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一些思考(优秀)_典型示范作用发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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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一些思考
俞 鸿
时下,作风建设年活动正在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们继续沿用了典型示范这种在思想建设中经常用到的方法,通常的做法是先推选出先进模范人物,然后通过报告会、集中学习、写学习心得等方法,来提高活动参与者的思想认识水平,进而查找不足,采取措施,缩小差距。这种典型示范的方法在实践中应该说起到了其他方法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这种传统的方法与过去相比,在效果上有了一定的弱化。这里的原因很复杂,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先进人物的真实性问题。先进人物的先进性是公认的,至少在某些方面,公认比一般人要做得好。但是,传统的做法往往容易把先进人物神化,通过包装、修饰、加工、拔高,使之具有高大全的形象,这就使他与常人之间拉开了距离,让人感到先进难学,可望而不可即。既然难学,那么就不学,或者就在形式上敷衍一下,效果可想而知。
二是先进人物的时代感问题。现在的社会发展很快,人们的思想行为、价值取向、心理需求日益多元化。我们推选先进人物也需要有时代色彩,否则,几十年如一日,千人一面,就难以适应形势,难以贴近人们的心理需求,因此最终难以被人们所接受。
三是对活动本身的态度问题。现在总体上看,许多思想政治运动的开展适应了时代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产生了很好的成效。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也确实存在形式主义的倾向,各种活动都是搞搞形式,做做样子,走走过场,从而使人对活动本身产生怀疑、否定、抵触或听之任之的态度,在这样的氛围下,即使再进行先进示范,也起不到预期的作用。
四是社会上荣辱观颠倒的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开放的负面因素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极因素,使社会上存在着某些荣辱观颠倒的现象,一些追名逐利,靠投机取巧、滥用职权等方式获得利益的人,往往成为人们推崇的对象。而踏踏实实,一心为公,不图名利,无私奉献,一生清苦的先进人物往往受到嘲讽,即使成为先进,对许多人而言也不以为然,甚至不屑一顾,这也使得先进人物的示范作用大打折扣。
那么,在当今时代如何真正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表率作用?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除了认真地对待每一次思想建设活动(而不是搞形式主义)外,以下几个方面应该可以考虑。
一是注重先进人物本身的有效性。先进人物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他的真实性,换言之,他必须在本质上是一个常人,只在某些方面或许多方面做得比常人好,让人感到真实可信,没有太大的距离感,容易学习。从这个角度讲,身边的典型最具有效性。当然,对身边典型的挖掘与宣传也有一个艺术性的问题。
二是注重配套措施的综合性。学习先进人物其实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大气候与小气候的关系,涉及社会上的荣辱观、价值观的导向问题等等。如果思想建设活动能真正踏踏实实地开展,在社会上、部门内真正把追求事业的成功、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作为价值的导向,形成一种蓬勃向上的氛围,从而人们由衷地对先进人物产生崇拜、模仿的心理需求,那么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必将产生最大的效果。
三是注重学习方法的创造性。学习方法很重要。如果就学习而学习,那么学习效果必然难尽人意。这里提供三点想法:
一、对先进人物是不是一定要全面地学?全面地学对许多人来讲,一则要求过高,二则效果不好。我们是不是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学习他的某些部分、某些方面?必须记住,让所有人都成为我们推崇的先进式人物,这只是不切实际的空想;
二、我们是不是可以使学习的措施刚性化,而不仅仅停留在为学习而学习的形式上?譬如每个人在学习之后,选择可以借鉴的地方,然后提出具体的努力方向与目标,这些努力方向与目标公开接受同事的监督,给以一定的压力与激励,促使其学有所得、学有所成;
三、我们是不是还可以研究一下人们崇拜影视、音乐、体育等明星的深层次原因,从中获得一些有价值的启发,并在先进典型示范方面进行大胆的创新。这尽管是不同的领域,且很有难度,但试总比不试好。
(作者单位:县委党校)
随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不断加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效能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服务态度有了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提高,效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监察中也发现,不少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效能意识淡薄,态度生硬、办事拖拉、违规执法、浪费资源等现象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认识上还存在误区,导致了思想上重视不够,行动上出现偏差。
一是将提高效能简单等同于提高效率。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提高行政效能就只是要提高办事效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让行政相对人多跑路。殊不知,行政效能是由办事效率、工作效益、社会效果三者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提高办事效率只是提高行政效能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提高行政效能,除了要杜绝遇事推委、办事拖拉的现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之外,还要增强工作效益,取得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将提高效能简单等同于勤政务实。也有不少人认为,提高行政效能就只是要做到工作扎实,服务热情。殊不知,务实还需高效。勤政务实仅仅只是属于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的范畴。效能建设的目的不仅要促进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促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勤政务实只是基础。在此基础上,还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尽可能地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将提高效能简单等同于依法办事。还有少数人认为,提高行政效能就只是要做到依法许可,依法执法。殊不知,依法行政还需合理行政。因此,在规范行政行为、实行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还要做到可以简化的办事程序要尽可能地简化,该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该放到基层的审批事项要坚决放下去,要“少设门和坎,多铺红地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最大的方便。
以上三种片面认识,不但在机关干部中有,在执纪执法人员中也有,甚至在个别单位的班子成员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认为,要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当务之急就是要走出认识上的误区。
一是要针对一般工作人员这个大群体做好宣传工作。可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新闻媒体开设专题讲座等形式,使他们真正认清效能建设的内涵,深刻认识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这些人的认识误区。
二是要针对基层纪检干部这个特殊群体做好培训工作。可采取集中办班或分级培训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他们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既要消除他们的认识误区,促使他们自觉增强效能意识,带头加强效能建设;又要促进他们掌握并熟练基本的监察技能,为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及时查处各种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打下业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