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高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_高级教师主要工作业绩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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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高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高级教师水平。

(一)学校教师

1.任现职以来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农村学校教师讲授过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或讲授过2次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及以上等次)、观摩课、示范课,获得好评。

只获得示范课、观摩课证书的人员须同时提供从教以来获得的相应级别优质课二等奖或以上等次证书。

截至当年年底,年满50周岁人员,如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不符合以上要求,必须在评委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中获优秀等次。

2.长期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获得市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或者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1次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

或者担任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或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市级文明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先进少先队,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辅导员。

农村学校教师获奖降低一个级别。

3.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积极实施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或者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或者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或者主持、参与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研究(限前3名),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2013年,作为过渡,在教育教学类CN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经专家鉴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可视为符合教科研课题要求)。

农村学校教师获奖降低一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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