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的通知_行政机关应诉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印发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行政机关应诉”。

资料整理编辑来源:胜法网

印发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

文号:中府〔2012〕76号 颁布日期:2012-07-04

执行日期:2012-07-04 时 效 性:现行有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七月四日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

资料整理编辑来源:胜法网

(三)拟写行政诉讼答辩状或行政复议答复书。

(四)负责行政案件材料的立卷归档。

(五)履行其他行政应诉责任。

以市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案件,应诉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资料整理编辑来源:胜法网

书后,根据本规则

资料整理编辑来源:胜法网

对人,或者作出其他配合行为,以有利于解决行政纠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积极配合;不能配合的,应书面答复法院并报市法制局备案。

资料整理编辑来源:胜法网

63号)及《中山市镇区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中委办〔2011〕62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由市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中府〔2007〕23号)予以废止。

《印发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的通知.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印发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的通知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行政机关应诉 行政 行政机关 通知 行政机关应诉 行政 行政机关 通知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