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中级专卖管理员技能鉴定重点(证件)_烟草营销中级技能鉴定
烟草中级专卖管理员技能鉴定重点(证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烟草营销中级技能鉴定”。
证件管理
1.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补办申请等7类,其中,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为许可类事项的申请,其他申请类型为管理类事项的申请。
2申请基本要求:1申请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2申请方式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2.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的方项依法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若行政机关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申请事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对并签名确认。申请人拒绝签名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核查记录上注明情况。11.听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申请人和已知的利害关系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对主动举行的听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告有关事项。②听证应当公开进行。③为确保听证的公正性,听证制度一般实行职能分离原则、①企业法人资格发生变化的;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取得零售类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或字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2)处理程序
零售户提出变更申请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申请相关内容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式: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
3.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①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②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③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④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4.形式审查主要内容:(1)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2)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5)其他事项。
5.烟草专卖许可证形式审查的结果(1)申请事项属于依法不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立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权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此规定适用于下列三种情形 ①超越法定事务管辖权的事 项。②超越法定级别管辖权的 事项。③超越法定地域管辖权的事项。(3)对于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且该申请事 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
6.对于申请的实质审查,有的可以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有的则需要采用实地核查的方式。
7.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可以排除以下申请人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资格:①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②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申请人;③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人;④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如果申请人具有上述情形的,应当作出依法不予行政许可决定。8申请材料的真实性9.申请人是否具备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法定条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②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③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④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工 作人员核查要求:①2名以上专卖工作人员共同进行;②实施核查前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向申请人表明身份;③核查工作必须是在申请人在场时进行,核查完毕后应当场制作核查记录,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制作现场图,交由申请人核
回避制度。④听证应当进行质证和申辩。⑤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12.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①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 ②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周围; ③申请人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④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⑤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⑥申请人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三年内提出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13.法定期限: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 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理 由告知申请人。
14.受理在先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因合理布局所限,无法都给予行政许可的,应当根据受理的先后顺序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许可证决定符合要求: 1符合法定程序;2符合法定条件;3符合法定期限;4受理在先原则;5说明理由,告知权利。
15.许可证变更(1)发生条件
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如果被许可人提出变更的内容依法属于另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应当重新申请行政许可。
(3)所需材料
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②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③原许可证正副本;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⑤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6.延续 处理程序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在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经营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3)所需材料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表;②原许可证正副本;③工商营业执照副 本;④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 的其他材料。
17.停业(1)发生条件根据引起原因的不同,停业可分为被动停业和主动停业两类。
(2)处理程序: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需要暂停营业的,应在停业前七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3)所需材料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申请表;②许可证正副本;③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8.恢复营业 按照引起停业的不同原因分类,恢复营业也可分为被动恢复营业和主动恢复
营业两类。(1)发生条件:卷烟零售户停业理由消除或者停业期限届满后需要重新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应当办理恢复营业手续。
19.歇业(1)发生条件: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因经营能力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行政许可事项的终止,属于歇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被许可人在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28.对停业申请的审查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29.对恢复营业申请的审查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31对补办申请的审查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32.行政许可文书的制作 1.申请类文书 :分为《新办申请表》、《变更申请表》、《延续申请表》、《管理类事项申请表》(6)《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应注意问题:①受理的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材料后,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外,应当即时填写此文书并交付申请人或申请材料提交人;②此文书应由受理机关经办人员和申请材料提交人共同签字或盖章;③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付申请人或申请材料提交人,一份由受理机关归档保(8)零售许可卷内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零售许可决定书、送达回证、其他文书材料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9)零售许可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应当填写规范,卷内装订无金属物,并符合档案规定的其他要求;
(10)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保管期限为卷宗建立之日起30年。
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2)处理程序: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需终止经营,应向发证机关提出歇业申请,发证机关应当予以批准,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并将该许可证予以注销。
(3)所需材料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歇业申请表;②许可证正副本;③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0.补办(1)发生条件:被许可人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遗失或者被毁损,且在该许可证有效期限内。(2)所需材料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补办申请表;②遗失或毁损证明;③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5.对延续申请的审查采用书面审查、守法情况调查和实地 核查相结合的方式。26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被许可人现有的经营能力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有效期内有严重涉烟违法行为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予延续,在法定期限内制作并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延续的理由、法律依据并告知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7.对变更申请的审查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申请变更的事项是否在已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内容范围内,提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变更类型等。以及《听证申请书》。申请类文书一般应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填写;收到申请类文书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是否符合格式文本的填写要求进行审核,如申请类型是否正确、企业基本信息是否与营业执照的相关登记事项一致、是否加盖公章等。2.告知及相关记录类文书(1)《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制作文书时,应注意问题:①需补正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全面;②补正材料提交的期限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③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印章;④ 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部门归档保存。
(3)《延长审批期限通知书》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延长审批期限时,填写此文书,告知申请人延期审批的理由以及延长后的审批期限。制作文书时注意问题:①填写本文书前,应当进行延长审批期限的内部审批;②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印章;③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归档保存。
(5)《注销决定书》
应注意以下问题:①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的规定,注销许可证的事由分为被许可人申请歇业和被许可人出现特定违法行为两类,在填写注销事由及依据时,应当引用法律、法规和规章;②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③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归档保存。
存。
3.内部审批类文书
内部审批类文书包括《受理审查表》、《依申请办理许可证审批表》、《依职权办理许可证审批表》和《延期办理审批表》,用于记录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在受理、审查和审批许可证时的工作流程。
4.其他类文书
33.零售许可归档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2)规范性原则。(3)严肃性原则。(4)安全性原则。2.零售许可卷宗相关文书种类
34.零售许可归档的具体要求(1)零售许可归档按“一申请一册”的方式组卷,(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种。
(3)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机关应当在每年文书档案移交的规定时间内,将本年度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卷宗交机关档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4)文书材料应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计算机打印文书材料要采用耐久材料;(5)不能随文本材料装订入卷的材料,应放入材料袋中,随卷归档,并在零售许可卷内备考表中注明。(6)卷内所有文本材料应统一使用A4型(210X297毫米)纸,纸型大于A4型纸的,应折叠成A4幅面,纸型小于A4型纸的,应用A4型纸托裱;
(7)零售许可卷内文本材料采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码,正页的在右上角、反页的在左上角,卷内封面、封底、卷内目录以及没有文字的材料页面不编写页号;
35.零售许可信息档案的基本原则(1)信息提取真实性原则。(2)档案建立完整性原则。(3)信息维护及时性原则。36.信息档案建立基本内容:零售许可信息档案基本内容应包括经营人员基本信息、经营场所基本信息、经营内容基本信息、其他相关信息等几个方面 37.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情况分 类:
(1)按零售许可经济性质(2)按零售许可申请类型(3)按零售许可办理状态(4)按零售许可经营状态(5)按零售许可经营业态38.办理情况统计和分析
(1)根据零售许可经济性质进行统计和分析。通过对持证人经济性质的分类统计和分析,便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及时掌握零售许可证的需求状况。
(2)根据零售许可申请类型进行统计和分析。通过对持证人申请类型的分类统计和分析,便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及时掌握零售许可证的申请状况。
(3)根据零售许可办理状态进行统计和分析。通过对零售许可办理状态的分类统计和分析,便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及时处理。(4)根据零售许可经营状态进行统计和分析。通过对持证人经营状态的分类统计和分析,便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5)根据零售许可经营业态进行统计和分析。通过对持证人经营业态的分类统计和分析,便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分类和分级管理。
39.卷烟零售户类别划分原则(1)合法性原则。(2)科学性原则。(3)公正性原则。(4)动态性原则。40分类管理方法
(1)重点监管。重点监管的对象是违法次数较多的卷烟零售户,监管方法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日常(一般)管理。日常(一般)管理的对象是偶有违法的卷烟零售户,监管方法是进行定期监督检查。(3)走访服务。走访服务对象是守法经营的卷烟零售户,对 该类卷烟零售户主要采用走访 服务的方式进行。准运证办理
1.申请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调出方和调入方应当是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经营单位。(2)申请运输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烟草专卖品。(3)申办人应当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调拨单)、电子交易合同或拍卖成交确认书。①购销合同或者调拨单。②电子交易合同。③拍卖成交确认书。(5)其他应当具备的证明材料原件。
2.申请准运证的凭证类型:(1)购销(调拨单)、加工、进口、出口合同等交易类合同;(2)拍卖成交确认书;(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申办单以及其他申请凭证。
3.申请方式:(1)实地申请。(2)网上申请。
4.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权限分别为:
1.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权限
(1)跨省运输下列物品,根据现行规定由国家局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a.需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调剂的烟草专卖品;b.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口的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c.出口退货的烟草 专卖品;d.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
(2)跨省运输下列物品,根据现行规定由国家局授权或者委托省级局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a.运输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口的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以外的进口烟草专卖品;b.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2.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局)签发权限 省级局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和卷烟纸。3.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权限
省级局经国家局批准,可以委托地市级局代签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地市级局代签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国产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
5.审批功能的级别划分三级管理:分别是国家局、省级局和地市级局。
6.经办与审批的角色分工:经办人:是指对申请人提起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申请进行初审的人。审批人:是指对申请人提起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申请,能够决定是否同意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签发等事项的人。
7.审批的时限①)对符合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交付申办人。②如遇计算机故障、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经主管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自收到办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交付申办人。
8.审批的操作步骤:①初审—办证申请。②审批—办证申请。9.根据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类型和申办单位性质的不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打印单位有:①交易类型准运证制证单位
货物所在地地市级局、省级局存,保存期为3年。
可进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制作。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审批机关决定准运证调出方是否可以本地制作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②拍卖类型准运证制作单位 烟草拍卖行、货物所在地市级局、省级局都可以进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制作。
③非交易类型准运证制作单位 准运证的审批机关可以制证。国家局可以签发制作所有类型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申请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的情形
1.个人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规定
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2.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规定 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超过个人携带卷烟最高限量的,必须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申请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
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的数量每人次不得超过5万支(250条)。2.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的签发机关: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由携带起始地的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卷烟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签发携带证。有权签发携带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将携带证交由辖区内的卷烟工商企业直接开具。
2.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签发:从签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0日。一份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只能签发给一名携带人。
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的签发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及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存根存档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