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新生国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材料)_国家助学贷款官网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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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发〔2013〕50号 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西北民族大学学生处』 『阅读:253』 『日期:2013/11/25』
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
知
各学院:
我校2013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落实国家关于贫困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2013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3级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其他年级学生不能申请)。
二、具体要求
(一)申请贷款的范围仅限于没有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区的学生,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各学院应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严格摸底调查、把关。
(三)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先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查贷款资格,报研究生处审核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公费研究生不能申请助学贷款。
(四)有关表格、合同书等,必须用碳素笔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内容要真实。
(五)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备齐相关材料,以便及时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三、贷款学生所需材料
(一)个人申请。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学生证复印件。
(三)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四)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整本户口,并加盖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公章)。
(五)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该表请参看《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简介在新生录取阶段已随录取通知书寄送至新生本人)。
(六)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填写《西北民族大学硕士生、博士生情况调查表》。
(七)保证书。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一份,申请贷款的学生需在12月6日前准备好所有材料。
四、时间安排
(一)11月25日—11月29日,贷款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备齐以上所需材料,学院对贷款学生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查。
(二)11月30日—12月5日,各学院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老师到两校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贷款借据,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并整理好申请材料,对学生填写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确保其正确。
(三)12月6日—12月10日,各学院将《西北民族大
学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信息审核汇总表》(附件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明细表(2013年度)》(附件2)纸质版和审核合格的学生贷款材料报送至两校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生所需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后,由学生自己保留,在签订助学贷款协议时带至协议签订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四)12月中旬以前完成2013级新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