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大学生资助学体系简介_复旦大学系统解剖学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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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大学生资助学体系简介

复旦大学大力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鼓励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完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目前,复旦大学大学生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等。

一、资助体系构成1)奖学金

 复旦大学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 复旦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 复旦大学上海市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 复旦大学本科民族学生奖学金

复旦大学本科民族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从内地班、预科班考入复旦大学的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少数民族本科学生。凡符合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第十条及本细则第三条所规定评定条件,成绩绩点达到2.0以上的学生均可参评。复旦大学民族学生奖学金奖金额每人每学年1000元,所获奖项、奖金只可与复旦大学杰出单项奖学金和复旦大学专业奖学金兼得。

 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每类设立5名,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共设置7个奖项:(1)学术科技创新单项奖学金(2)艺术单项奖学金(3)体育单项奖学金(4)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5)自立自强逆境成才单项奖学金(6)志愿者单项奖学金(7)公民道德素养单项奖学金,评选总名额不超过35人,授予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2000元。若有一类单项奖申报学生特别突出,可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增加获奖人数。

 复旦大学优秀本科生奖学金

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旨在褒奖在校学习阶段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在校本科学生。共分三等:一等奖每人3000(或以上)元/年,二等奖每人1500元/年,三等奖每人1000元/年,按学年评定、发放。

 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

1、一等奖:凡在“复旦水平测试”中成绩为800分,或获得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或高考成绩列于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前10名、理工类前10名、综合类前15名的申请者,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奖额每人10000元。

2、二等奖:凡在“复旦水平测试”中成绩为780分以上,高考成绩列于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新生中排名前百分之二的学生,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二等奖,奖额每人5000元。

3、三等奖:凡在“复旦水平测试”中成绩为750分以上,以及其他符合新生奖学金申请资格的申请者,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三等奖,奖额每人2000元。

 复旦大学光华奖学金

光华教育基金会从1990年起每年捐资人民币27.9万元,作为“复旦大学光华奖学金”。主要奖励复旦大学优秀的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2004年起每年捐资额为48.8万元,奖励本科生18名,研究生226名。每人每年2000元。

 复旦大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我校优秀教师奖名额为5名,每人1万元。我校可推荐1名教师参加优秀教师特等奖评选1人,获奖金额为每人10万元,提名奖每人3万元。优秀学生奖12名,9名为本科生,3名研究生,每人每年5000元。学生中可推荐1名获奖学生参加优秀学生特等奖评选,优秀学生特等奖每人每年10000元。

 复旦大学徐增寿奖学金

1998—1999年王绍堉校友又捐赠26万元人民币,用以对“徐增寿”楼的维护和保养,并将奖学金总额提高至每年25万元。2001年起调整为25人,每人每年1000元。

 复旦大学华藏奖学金

“复旦大学华藏奖学金”设立于1993年3月,由台湾净空法师委托华藏佛教图书馆,每年捐资5000美元,奖励优秀的研究生、本科生各15名及部分中青年教师,每人每年1000元。

近几年来,净空法师还向我校赠送图书《四库全书荟要》一套(共500册,价值人民币20万元)、《乾隆大藏经》一套(共160册,价值人民币8万元)、《新修大正藏》三套(共3000册,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并委托我校向全国部分高校转赠《四库全书荟要》33套、《新修大正藏》100套。2008年奖励优秀的研究生、本科生各9名,每人每年2000元。

 复旦大学董氏东方奖学金

1998年续签“复旦大学董氏东方奖学金”协议,每年奖励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50名(每人每年人民币4000元)。2000年起“复旦大学董氏东方奖学金”增加到65名。2004年奖额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000元。

 复旦大学Panasonic育英基金奖学金

经该基金会执行委员会审批通过,复旦大学是松下电器育英基金的受奖学校之一。现设奖励名额13名,奖励金额每名每年1500元人民币。

 复旦大学住友商事奖学金

本奖学金奖励我校低年级优秀本科生。第一年设奖名额为10名,每年递增10名,自2000年起设奖名额为40名,奖励金额每年每名人民币1500元。2002年起设奖额改为20名,奖励金额每年每人2000元。

 复旦大学杜邦奖学金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从1997年起每年捐资人民币5万元设立“复旦大学杜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化学系、环境科学系、高分子系和材料科学系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每学年评选16名,每名奖励金额为3000元。2000年起奖励范围扩大到新闻学院。

 复旦大学恒生银行奖学金

奖学金每学年评5人,每人人民币2000元,奖励范围为经济学院及管理学院三年级本科生。2001年调整为3000元/人。2005年又在新闻学院增加1名研究生。2007年调整为7名,全部是本科生。

 复旦大学吴张令昭奖学金

该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复旦大学学习,品行端正,刻苦钻研,有志于振兴中华的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其中,本科生分别为:法律系、会计系、管理科学系。研究生分别为:经济系、物理系、遗传学系。共28名,金额为每年4000元/人。2003年调整为17名,其中吴英蕃校友奖14名,吴张令昭奖3名,金额为3000元/人。吴英蕃校友另设理科青年教师奖,自2000年起每年捐赠5千美元。

 复旦大学中国科学院奖学金

首期(1999年至2001年),设奖名额每学年20名,其中本科生10名,奖励金额1000元/人;硕士生5名,奖励金额2000元/人;博士生5名,奖励金额3000元/人。第二期,设奖名额每学年5名,其中本科生3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研究生2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 复旦大学董霖校友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本科生。该基金于1999年到校,每年用其利息颁发奖学金,每年4000元/人,2001年起调整为每年3000元/人。

 复旦大学埃克森美孚奖学金

埃克森美孚公司于1996年12月在我校化学系设立奖学金,奖励4名研究生。2000年奖励范围扩大至全校,在全校本科生中设立“复旦大学埃克森美孚奖学金”,奖学金获奖者10名,金额4000元/人。2004年起,获奖范围扩大至研究生。2008年奖学金获奖者减少至8名。

 复旦大学中国石油奖学金

每年提供奖学金人民币7.5万元,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优秀本科生20名,研究生5名,每人每年3000元。

 复旦大学三星奖学金

中国三星于2002年在我校设立“复旦大学三星奖学金”,每年捐赠189,000元人民币,用于奖励博士生5名,硕士生9名,本科生21名等共35名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优秀人才。

 复旦大学索尼卓越奖学金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自2000年起,就在复旦大学设立索尼奖学金。从2008年起加大对复旦大学奖学金的投入,正式更名为“复旦大学索尼卓越奖学金”,主要奖励复旦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三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奖励名额10名,金额8000元/人。

 复旦大学史带奖学金

复旦大学史带奖学金基金是由史带基金会和复旦大学于2002年1月共同合作设立的。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史带基金会向复旦大学捐款共计125万美金设立基金。该基金的投资收益用于设立和发放奖学金。复旦大学史带奖学金目前主要面向金融、保险方向的品学兼优的本科生。该奖学金于2003年开始实施。目前共奖励10名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

 复旦大学陆宗霖奖学(教)金

该奖学(教)金的评选对象为:复旦大学在岗女博士生导师、在读的理科女博士生及其母亲、在读的理科女硕士生及其母亲和当年度考入复旦大学的复旦附中优秀女毕业生。享受奖学(教)金的人数和金额为:在岗女博士生导师10名,4000元/人;优秀的在读理科女博士生10名及其母亲,3000元/人;理科女硕士生10名及其母亲,2000元/人;当年考入复旦大学的附中优秀女毕业生30名,800元/人。

 复旦大学陶氏化学奖学金

陶氏化学公司于2005年6月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奖励本科生26名,其中一等奖13名,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13名,金额3000元/人,奖励研究生13名,金额7000元/人。2007年调整为本科生11名,金额5000元/人,研究生18名,金额7000元/人。

 复旦大学三得利国际集团奖学金

2008年,复旦大学三得利国际集团奖学金获奖名额为30名,分别为外文学院(日语专业)6名、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5名、生命科学学院4名、环境科学系2名、经济学院4名、公共卫生学院2名、国务学院(国际关系专业)3名、新闻学院3名、化学系1名。

 复旦大学新加坡科技工程奖学金

新科工程于2006年6月在我校设立“复旦大学新加坡科技工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生6名,奖励额度为5000/人年。

 复旦大学东芝电子奖学金

2006年起,设立“复旦大学东芝电子奖学金”。奖励本科生4名,金额5000元/人,研究生4名,金额5000元/人。2007年调整为本科生8名。

 复旦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为鼓励港澳地区及华侨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自2006年起国家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4000元;二等奖,每人3000元;三等奖,每人2000元。

2)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华坤助学金

华坤助学金每年资助8名本科生,资助范围为凡有正式学籍,并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乐于助人,勇于奉献,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家庭经济困难;若成绩优良,获助的学生可连续资助至毕业,每年向基金会汇报一年的学习、生活情况。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从99级起每年20名,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新增名额在当年新入校的学生中评选。评审标准规定,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奖励有爱心、有诚信、有志向、有知识的品学兼优、热心社会公益、家境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特别考虑其一年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具体程序上由同学自己提出申请,并附上自己一年来参与活动的情况,经院系推荐,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唐仲英基金会最后确认。复审通过可以连续获得。 晨兴助学金

自1996年起在复旦大学设立两次奖学金,总金额为每年5万元,25名学生获奖,奖金额为每位2000元。1997年10月20日晨兴公司总经理欧阳长健先生与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张济顺老师签约设立复旦大学晨兴专项助学金,用以帮助复旦园内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至1999年资助额达20万元,资助人数每年递增25名,至1999年资助人数达100名,2000年98人(20万元),2001年92人(20万元)。2004年起晨兴公司通过中国福利会上海宋庆龄基金会向我校捐款,每年资助50名贫困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陈三妹助学金

于1999年设立,迄今为止,资助金额累计达近200万港元,我校有1000多人次获得资助。陈三妹助学金的金额分为三等,一等助学金2000元人民币/人/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人民币/人/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民币/人/年。

 华民慈善基金会 首推项目——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旨在为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扶助。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以现金资助、能力提升、提供实习和招聘信息三种方式相结合。首先,以现金资助的形式(4000元/人),帮助扶助对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求职过程中的资金短缺。其次,为扶助对象提供就业能力提升的专项培训。另外,条件成熟时,将向受助学生提供爱心企业实习和就业信息服务。

 复旦大学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资助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的基本条件

1.在新疆招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少数民族在籍在校学生(不含留级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资助等级标准及发放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三个等级:一等2000元/年/人,二等1500元/年/人,三等1000元/人。学校可根据当年新疆教育厅经费划拨情况以及我校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调整资助标准。每一学年评定一次,原则上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3)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包括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每年发放一次,直接打入学校帐户,由学校财务部发放至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账户;生活费贷款按月打入银行指定的存折。

4)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对象

1、政策性减免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凡在我校就学的所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根据规定减免其学费:(1烈士子女;(2孤儿;(3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4当年入伍及退伍返校学生;(5“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6其他国家规定或学校政策规定予以减免的情况。

2、特困生减免 根据上海地区经济状况及我校实际情况,凡在我校就学的所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者,可申请特困生减免。符合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给予减免:(1)因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2)单亲、残疾家庭子女,家庭收入无法支付学费;(3)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发生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费。特困生减免将结合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当年已获资助情况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评给予相应减免。我校学费减免按照国家规定及申请人实际情况,分为全免、半免两个等级。每年减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科生总人数1%。

5)复旦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双助计划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构建一个综合帮困助学体系,一方面给予有力的经济资助,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另一方面提供到位的成才扶助,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落伍。两方面措施紧密配合,系统深入地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包括三种基本形式:帮贫困学生申请一份助学贷款,给特困学生提供一笔社会资助,向全校学生开通一条应急渠道。成才扶助包括三种基本形式:为贫困学生提供一个锻炼岗位,进行一期成才培训,并配备一位辅助师友。

二、资助体系各项目管理办法

1)奖学金

 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术科技创新、艺术、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本科学生。

第二条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第三条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复旦大学所有在籍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第四条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每类设立5名,评选总名额不超过35人,授予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2000元。若有一类单项奖申报学生特别突出,可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增加获奖人数。第五条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共设置7个奖项:

(1)学术科技创新单项奖学金:当年度在国内核心、权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在SCI、EI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论文;有重要发明、发现;当年度获全国性大学生学术科技类竞赛三等奖以上,并经相关部门认定。(“挑战杯”获奖学生单列,由校团委专门表彰)

(2)艺术单项奖学金:当年度在全国重要艺术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上海市重要比赛一等奖,并经相关部门认定。

(3)体育单项奖学金:当年度在全国重大比赛获亚军以上或上海市比赛获得冠军(凡集体项目获奖的,申请者须是主力队员;个人项目以个人成绩计算),并经相关部门认定。

(4)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社会实践成绩突出,连续两年获得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的优秀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或连续两年获得有关部门表彰的优秀个人(其中应至少包括市级以上荣誉一次),并经相关部门认定。(5)自立自强逆境成才单项奖学金:因家庭或自身原因(身残或重病)身处逆境,自立自强,成绩突出者。

(6)志愿者单项奖学金:本学年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者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的表彰;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的,并经相关部门认定;长期在校外从事志愿者工作,突出体现志愿者精神的。(7)公民道德素养单项奖学金: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群体中有较高认可度的学生。

第六条凡符合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第十条所规定评定条件的复旦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均可参评,获奖者奖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第七条复旦大学各类单项奖学金采取学生网上申报的模式,学生在学校URP系统上自行进行申报,并将相关证明及书面材料报院系,各院系在进行初核后将申报材料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 复旦大学本科民族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复旦大学为鼓励来自边远地区民族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复旦大学本科民族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须由学生自行申请。

第三条复旦大学本科民族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从内地班、预科班考入复旦大学的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少数民族本科学生。

第四条凡符合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第十条及本细则第三条所规定评定条件,成绩绩点达到2.0以上的学生均可参评。

第五条复旦大学民族学生奖学金奖金额每人每学年1000元,所获奖项、奖金只可与复旦大学杰出单项奖学金和复旦大学专业奖学金兼得。

2)助学金

 复旦大学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根据《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暂行办法》[新教高[2002]31号]和《关于划拨资助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相关事宜的通知》的精神,为确保在我校学习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殊困难学生的界定

特殊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月生活费来源(含家庭或亲友资助及各种补贴)低于上海市最低生活水准线,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开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

二、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的基本条件

1.在新疆招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少数民族在籍在校学生(不含留级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资助等级标准及发放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三个等级:一等2000元/年/人,二等1500元/年/人,三等1000元/人。学校可根据当年新疆教育厅经费划拨情况以及我校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调整资助标准。

每一学年评定一次,原则上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持有由父母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月或年收入经济情况证明,并且已通过院系、学校审核,加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一等特困资助:(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2)父母双方无劳动能力,或父母一方无劳动能力,另一方无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二等特困资助:

(1)父母双方亡故,依靠有固定收入的亲友抚养,虽有经济来源,但本人生活困难者;

(2)父母一方亡故或残疾,另一方虽有固定收入,但收入微薄,本人生活困难者;

(3)家庭生活困难,人均月经济收入不足200元者。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三等特困资助:

(1)父母双方虽有固定收入,但家庭生活困难,人均月经济收入不足400元者。

(2)家庭在边远贫困农牧业区,收入较低,本人生活困难者。

五、评审程序

1.每年9月,学生工作部发布通知,统计各院系新疆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名单;

2.每年9月-12月,各院系向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宣传《复旦大学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相关政策;

3.次年1月,学工部根据新疆教育厅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核拨当年经费、各院系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发放该学年资助经费;

4.次年1月,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交到所在院系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5.次年1月,各院系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对本院系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的审批工作,由班级、院系依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学习成绩和日常行为表现逐级考核,综合评定; 6.次年1月,各院系将资助名单、金额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7.次年1月,各院系将资助名单、金额报财务处,财务处发放相应的资助款额。

8.次年6月底,各院系提交该学年院系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使用情况总结。

六、资助经费的管理

1.资助经费由新疆教育厅按当年资助标准核拨给我校。其中95%用于学生的直接补贴,5%用于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支出。

2.学校财务处负责资助经费管理,学生工作部负责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院系具体落实资助对象名单确定及发放。学生工作部在每学年结束后将我校上一学年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报新疆教育厅。

七、附则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2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参加宗教活动者;

5.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6.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3)学费减免

 复旦大学本科学生学费减免暂行办法

为了不让这些学生因此中途辍学,影响学业,根据国家教委财[1995]30号《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市教委财(95)第17号《关于对本市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的几点意见》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本科学生学费减免暂行办法,具体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1、政策性减免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凡在我校就学的所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根据规定减免其学费:

(1)烈士子女;(2)孤儿;

(3)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4)当年入伍及退伍返校学生;(5)“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

(6)其他国家规定或学校政策规定予以减免的情况。

2、特困生减免

根据上海地区经济状况及我校实际情况,凡在我校就学的所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者,可申请特困生减免。符合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给予减免:

(1)因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2)单亲、残疾家庭子女,家庭收入无法支付学费;

(3)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发生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费。特困生减免将结合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当年已获资助情况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评给予相应减免。

二、学费减免额度

我校学费减免按照国家规定及申请人实际情况,分为全免、半免两个等级。每年减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科生总人数1%。

三、学费减免申请办法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每年减免学费工作的时间安排,通过院系学生工作组向校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请(每次只限申请一学年的学费减免),填写《复旦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提供本人学习及家庭经济情况的必要资料,符合政策性减免条件的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院、系。各院、系经了解讨论后提出减免初步意见,上报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待学校批准后,予以相应减免。

四、管理与抽查制度

学校将进一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对已享受学费减免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经济等情况进行抽查。凡在此期间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行政处分、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生活挥霍浪费的学生,则取消其减免资格,令其全额退还曾减免的所有费用。对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除需全额退还曾减免的费用外,还应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双助计划

 复旦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双助计划 为了切实帮扶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成长成才,学生工作部从本学期开始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双助计划,具体规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和总体框架

1、本计划的帮扶对象是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生活俭朴的复旦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构建一个综合帮困助学体系,一方面给予有力的经济资助,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另一方面提供到位的成才扶助,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落伍。两方面措施紧密配合,系统深入地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经济资助包括三种基本形式:帮贫困学生申请一份助学贷款,给特困学生提供一笔社会资助,向全校学生开通一条应急渠道。

4、成才扶助包括三种基本形式:为贫困学生提供一个锻炼岗位,进行一期成才培训,并配备一位辅助师友。

二、经济资助的具体措施

5、学校提倡学生自立自强,鼓励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和勤工助学活动实现经济自立。学校指导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学校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发放助学金,并优先考虑足额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后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的贫困学生。每位学生每学年受助总额一般不超过6000元。遭遇重病重灾的学生,可在报经学生工作部同意后作特别处理。

7、学校每年划拨给院系勤工助学经费和应急补助经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和突发经济困难的学生构筑一条应急渠道。

三、成才扶助的具体措施

8、学校在勤工助学岗位系列以外增设锻炼成才岗位系列,包括实践岗位、服务岗位和学习岗位。设岗的单位和申请的学生之间双向选择,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岗位选择情况由学生工作部反馈给院系,院系在发放助学金时优先考虑在岗的贫困学生。有关锻炼成才岗位的设置、配备、管理和考核,学生工作部另行出台具体规定。

9、设立成才培训学校,开设团队拓展训练和相关培训课程,分批培训贫困学生,帮助他们拓展人际网络,增强社交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10、辅导员是关心培养贫困学生的首要责任人,每学期单独谈心不少于两次,并根据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岗位应聘和综合表现确定助学金发放名单。发起师友辅助计划,引导教师和校友与贫困学生结对,为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成长成才提供个性化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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