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机关党委发展党员_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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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机关党委发展党员
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根据《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制定《机关党委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党支部认真遵照执行,严格组织发展程序,保证机关党委党员发展质量。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开展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2)申请入党的人员应当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
(3)党支部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
(4)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分子包括一般积极分子、重点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2、确定培养联系人
(1)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
(2)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培养教育
(1)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写实性的考察鉴定;
(2)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调整充实;
(3)参加党校学习并获得结业证;
(4)共青团组织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并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组织发展对象登记表》。
4、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已经具备党员条件,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2)发展对象撰写自传(2000字以上)。
5、政治审查
(1)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审查个人历史,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
(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形成综合考察材料保送机关党委;
(5)由机关党委汇总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查合格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下发《入党志愿书》。
二、吸收预备党员阶段
1、填写《入党志愿书》
(1)由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一至七页的栏目,并签名或盖章,填写好日期;
(2)由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栏目的意见,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或本人指定;
(3)支委会要对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手续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吸收入党发表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政审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吸收入党发表意见;
(5)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态;
(6)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支部全体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2/3,才能做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由支部书记填写好“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加盖党支部印章、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8)将入党材料(含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外调材料、政审综合考察材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自传、党校结业证、团组织推优表)及时报机关党委审批。
3、审批阶段
(1)2名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发展对象是否可吸收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2)机关党委召开全委会进行讨论,作出决议,在3个月内为预审合格的预备党员办理审批手续。超过3个月的,必须经过支部大会复议,超过6个月的,必须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3)由机关党委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并由组织部填写《批准预备党员通知单》;
(4)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三、预备党员管理和转正阶段
1、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
(1)预备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入党宣誓(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2)预备党员必须参加学校党委组织举办的新党员学习班;
(3)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预备党员应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月起交纳党费);
(4)由各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培养人,培养人至少每半年对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做一次考察,并如实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
2、支部委员会按时讨论预备党员是否转正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时,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3、党支部及时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主要程序是:
(1)由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的思想和工作,以及接受党组织教育的情况;
(2)党支部报告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
(3)与会党员对其能否按期转正发表意见;
(4)预备党员表态;
(5)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支部全体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2/3;
(6)由支部书记填写“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报机关党委审批。
4、机关党委审批
(1)审查转正手续是否齐全(《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思想汇报等材料),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决议在3个月内由机关党委全委会讨论,做出决议。预备党员因升学或工作调动,接收单位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可以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最长不超过1年。
(2)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3)学校党委组织部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4)党支部应将转为正式党员的入党材料及时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归档(归档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团组织推优表、转正申请书、党校结业证)。
5、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对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以延长半年至一年的预备期;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由机关党委批准,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四、注意事项及说明
1、发展党员纪律:
(1)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规定办事;
(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3)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得利用职权搞突击发展;
(4)不准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亲朋好友拉入党内;
(5)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之风;
(6)对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上级党组织要对责任者严肃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
2、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需注意几点:
(1)培养不到一年以上的不发展;
(2)未经过党校培训并结业的不发展;
(3)未经上级派人考察谈话的不发展;
(4)入党手续不健全的不发展;
(5)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
(6)没有经过团组织推优(不是团员)不发展。
3、“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填写格式:
(1)×××同志自×年×月×日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情况;
(2)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认为×××同志已基本符合共产党员的条件,同意吸收入党;
(3)支部大会应到党员××人,实到党员××人,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表决结果,同意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人,不同意的×人,弃权的×人。
4、“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栏填写格式:
(1)支部大会于×年×月×日讨论了×××同志的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认为×××同志在预备期间,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注意改进工作作风,工作勤奋,勇于创新,成绩显著,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大会认为×××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人。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一致同意××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5、机关党委审批意见填写格式:
(1)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意见填写(章):
经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批准按期转正的意见填写(章):
经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年×月×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