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比赛参赛细则_舞蹈比赛参赛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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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戏剧比赛参赛细则
承办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一、比赛分组及节目形式
1.分组:比赛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普通高校非艺术类专业的大学生,乙组为艺术院校、师范院校、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2.形式:节目形式有戏剧小品、歌舞剧、戏曲等。
二、报送节目的要求
1.本届比赛参赛人员必须为我省全日制高校的本科生、专科生及全脱产研究生,并且同一作品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同一学校乙组(专业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普通组)演出。
2.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甲组、乙组各限报1个作品参赛。各高校可以从戏剧小品、歌舞剧、戏曲等形式中任选一种参赛。比赛期间一律不得更换参赛作品,违者将视为弃权。
3.节目时间及人数:每个节目不超过12分钟,每个节目参赛人员不超过8人。
比赛日程安排
1.戏剧比赛地点在南京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
2.2011年4月1日—4月10日,各参赛学校进行网络及书面报名。
3.2011年5月13日下午2点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10号楼二楼(随园音乐厅)召开各校领队会议,进行抽签。
4.2011年5月24日9:00—17:00在宁高校报到、排练走台;2011年5月25日9:00—17:00宁外高校报到、排练走台。
5.2011年5月25日19:00召开领队会议。
6.2011年5月26日—27日,进行比赛。
四、奖项设置
1.艺术表演奖:甲、乙组分设特、一、二、三等奖。
2.优秀创作奖:在甲、乙组申报原创作品中评选。
3.指导教师奖:甲、乙组获得特、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
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设领队老师一名。参赛选手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本次大赛组委会报到登记,领取参赛证(可由领队代领)。
2.比赛所需的背景音乐请备好DV和VCD两种格式文件,一式两份,注明学校名称和节目名称。
3.比赛时使用灯光与音响及幕布由组委会提供,不可自带灯光、音响和幕布。
4.组委会只提供桌子、椅子等基本道具,其他所需道具请自行解决。
5.走台由本次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比赛时领队和选手须持参赛证到后台报到,并在统一的休息室内候场。
6.参赛人员食宿可由组委会协助联系,费用自理。
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登录江苏教育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并于2011年4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组委会指定信箱(E—mail:zhangpu@mail.njust.edu.cn)。
2.组委会通讯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文化艺术素质教育中心,邮编:210094。
3.组委会联系电话:025—84303087、84315854;传真:025-84315854;联系人:张璞、高
小安、王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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