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管理三规范_网格化管理规范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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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任务

(一)“三规范”

1、规范三级机构名称

将原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指挥中心变更为区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综治办牵头,整合各部门力量,融合共享政务大厅等资源,通过强化信息化手段,形成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维护稳定于一体的工作平台。

将原乡镇(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变更为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形成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承上启下的枢纽。

将原村(社区)社会管理服务站变更为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形成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便民利民的平台。

标识上,中心大门悬挂横式或竖式“××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红字、宋体)牌匾,大小与中心门面和谐。

2、规范三级中心工作职责

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受理承办事项。对服务管理事项实行统一登记、一次性告知、首问首办负责、分类处置和限时办结。

(2)开展便民服务。组织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整体联动,为群众提供直接办理、代办、协办等“菜单式”服务。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行矛盾纠纷“半月一排查一上报”制度;采取分片包块、定期排查、上门服务、结对帮扶等方式,拓宽群众诉求渠道,有效排查化解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涉农利益、村企村矿、环境保护等矛盾纠纷。

(4)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和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鳏寡孤独老人的服务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落实“综治进企业进矿山”的各项措施;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指导开展群防群治。

(5)引导履行社会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服务管理。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教育、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孵化”组织进驻,积极培育一批为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专业化社会组织。

(6)组织开展督查督办。对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办,定期考核评价,推动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

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代理行政机关事务,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社区)”;采取设立服务大厅、上门服务、结对帮扶、代办、协办等方式,落实社保医保、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劳动保障、人口计生等便民利民措施,打造“一刻钟”服务圈,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的优质服务。

(2)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行矛盾纠纷“周排查周报告”制度,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安全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和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鳏寡孤独老人的服务管理;加强治安巡逻,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开展基层平安创建。

(4)组织公益互助活动。积极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村(社区)服务管理,鼓励支持村(居)民开展互助服务,兴办公益事业。

(5)收集上报信息。开展对辖区内以基础信息为主的各类服务管理信息的收集、录入、管理、上报,为群众提供精细化、信息化服务,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3、规范人员管理

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心主任,综治办主任兼任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或社区专职干部等人员担任中心主任。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两委”干部担任中心主任。各级中心要选优配强工作队伍,组建服务团队,进一步充实加强工作力量。要加强基层综治员、矛盾调解员、社区志愿者、治安巡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物业管理机构和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服务管理。

(二)“三完善”

1、完善工作内容

(1)建立全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城镇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基础,整合组织、纪检、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住建、工商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设全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信息数据库和网络系统,将党建、农廉、公共服务、安全生产、人口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情民意等各类服务管理信息纳入系统,形成全面覆盖、动态管理、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开展网上办公、网上服务管理、网上监督考核等工作,全面提高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信息科技水平。加强网络保密工作。

(2)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对已有的信息平台,加快改造融合步伐,实现与城镇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科学化实用化。到年底,建成村(社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应用平台,开展信息化服务管理,全区初步建成区、乡、村三级联网的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3)加强信息研判处置。各级中心要加强对信息的全面收集、实时管理、定期更新和分析研判,对各类信息进行及时分流处置。协调有关部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各类不稳定信息进行预测预判,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可能引发群体上访的信访案(事)件和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案(事)件及时预警,采取应对措施,加大化解力度。完善信息报告、共享、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制度。

2、完善工作机制

三级中心要完善“六联”工作机制。

一是服务管理联动。对服务管理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办法,方便、快捷解决到位。

二是矛盾纠纷联调。对涉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重大矛盾纠纷,采取部门联动、综合施策的办法,及时处置,有效化解。

三是突出问题联治。对民爆物品管理混乱、流动人口犯罪突出、“黑恶势力”严重以及发案率高、治安秩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彻底改变治安面貌。四是应急工作联勤。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联勤机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期间,严格值班备勤制度,确保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效衔接。

五是社会治安联防。开展“科技创安”,加强“天眼工程”、“电子围栏”以及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平安互助”、“平安e家”等技防设施建设,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

六是基层平安联创。开展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大道、平安铁路、平安村(社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3、完善工作制度

三级中心要健全12项工作制度。

一是首问首办负责制度。群众反映事项时,各级中心接待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答疑、指引等服务事宜;承办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承办人为首办责任人,负责事项的全程跟踪、办结回复。

二是代理服务制度。群众反映事项并提供相关材料后,中心在规定时限内指派专人为群众提供无偿全程代理服务。

三是信访陪访制度。对于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信访事项,中心在与上级部门事先沟通的基础上,指派专人陪同信访人到上级部门咨询政策,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四是组团服务制度。中心整合工作力量,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服务。

五是预约联动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的事项,由中心联系相关部门,在约定的时间内集中处理,共同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

六是限时办结制度。中心对本辖区能够解决的事项,立即予以解决;对解决难度大或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具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区、乡、村三级中心要分别规定办理时限或公开承诺,限时办结。

七是联席会议制度。区、乡两级中心每月分别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中心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总结上月工作,研究重大问题;遇有重大、紧急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乡级中心建立工作周例会制度。

八是定期研判报告制度。区级中心实行月研判制度,乡级中心实行周研判制度,重大、紧急事项即时研判,迅速呈报。

九是工作台账制度。各级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建立党建、农廉、社保医保、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劳动保障、建房规划、合同管理、人口计生、矛盾排查化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扶管控、平安创建、考核奖惩等工作台账,做到档案资料规范完备。

十是教育培训制度。中心领导调整、成员单位派驻工作人员到位,要及时对其进行培训;区、乡两级中心工作人员、村级中心主任、副主任每年要进行一次以上业务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十一是社会评价制度。由区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组织,通过会议座谈、抽样调查、设置举报箱、公众评议、特邀评议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对各级中心的意见和建议,评价结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十二是督办考核制度。区委、区政府制定对区、乡两级中心及相关成员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乡级中心每半年对所辖村级中心进行一次考核。建立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工作绩效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与个人业绩评定、晋级晋职、奖励惩处等挂钩。

(三)“两提高”

1、提高经费保障

2、提高工作效率

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对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运行负总责,区、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综治委主任)是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运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所承担的建设运行任务负全面责任。要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优势,提高办事效率。各级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工作创新的部门和地方,大力表彰奖励;对工作不作为、推诿扯皮,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地方,予以“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作为近期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面管,为《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加强检查督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区综治委将把各级各部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综治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严把建设进度。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9月20日前,对本地本部门的建设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台实施方案。12月15日前,全区三级中心全部完成建设、对接、规范任务。区综治委将组成督导组,对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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