不同流派的音樂教育法。其中最受國際間矚目的不外乎是達克羅采,奧福,高大宜及鈴木四大音樂教學教育法。故稱之為20世紀四大音樂教學主流。
以下就奧福音樂教學法為主要探討對象,將分別由原始來源,教學法之基本理念,教學模式來分析。
壹、奧福音樂教學法之來源
自民國58年比利時籍的蘇恩世神父把奧福音樂教學法引進台灣之後,已近30年,在這期間有許多以奧福音樂教學法為號召的私人音樂中心,幼稚園成立,甚至在公家的學校或教育當局也在極力推廣。這當然要感謝許多專家們的全力講學,示範和傳播,但是人們喜愛奧福教學法還不只因為專家們的魅力,更在於奧福教學法本身的特質及所帶給人們的音樂效應。
貳、卡爾.奧福的生平
★ ★ 1895年7月10日生於巴伐利亞慕尼黑。
★ ★ 1907年轉學到威特斯巴赫中學,得以擁有較多的時間從事音樂活動。
★ ★ 1909年寫下第一首鋼琴改編曲,也中輟了高中課程,因而引起家庭的不滿,但後來參加高中畢業考之補試,得以平息眾怒,然其本人認為毫無意義可言。
★ 1920年受教於Heinrich Kaminski。★ ★ 1924年於Guntherschule任教,主要是為該校舞蹈課程作曲。
★ ★ 1928年Gunild Keetman(凱特曼)加入此學校。
★ ★ 1928年Karl Maendler,依照Orff的指示,造出第一部木琴供Guntherschule使用。
★ ★ 1931年與凱特曼女士合作出版第一冊Orff-Schulwerk ,此書並非以後所稱的奧福兒童音樂,但充滿拉丁音樂的節奏感,並以直笛及敲擊樂器來組合表現音樂。
★ ★ 1935~1936完成Garmina burana(布朗詩歌),大獲成功。★ ★ 1936年為柏林奧運會開幕禮作千人兒童舞蹈表演的交響伴奏曲,從此之後受邀於德國各地講演教學法,並停止教學而專心作曲。
★ ★ 1938年完成Der Mond(月亮)。
★ ★ 1942年發表Die Kluge(節儉的婦人),是他最成功的作品。★ ★ 1945年Guntherschule被毀於戰火。
★1948年巴伐利亞無線電台Dr.Walter Panofsky力邀奧福為
電台兒童節目作曲,播放之後,許多人希望有奧福樂器,因而促使Studio49工廠出產奧福樂器,而這工廠也成為Orff-Schulwerk的重要支助者。
★ ★ 1949年,其較現代的作品Antigonae首演,是一部結合戲劇.舞蹈.音樂於一體的作品。
★ ★ 1950年第一冊德文版之奧福兒童音樂正式出版,即Music fur Kinder。★ ★ 1982年逝世。
(以上奧福生平節錄自本世紀四大音樂教育主流及其教學模式,鄭方靖,民82年,奧福教育出版社,P43~44)參、奧福音樂教育之基本理念
(一)哲理依據
奧福教學法的最初基本根據不是教育,而是奧福本身對音樂的體認,以及從Guntherschule的工作過程中觀察實驗所得的理念,以後投入為兒童作曲,才仔細深入為兒童音樂教育來思考,以下我們從幾段話來一窺其哲理根據: ★ ★ 音樂必須與律動.舞台及語言相結合才能產生意義。★ ★ 什麼是基本要素音樂呢?---包括簡單的連環結構.頑固伴奏.小規模迴旋曲,它是原始的.自然的,甚至只是一個肢體上活動,任何人都可以學習而享受它,因此它適合孩童。★ ★ 節奏的訓導必須從幼小時開始。
★ ★ 教導孩子最自然的起點是屬於孩子的節奏,以及古老到適合於孩子的歌曲。
★ ★ 缺乏音樂性的孩子是不存在的。
★ ★ 奧福本身從希臘古文字對音樂的解釋-包含所有藝術表現(說話.語言.律動.樂器.舞蹈.歌唱)-得到兒童音樂的新定義。(蕭奕燦,明日世界-談卡爾奧福教學)他的這些思想,幫助我們往下理解整個奧福音樂教學的理念。(二)教學目標
美國名教育家杜威倡導實驗主義式的教育,主張過程重於結果,而奧福音樂教學正是這樣的一種教學,究其教學目標有: 1.幫助學生累積音樂經驗: 不管採用何種方式或經由任何管道,所有的音樂要素最初以其原始簡易的型態展現給學生,學生在經驗中,探索種種音樂現象的特質,然後再漸次推演至更複雜形式的音樂。國內研究奧福音樂教學法的專家蕭奕燦老師,在明日世界一書中,曾提出一些說明「把感性與知性分開來學習,孩子可以經過一段長時間的感性學習(歌唱.語言.律動.合奏…等)確實建立學習音樂的興趣和能力,再給予知性學習(音符.讀譜.樂理.和聲…等」而這裡所提到的感性學習,即指去經驗音樂。不同的年紀,不同的程度,經驗不同的音樂,探索出不同層次的音樂現象與特質,再進一步吸收不同層次的音樂知識。經驗隨著時空的變遷可以是無止境的,孩子若懂得如何在經驗音樂中探索,則其音樂能力的成長也將無止境。其經驗探索的對象包括空間.聲音及結構。2.幫助學生發展其潛在的音樂性(Musicality): 從奧福本人的思想中,認為每一個人都有音樂性,這種音樂性不但可以引發人對音樂的興趣與喜好,也能帶領在經驗音樂的過程中有更高層次的回應或更深入的探索。甚至最後培養出孩子音樂的即興創作能力。但基本上音樂性建立在表達音樂及理解音樂的兩項基本能力上。
這樣的教學目標,不免令人有過於籠統之感,其實也因如此,教師教學的空間很大,付給教師許多不受限的自由,而學生也在這麼大的空間中經驗,探索學習,任何不留空間給學生經驗,探索的音樂教學活動,都不算是奧福教學法。這正是根據奧福教學精神所延伸出來的音樂教學目標。
(三)教學方法
律動.歌唱(包括說白).樂器合奏與即興創作是奧福音樂教學的主要手段。透過這些方法引導學生經驗,探索音樂,也透過這些手段幫助學生發展出潛在的音樂性。1.1.律動:
包括了舞蹈及律動。由於奧福本身對舞蹈的喜愛,將音樂與舞蹈的方式結合起來,至於律動本身對於人們對音樂感應力的提昇,具有絕對的正面效果。律動在奧福教學的範疇中,是一項最基礎的運作方式,透過它,讓學生來經驗與探索空間,鼓勵學生去感受種種自然動作(如走路.跳.爬…)的重量.力度.方向.形式…,然後給學生一些指導(例如加入呼吸.感覺心跳…),於是學生學習配合老師的指導讓自然的動作更富美感與音樂性。2.歌唱:
奧福在1948年為巴伐利亞廣播電台寫作兒童歌曲時,才發現歌唱與說白對孩子音樂教學的重要性。事實上,在整個奧福教學體系中,歌唱.說白及樂器同樣是引導學生經驗及探索聲音的主要手段。尤其在孩子還小時,樂器並非適合每位孩童,因而歌唱及說白便扮演著探索聲音的主要角色。不過,除了唱歌.唸童謠之外,也可以由一些口技讓孩子體驗聲音,例如:
因此,在這裡,不妨把唱歌廣義化,較能切合奧福教學法的理念。
3.樂器合奏:
除了人的喉嚨,樂器也是聲源之一,故與唱歌同為探索聲音的主要手段,奧福樂器發展至今,已顯得種類繁多,囊括了天然樂器.自製樂器.身體樂器.及奧福樂器。分別如下:(1)(1)天然樂器:
生活周遭,可以發生聲音的任何物體。如: 石頭.破鍋子.地板.桌子.杯子…(2)(2)自製樂器:
奧福的教師喜歡讓孩童們,藉著自製一些樂器來了解樂趣的特質,當然這些樂器也可以用來合奏。(3)(3)身體樂器:
從口到手,到腳及身體各部位,只要能拍擊出聲音,都成為教學的工具。
(4)(4)奧福樂器:包括四大類 甲.有調敲擊樂器: a.片樂器:包括高.中及低音鐵琴.木琴及鐘琴 b.定音鼓
乙.無調敲擊樂器
a.皮質類:手鼓.小鼓.大鼓.曼波鼓…
b.木質類:木魚.響棒.響板。
c.金屬類:銅鈸.三角鐵.小鈴.小鐘.雙鈴.沙鈴.鑼。
丙.笛子: 即木笛,有大小不同的木笛,如Soprano recorder,Alto recorder,tenor及Ba recorder等等。
丁.弦樂器: 有吉他.大提琴.低音提琴。
樂器是執行手段的工具,有可能因地域性的差異,而有必要採用本土性的樂器。基於奧福基本要素音樂之原理,本土樂器的採用,只要能配合教學目標,應該是可接的。4.即興創作: 雖然即興創作可以經由許多方式或管道來進行,例如:唱歌.敲擊.律動.木笛吹奏。不過在奧福教學法,即興創作是探索音樂形式(曲式)的主要手段。因為曲式提供許多即興創作的素材,從一個短短的動機.模式.問答句,樂句到整首音樂。在整個即興創作的過程中,學生接受挑戰,獲得成就與滿足,對每一顆小心靈已只有無比的意義。另外,即興創作亦是幫助老師判定各個學生吸收程度的好方法,不過老師自己也要能即興。儘量發揮其想像力來喚出潛在的創作力,是奧福教學法的特色之一。(四)教學內容
奧福樹它描述了奧福教學法最概括的教學內容,這棵樹的樹葉可說是奧福教學法所要教給學生的具體內容。
(五)教學法則
奧福教學法在教學內容方面留給教師極大的空間,對於教師實際教學時則主張應有相當機動即興的能力。不過以下幾項法則卻是教師們應遵循的最基本法則: 1.由模仿到創作---2.由個別到整體 3.由簡單到繁複 4.由部分到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