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漳州市中小学名师十百千工程的意见_漳州市中小学名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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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漳州市中小学名师十百千工程的意见

漳教人[2009]103号

发表时间:2009-5-4 15:56:0

3来源: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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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振兴,教师为本。为进一步打造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的中小学名师,成为支撑我市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的领军队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漳州市“科教兴市”战略以及《漳州教育十一五规划》精神,决定实施中小学名师十百千工程。

一、宗旨和目标

根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积极落实教师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全面推进教师教育创新,选拔一批有培养潜质的优秀中青年教师,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多种培养方式,开展专项培训。通过培养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提高学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逐步成长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领军人物,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和整体素质的提高。立足我市教育发展,力争用5年时间,遴选一批“十佳”名师作为研究型教师培养对象,800名教师作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000名教师作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开展专项培训。至2012年,使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的比例达到10%以上,使每一所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至少有一名教师参加市级以上骨干培训,每一所初中和中心小学的每一个学科至少有一位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形成有一定规模的骨干教师梯队。

二、原则与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为名师的成长创造条件,提供平台,采取各种措施,立足在岗位中培养,让名师在学习中提升、在实践中成长。

㈠加强师德修养和人文素养。名师应是师德的楷模。每位培养对象要重视自身的师德修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教师职业道德的训练,增强教育的使命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职业观,以高度的政治热情、高尚的道德情操教育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加强人文素养培养,主动参与人文素养提升的实践活动,学习优秀文化艺术,陶冶情操,增强人文底蕴,塑造人格魅力,成为广大教师的楷模。

㈡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提高教育综合素养。教育实践必须要有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每位培养对象要在培养期内完成规定的教育理论书籍的阅读,有一定数量和一定质量的读书笔记、读书随笔,努力提高教育理论水平。㈢参加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改实践能力。要把教育科学理论应用于教育科学研究,指导教学改革实践。每个培养对象都要申报和承担县级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或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和教改探索,并力争出成效、出成果。

㈣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创新教学方法和工作方法。每个培养对象要增强开拓创新的意识,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骨干,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创新教学方法和工作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力争在课堂教学、课程改革、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德育工作等某一方面有所创新,取得一定成绩,形成特色。

㈤开展传帮带,发挥示范作用。每位培养对象都要承担指导和培养新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工作,在传、帮、带的过程中,树立形象,提高自身的能力。要结合自己的理论学习、专题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积极参加各类专题研讨和送教下乡活动,或开设讲座、举行教学示范课,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切实掌握主持教研活动、阐述教育教学见解和指导教研、教学的能力,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

㈥开展各类培训,更新技能和知识。每位培养对象要积极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和学术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信息,激活教育思维,丰富教育经验,增强教育的感受力、洞察力和想象力。要珍惜每一次学习、考察、交流、研究的机会,积极搜集资料,及时把握教育发展和学科发展的动态,积累理论学习成果和科学实践经验。

㈦掌握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升华教育教学理论的方法。每一个培养对象都要增强经验意识,珍惜自己的教育教学成果,及时积累、总结、完善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并力求能够将其提炼、升华为教育教学理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写出独具特色和有独到见解的教育教学文章或专著。

三、培养方式 ㈠搭建四个平台

1.开展“十佳”评选活动。每两年一届,组织开展 “十佳”校长、“十佳”名师、“十佳”优秀青年教师、中学“十佳”学科教师等评选,通过师德考核、课堂风采展示、能力评测等以教学比武为主的方式,选拔一批中小学名师。

2.开展送教下乡活动。继续深化“百所城乡小学携手共建共赢”和“百校千师送教下乡”活动,全市中小学优质学校要通过“一携二”或“一携三”的共建帮扶形式,与农村薄弱学校开展共建赢活动。在共建结对子基础上,每位培养对象通过上一节观摩示范课、做一个小型的业务讲座、指导一位农村教师成长的基本模式,积极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3.开展师德标兵评选。定期组织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评选百名市级师德标兵,千名县级师德标兵。4.开展对台合作交流。与台湾地区有关教师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组织骨干校长、教师赴台培训交流;承接台湾地区部分中小学教师(校长)来漳学习交流,促进两岸教师教育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㈡建设三个基地

1.师范院校培训基地。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和省内、辖区内师范院校为主,建设漳州市教师专业发展创新平台,重点培养研究型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2.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基地。各县(市、区)要加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力度,在师资配备、资金投入方面优先保证。开展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创建工作,至2012年全市建设3所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4所市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县级培训基地重点培养骨干教师。

3.网络培训基地。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的网络培训平台为依托,建立中小学校长培训平台和教师继续教育平台。加强漳州教育信息网建设,整合全市教育信息资源,建立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实现优质教师教育资源互联共享。

㈢开展三项培训

名师队伍培训按分级负责、分层培训原则进行,市教育局主要负责研究型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训,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名师调训及骨干教师的培训。

1.研究型教师培养对象的培训。在全市“十佳”名师中选拔100名年富力强,有发展潜质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作为研究型教师培养对象,与有关师范院校合作,创建漳州市研究型教师导师制培养平台,采用研究性学习与导师指导相结合;在职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每期培训周期为2年。主要是提升教育教学理论素养;指导总结经验,提炼、升华为教育教学理论,形成教育教学特色和风格;为其搭建能力、成果展示的平台,让其素质、能力全面、充分地发展,成为教育专家和教学行家。

2.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培训。选拔800名骨干教师作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对象,由市级培训基地开展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训班,先进行通识培训,再分学科分专业进行培训。每期的培训周期为1年,集中培训时间为3个月。着眼夯实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基础,全面提高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形成自己的个性、风格和特色。

3.骨干教师培训。在全市专任教师中选拔2000名中青年优秀教师,作为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县(市、区)属学校以县为单位,由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开展骨干教师培训;市直学校以校本培训为主开展培训,形成一支骨干教师基础队伍。

以上培训的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主,采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分担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市级财政每年从教育费附加中安排150万元用于各类教师培训,县级财政要切实按照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5~2.5%的标准核拨教师培训经费,中小学校要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民办学校举办者也要按本校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5~2.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保证培训工作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五、培养使用

㈠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将名师安排在学校教育教学重要岗位上,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名师在省、市等更广阔的平台上施展才华。

㈡经考核优秀的名师列入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对象。㈢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的名师,市教育局将推荐作为漳州师范学院聘任的教育硕士生副导师。

㈣建立名师岗位津贴制度,每年按一定标准给中小学名师岗位津贴,所需经费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统筹解决。

六、工作要求

㈠充分认识实施“名师十百千工程”的重要意义。当前,解决我市骨干教师力量薄弱和骨干教师年龄老化问题十分迫切。“名师十百千工程”是我市推出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教育局及学校党政领导要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名师工程放在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好工作。㈡认真做好“名师十百千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工程的全面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本县(市、区)层面上的组织实施工作,并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本辖区名师的培养计划,切实抓好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㈢各学校要将实施“名师十百千工程”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名师十百千工程”的实施,加强本校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要根据本校培养对象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培养培训方案,增强培养培训的针对性,要在工作上和时间上给予支持,保证培养对象顺利完成各项学习培训任务。

㈣建立定期考核、科学评估、动态竞争的管理机制。建立名师两年一次的年度考核制度,实行分类考核、分级管理办法。“十佳”名师由市级考核;学科带头人由县级考核,市级审核;骨干教师由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考核。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建立培养对象的业绩档案,两年一度,对培养对象履行职责情况、计划完成情况和成长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经考核不具备培养要求的,应及时调整。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漳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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