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公社理论与实践的反思._合作社与人民公社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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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公社理论与实践的反思

摘要:

1958年兴起的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浪潮。它是党和国家探索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它是在“大跃进”狂澜与“共产主义”旋风的同时在生产关系的上一次“大跃进”。它的实质就是企图在生产力不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所谓平等、平均、公平合理的社会。但它严重脱离了中国的历史发展阶段,只能成为一种超越阶段的空想,给中国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发展。二是及大地破坏了中国农业生产,给农村的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给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灾难。深入分析人民公社化理论与实践,对解决现在中国农村经济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关键字:政府;社会主义;重工业;农业;战略

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背景与原因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面临的国际压大经济政治,经济结构很不合理,经济发展水平十分落后。政府面临的最迫切任务是发展经济,快速实现强国富民。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

(一)当时中国的资源禀赋结构是劳动力丰富、资金稀缺、技术落后。如何发展经济,有两种战略可供选择:一是赶超战略,优先发展重工业快速建立工业基础;二是比较优势战略,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充分利用资源的比较优势来提升资源禀赋结构,最终实现强国富民的目标。在中国资金供给不足、劳动力相对丰富的背景下,如果仅仅考虑资源条件,中国政府应该选择比较优势的战略。然而,在20世纪50年的社会主义阵营内出现了一股所谓的赶超战略。这种形势个社会主义中国造成了强大的压力。中国要领先也只能选择赶超战略;其次,社会主义苏联在采取超越战略后使得自己在二战前经济的迅速发展及在二战后苏联经济的快速恢复,并且由于苏联与中国的亲密的微妙关系,促使中国政府选择了与自己的资源禀赋不相匹配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此时,如果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势必导致农产品均衡价格的迅速提高,导致城市居民的生活费用上升,进而引起劳动力成本上升。如果这样,就难以顺利实现重工业发展所需的低原料投入和低劳动力投入,这显然有违政府初衷。为了有效地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政府必须压低农产品价格,来保证重工业发展的低成本投入。但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如果农民有择业自由的话,按照分工与专业化的逻辑,农民要么游离出来改行从事轻工业品生产,要么从事自给自足生产,不再卖出农产品,这势必影响重工业发展所需之低成本投入,重工业发展难以为继。于是,为了确保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一方面,政府要限制农民流动,控制择业自由;另一方面,政府又要控制农产品价格,剥夺农民从事自给自足生产的权利,强制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卖出农产品。为达到上述双重目的,政府在宏观方面采取了户籍管理制度及城市就业管理制度将农民限制在农村,从而加大农民的迁移成本,制造行业垄断;在微观方面,政府必须直接控制农业生产组织,保证农民收入在低于城市工人收入,甚至低于农民自给自足收入时,仍然单纯从事农业生产,向政府提供重工业发展所需的原材料。

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有多种,既可以以单个家庭的方式生产;也可以以家庭为单位成立互助组的方式生产;还可以以互助组为单位组成合作社(初级社)的方式生产。但是,农业生产的组织越多,政府控制农业生产就越难。在具体农业生产组织的选择上,政府的行为也遵循交易费用最小化的逻辑。于是,我们看到初级社的规模不断地扩大,从而,最终形成锁定农民专业于农业生产的人民公社体制。与初级社不同,人民公社的制度创新并不是农民自发形成的,而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带有政治运动色彩的、政府强制推广的一种制度安排,其目的就是实现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

(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所取得巨大成就使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当时国际及国内形势做出了错误判断,在探索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建设中“放卫星”与“浮夸风”没有实事求是的认识。

在对社会主义的探索时期党内高层领导对阶级斗争估计过于严重。认为在当时中国社会中的主要矛盾仍旧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在经济上仍用阶级斗争与搞政治运动的方法进行经济建设,而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仍没有转移到经济建设。另一方面,对国际国内形势估计过于有乐观。在1957年,毛泽东在莫斯科64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就提出了“东风压倒西风”的论点,认为社会主义力量对于帝国主义的力量已经占了压倒性优势。在会上提出只能够过钢产量15年内赶上或者超过英国。尤其在1958年第一季度工农业生产获得高速发展,工业总产值比去年同期增长26%。是毛泽东等人认为中国正进入一个“一天等于二十年”的时代。对中国经济发展没有更清楚的认识。导致了在经济建设上速度上犯了急于求成的错误。在经济建设上忽视了客观经济发展规律,否定了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地综合平稳发展,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因而,在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

而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是企图在总路线的指引下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一次尝试。实践的结果证明社会主义建设过程张红的一次严重失误。而在“大跃进”中的“放卫星”与“浮夸风”更使党和国家的政策背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1958年6月6日,报纸率先报道了河南省遂平县放出的小麦亩产1052.5公斤的“卫星”,随后“卫星”越放越大,由于各地“卫星”上天,人们的头脑更不冷静。7月23日《人民日报》社论《今年夏季丰收说明了什么》宣称,“只要我们需要,要生产多少就可以生产出多少粮食来。”后来又宣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口号。粮食产量也越来越高,要中脱离了实际。1958年夏季,毛泽东等许多中央领导人到各地视察,对各地农业「大跃进」和粮食「大丰收」的前景表示乐观,看到广大人民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冲天干劲更坚定了生产关系必须尽快过渡的思想。在毛泽东等领导人看来,1957年冬到1958年春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农业生产「大跃进」的热潮,已经打破了原有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界限,向旧的生产关系提出了挑战,必须建立更大规模的生产组织,才能适应「大跃进」的形势和发展。使得党和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更加乐观。且对农业生产力的有了过高的评价。相信已经能够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而当时农村的生产关系仍旧落后属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因此必须变革农村“落后”的生产关系。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就应运而生。建立一大二公的高级农村合作社才能与我国农业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相适应。才能促进我国农村生产力的更进一步发展。

(三)社会信念与人民公社制度选择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内和国民的信仰高度一致,那就是尽快实现国家的富强和人民富裕,并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在如何实现共产主义的道路选择上,工业化方面选择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在党内意见一致。但自从农村土地改革完

成后,怎样改造以小农经济为特点的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率,保证工业化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通过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来发展农业,党内意见则产生了分歧。此时,党内发展农业的思路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刘少奇的思路,依据马克思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原理,根据当时中国工业化水平低的现状,仍然主张通过私有制和家庭经营的方式来发展农业;另一条是毛泽东的思路,依据列宁“小生产每日每时都在产生着资本主义”的论断,主张通过合作化的道路来发展农业。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非充分性、个人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党内成员对采用哪一种组织方式来发展农业生产并没有明确的预期,而关于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通过何种组织形式来发展农业又没有现成的经典理论,只有前苏联的集体农庄可以借鉴。

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凭借个人权威用马克思的工场手工业理论说服了全党。最后,全党接受了毛泽东发展农业的思路。当发展农业的思路一致后,中国共产党就开始着手组建农业发展的组织方式,即选择制度。面临工业化之前的中国现实情况,中国共产党选择什么样的制度来组织农业生产实际上要遵循两大原则:第一要迎合社会的信仰,实现共产主义,保证重工业发展所需的低成本投入;第二,面对资源、技术及知识的约束尽可能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其中第一原则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只有在满足第一原则的条件下,主导集团才会对选择的制度进行成本和收益核算。

土改结束后,中国农业的生产状况是平均每个农户只有0.6头耕牛,手工工具、肥料、种子比较稀缺.[11]武力。过犹不及的艰难选择——论1949~1998年中国农业化过程中的制度选择.在这样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农民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通过保留退出权的方式自发以互助组、初级社的方式来发展农业是家庭经营条件不足的必然选择,符合交易成本最小化的原则,但却与消灭私有制的共产主义信仰不吻合,与第一原则相冲突。于是,主导集团就开始提炼、宣传人民公社制度的优点,尽可能让农民接受人民公社制度,减少制度选择和运行的交易成本。但是,农民是否接受人民公社制度取决于这一制度给农民带来的预期收益和成本的比较。当时,农民接受人民公社制度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这个制度的供给制:实行以人定粮,粮食统一拨给食堂,给社员发就餐券,实行吃饭不要钱;将来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学、育、婚、乐都由公社包干供给。中国农民长期处于贫困之中,吃饭不要钱解决了农民现实的吃饭问题,将来能住上好房子、医疗有保障、上学不愁、生活多姿多彩,这是农民梦寐以求的人间仙境。农民参加人民公社制度的成本主要是个人财产的损失,包括土地这一主要生产资料;而农民不参加人民公社制度的成本包括阶级斗争打击的伤害和迁移成本。在阶级斗争仍然激烈、户籍管理制度很严格的状况下,农民退出人民公社的成本非常高。将农民不接受人民公社制度的成本和接受人民公社制度的预期收益进行比较,显然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理性的农民一定会接受人民公社制度。

可见,以社会信念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的选择过程实际上是主导集团与农民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由于信息不对称,个人认识能力的有限,在博弈过程中,主导集团策略地使用信息,总会让农民相信接受人民公社制度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总成本,结果农民自发选择的互助组、初级社的制度安排就被政府选择的人民公社制度所取代。

二、人民公社的特点

一、组织上一大二公

人民公社运动经历了一个过程。早在1955年,毛泽东就提出了“小社并大社”的观点。他在主编《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时,为《大社的优越性》一文写的按语指出,“现在办的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为了易于办成,为了使干部和群众迅速取得经验,二三十户的小社为多。但是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经营,不能使用机器。这种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在1958年的成都会议上毛泽东正式提出了小社并大社的问题。

1958年4月底,刘少奇等到广州向毛泽东汇报筹备中共八大二次会议的情况,他们交换了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看法。5月19日,陆定一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的发言中,将这些设想透露了出来。他在发言中说: 毛主席和少奇同志谈到几十年以后我国的情景时,曾经这样说,那时我国的乡村中将有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乡村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前人的「乌托邦」想法,将被实现,并将超过。

陈伯达在1958年7月1日出刊的《红旗》第三期发表了陈文《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文章最早宣告了中国已经找到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道路。他写到:「中国正在现实生活中,具体地、逐步地实现科学共产主义创始人在《共产主义原理》著作中提出的理想;中国已经找到为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出顺利条件的一种正确道路。」接着,陈伯达在北京大学为中共建党三十七周年而举行的纪念大会上的讲话,更清晰地传达了毛泽东关于创建一种新的基层组织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意向。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秩序地把 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在这样的公社里面,工业、农业和交换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文化教育是反映这种物质生活的人们的精神生活;全民武装是为着保卫这种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全世界上人剥削人的制度还没有彻底消灭以前,这种全民武装是完全必要的。毛泽东同志关于这种公社的思想,是从现实生活的经验所得的结论。7月16日,《红旗》第4期以《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为题发表这篇讲话,实际上是公布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的基本构想。在1958年8月的北戴河会议中,在会议上,毛泽东在讲述如何办人民公社时,强调实行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他说,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大,了不起,人多势众。公就是社会主义比合作社多,把资本主义残余去掉。

一大二公作为人民公社最显著的特点;但这并不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片面求大、求公。要求平均主义、共产主义,以为规模越大越好,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完全混淆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甚至有的地方如河北徐水县、山东范县等提出了两年过渡到共产主义的设想和规划。这都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认为可以试验。

二、管理上政社合一

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体制,实际上是在社会一体化基础上将国家行政权力和社会权力高度统一的基层政权形式。实行“工农学商兵五位一体“的人民公社。是超稳定结构下的“全民就业”。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型工业化战略相呼应,国家建立了一整套与之相适应、满足其需要的体制和制度,如计划管理和分配体制、扭曲生产要素价格的宏观管理体制、统购统销制度、城乡隔离制度、农

村人民公社制度等。在上述体制和制度的影响下,农民被禁锢在土地上,农村非农产业被压制,农村人口城市化被阻止,城市被建成强大的计划体制堡垒。国家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战略的失误,使我国在1949~1978年这一较长的历史时期内,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逻辑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性、有持久效应的转移是微弱的,农业人口和农业劳动力份额保持了惊人的稳定,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52年的87.5%下降到1978年的82.1%,年均仅下降了0.25%,农村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比重由88%降为76.1%,年平均也仅下降了0.56%,而同期农业总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重却由45.4%降为22.9%(注:《奋进的四十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年版。)。农业产值份额的下降并没有带动农业劳动力就业份额的下降,表明了我国工业和城市吸纳过剩农业人口的能力相对很弱,无法拉动并刺激农业人口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和流动。总之,这一时期的农村社会稳定是政治体系强控制的结果,这种强控制势必窒息农村经济社会的活力与创造性,抑制农民作为“经济人”的经济冲动,从而严重削弱农业经济发展的内驱力。不利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影响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

三、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反思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建设发展社会主义的一次伟大探索。但由于当时中国共产党对我国所处的历史阶段缺乏正确认识,对社会主义建设缺乏了解,以为只要实现了全民所有制,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在实践中又偏离了实事求是的重要原则,它的结果只能是失败的。他为我国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总结了宝贵经验。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中国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在农村发展中应汲取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的教训。

一、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邓选第三卷,P261,更不是共产主义。

1958年以来,人民公社实行“穷过渡”虽然在在公社化运动初期,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与工资制的统一。但由于公社基本整年在紧张的劳动中度过。公社中的资金并不富余,人们几乎得不到工资。从1958年至1978年20年间,我国农村人均年收入只有60元左右,人民生活改善甚微。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只有人民共同富裕了,生活极大地改善了才能充分显示社会追的优越性,正如邓小平所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

二、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

在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平均主义大泛滥,供给制,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在生产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误以为“供给制,吃饭不要钱,就是共产主义”,而等级制,工资制度,则是“资本主义法权”。必须加以废除。大大地助长了平均主义的发展,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农村经济

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坚持“先发展,后规范,立足发展搞规划”在经济建设上坚持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保持经济发展的合理结构。应该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分析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与遇到的问题。在建设中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阶段制宜”;不搞“一刀切,一律化”,在最大限度缩小收入差距。促进人民共同富裕。

人民公社给中国社会造成了很大的物质浪费,它挫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

产积极性,加重了经济困难局面,教训是惨痛的。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的人民公社也已经成了历史的陈迹。如今,「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靠辛勤劳动先富起来,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等观念已深深地植根于人民头脑之中。人们也许淡忘了当年大办人民公社时,把实际上是平均主义的东西当作共产主义的内容加以推广的历史,回顾和反思这段历史,对于我们今日在深化社会主义改革中,批判和肃清平均主义思想观念上的危害,建立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科学分配制度,仍有现实意义。摆脱平均主义这一枷锁,坚持邓小平理论中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观点和党的「十六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也是我们民族大踏步走向世界现代文明前列的需要。

参考文献:

李孔岳:《信念、权威与制度选择——基于中国人民公社制度的思考》;《中山大学学报》;2006年第46卷第4期

邓智旺:《论人民公社初期的分配制度》;《二十一世紀》网络版第三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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