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级管理规范_药品使用管理规范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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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加强医疗机构 药品使用管理专项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避免药物的滥用,减轻患者因不合理用药而产生的过度经济负担,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医发[2006]412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环节的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业组织进一步健全,合理用药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

2、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得到建立和完善;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社会人群合理用药意识提高;

4、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重点

1、以规范提高药物临床应用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

2、推进医疗机构药品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处方行为;

3、加大对医疗机构特殊药品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力度;

4、完善和落实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5、规范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制度。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业组织

二级以上医院建立由院领导牵头,医疗、药学、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设立由相应人员组成的药事管理组。药事管理专业组织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药品新品种准入制度。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对进入临床使用的新品种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同一品种药物过多过滥;在药物使用过程中,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将标准与规范落到实处。

(二)建立完善药物临床应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级(县级)以上医院制定本院基本药物目录、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有条件的医院要按药物类别制定临床应用技术规范,指导临床应用。

(三)实行药品分级使用制度

医疗机构要制定临床药物分级使用的规定,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抗菌药物、激素类药品、高价位药品等对临床治疗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影响较大的药品为重点,确定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限。

(四)逐步实施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解决同一品种药物过多过滥的问题。

(五)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本单位抗菌药物应用指南或管理办法。

2、医院成立临床用药监督组,定期组织对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使临床医师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证,做到预防应用抗菌素合理、联合应用抗菌素正确,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纠正药物应用中的问题。

3、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医院医务部门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处方点评,并对严重违反抗菌药物使用原则的当事人给予相应处分。

4、建立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制度,对本单位各类抗菌药物的用量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本机构抗菌药物的耐药情况,对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积极参加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及“细菌耐药监测网”的工作,自觉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与管理。

(六)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1、医疗机构要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和安全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切实加强管理。

2、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管理。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对其进行检查,核发《印鉴卡》。

3、各级医疗机构要对执业医师和相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登记制度。培训内容应包括: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等。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定期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要对超越权限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临床药师制度

临床药师应参与临床用药、查房、会诊等工作,指导临床医师合理用药。

(八)开展面向患者和社会的合理用药知识宣传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通过宣传单、宣传栏、健康教育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医疗机构门诊、病房等处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合理用药知识。二级以上医院要在门诊设立“用药咨询”,由药师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进行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卫生行政部门也要组织面向社会的合理用药知识宣传。

(九)开展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检查 在专项工作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组织进行药物(包括医院制剂)临床应用情况的检查,包括对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落实情况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等情况的检查,并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购进、贮存(器械的养护)、检验的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督导,确保整改方案的落实。

(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使用环节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收集、报告和管理制度,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在规定时限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视情适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药品的使用安全。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加强合理用药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 年1月~3 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 方案。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合理用药专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和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并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保证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 年3月~6 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专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卫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2007 年7 月)

各地各单位在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本地区、本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逐级上报,由卫生厅汇总上报卫生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1、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是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合理用药工作和药品安全工作。

2、建立合理用药和药品安全责任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二)建立起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的长效机制

1、与当前开展的“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有机结合,正确认识和处理医疗机构公益性质与医疗机构现实发展的关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防止药品滥用。

2、与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和院务公开结合起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部门要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单个品种用量较多的抗菌药物进行公示,按专科对处置药品费用较高的医师用药情况进行分析,从制度上进行管理,增强医生合理用药的自觉性。

3、与等级医院复核评价工作结合起来。医疗机构要把药品占总收入比例的动态变化作为评价医院合理用药专项工作成效的客观指标。要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作为药事管理的重要内容,促使医院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

4、与正在开展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加大对药品使用环节索要和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统方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开展工作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医疗机构,要追究医疗机构和负有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大力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利用现代传媒,大力宣传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知识,营造一种广泛宣传、群众知晓、社会支持的舆论氛围,通过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查处情况的报道,增强医护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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