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骨干教师评聘方案_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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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思中学骨干教师评聘方案

(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为了鼓励学校教师刻苦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转变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方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培养和造就一支热心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二、校级骨干教师分类

学校校级骨干教师包括教学骨干教师和校级骨干班主任。

三、评选

(一)评选对象

凡本校在编在岗,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两年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聘标准

1.职业道德。师德风范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善于做学生的教育工作。

2.教育理论和专业水平。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具有创新精神,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规律,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中基本或初步形成特色。

3.教育教学实效。教育教学能力强、方法活,手段现代化、多样化,教育教学效果好;在实施素质教育和二期课改中,勇于开拓、大胆创新,教育教学实绩明显或较为明显,所任教班级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在年级中处于前列。

4.积极承担校或校级以上公开教学任务(公开班队课展示),结合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的实际,主动开展教育科学研究。

5.骨干班主任经历与水平。申报校级骨干班主任的教师,须为有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现任班主任,具有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班主任工作成效显著,在师德修养,班级管理以及班主任专业发展等方面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评聘原则和办法

1.校骨干教师任期从当年的9月1日起到次年的6月31日止,聘期1年。每年6月申报、评选,区骨干教师不再参加校骨干教师的评聘。

2.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在评选校级骨干教师任时要做到公开评选条件、程序,公开申报名单。

3.程序:个人申报或组内推荐——递交申报材料——领导小组考评——公布结果——颁发聘书。

4.名额:校级骨干教师名额控制在教师总数的20%以内,校级骨干班主任名额控制在班主任总数的20%以内。(二者申报可累加)

四、校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

1.考核组织:由校长室负责组建评聘小组,考核由校骨干教师评聘小组负责,教导处具体操作。

2.考核内容:详见《上海市杨思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与《上海市杨思中学校级骨干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一)教学骨干教师职责

1.积极研究和实践教学创新,在课堂教学创新和校本教研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承担各级、各类示范课或观摩课,每学年至少1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一年中至少在教研组内作学科专题讲座1次。

2.在任期内,至少要有一篇教科研或教育教学论文在校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

3.有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义务。

4.积极参加各类教学研究活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献计献策。

5.非统考科目的教师需承担学校拓展课、社团等教学任务。

6.聘期结束,撰写一份履行工作职责的学年总结,尤其突出教学实绩。

(二)骨干班主任职责

1.积极研究和实践教育创新,在教育创新和班主任校本研修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承担各级、各类班(团)队公开展示课或研讨课,每学年至少1次。2.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承担教育科研课题,注意积累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育成果,认真撰写班主任经验论文或班主任工作案例,并积极参与各级案例论文评比活动,聘期内至少要撰写1-2篇班主任经验论文参评或投稿,并交至学校学生处存档。3.积极承担指导青年班主任的义务。

4.聘期结束,撰写一份履行工作职责的学年总结,尤其突出班主任工作实绩。

六、校级骨干教师考核结果与奖惩

1.对校级骨干教师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校级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学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可以直接连任;合格的,有资格申请连任;如不合格的,2年后方可重新申请。(校级骨干教师考核优秀名额控制在校级骨干教师总数的30%以内)

2.校级骨干教师学年度的考核结果及时归入业务档案妥善保存。

3.荣获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可优先作为市级、区级或署级有关荣誉称号评选的推荐对象。

4.对校级骨干教师业绩突出者,学校向区推荐,为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队伍输送人选。

5.荣获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可享有相关津贴。

6.凡离开学校教育教学岗位的,除调任教研或培训及因公外出外,骨干教师资格自离开的次月起自然撤销。

7.校级骨干教师自荣誉称号撤销或丧失的下月起,相关待遇即行终止。8.校级骨干教师不能履行职责,或出现责任事故,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有权取消其校骨干教师资格及相应的待遇。

七、其他

1.如果校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成员也参加当年度的骨干教师评选,应回避。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予以解释。3.本方案由 通过,至 年 月 日起执行。

上海市杨思中学 2015年10月

附件1:上海市杨思中学校级教学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附件2:上海市杨思中学校级骨干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1:

上海市杨思中学校级教学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

(试行稿)

为更有效地发挥校级教学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校级教学骨干教师考核形式和要求

考核由校骨干教师评聘小组负责,教务处具体操作。具体考核内容、要求规定如下:考核内容依据规定的职责,采取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二、校级教学骨干教师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五项,满分100分)1.师德修养,一票否决制。2.教学展示,满分30分。

3.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满分20分。4.教师组内开设专题讲座与听课情况,满分20分。5.学校任职情况考核,满分30分。

三、考核标准

1.师德修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定为不合格。

(1)违纪受到上级教育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的;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2)学年度考核等第不合格。

(3)有严重或重大教育、教学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2.教学展示,满分30分

(1)每学年至少开设1节公开(示范)课,满分15分。校级公开(示范)课:7分;署级公开(示范)课:9分;区级公开(示范)课:10分,市级公开(示范)课:12分,累记分不超过15分。(备注:校级公开(示范)课教研组长签字,学校盖章;署级公开(示范)课,需盖有第四教育署的公章;区级公开(示范)课,需盖有浦东新区教发院课程教学研究部或培训部的公章;同级别再次开课的,得分酌情递减。)

(2)公开教学评比展示或教学课件评比等获奖:校级:5-7分;署级:7-9分;区级:9-11分;市级:11-13分;国家级:13-15分,累记分不超过15分。(备注:根据获奖的不同等第给予相应的得分;获奖的公开教学评比展示或教学课件评比等,则按“就高”的原则来考核)

3.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满分20分。

(1)参与区级课题研究:10分;参加校级课题研究:7分。

(2)论文发表或获奖:校级:6分;署级:7分;区级:8分;市级:9分;国家级:10分,累记分不超过10分。(备注:发表论文或授予奖项的杂志、报纸、刊物或机构需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若发表的论文同时获奖,则按“就高”的原则来考核,避免“发表论文”与“论文获奖”两处重复)

4.教师组内开设专题讲座和听课情况,满分20分。

(1)按规定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0节,10节及10节以上,10分;7—9节,7分;4—6节,4分;4节以下,2分;未听课,0分。

(2)在学校教研组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组内开展学科教学讲座或指导一次:5分,累记分不超过10分。

5.学校任职情况,满分30分。

(1)任期内顾全大局,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安排。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中具有引领和示范的作用,记5—15分。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1—5分。

(3)特色创新,在教学工作中,勇于探索,开展创造性活动,使班级学生得益,其成果的显著程度,1—5分。

(4)帮带、指导1名青年教师,定期进行听课、指导,使其专业成长。1—5分。

四、考核时间与工作流程

1.由学校骨干教师评聘小组确定当年具体考核时间和流程,并告知教学骨干教师。

2.校级教学骨干教师填写《上海市杨思中学校级教学骨干教师考核表》,并于规定期限内上交学校教务处。

3.学校骨干教师评聘小组进行考核。4.公布考核结果。

备注: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校骨干教师评聘小组。

上海市杨思中学

2015年10月

附件2:

上海市杨思中学校级骨干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更有效地发挥校级骨干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校级骨干班主任考核形式和要求

考核由学生处负责实施。具体考核内容、要求如下:考核内容依据骨干班主任职责,采取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二、校级骨干班主任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四项,满分100分)1.师德修养,一票否决制。2.班队课展示,满分30分。

3.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满分30分。4.学校任职情况考核,满分40分。

三、考核标准

1.师德修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定为不合格。

(1)违纪受到上级教育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的;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2)学年度考核等第不合格。

(3)有体罚、变相体罚或重大教育、教学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

2.班队课展示,满分30分。

(1)每学年至少开设1节公开班队课,满分20分。校级公开(示范)课:10分;署级公开(示范)课:15分;区级公开(示范)课:20分,累记分不超过20分。(备注:校级公开(示范)学生处主任签字,学校盖章;署级公开(示范)课,需盖有第四教育署的公章;区级公开(示范)课,需盖有浦东新区教发院德育室或课程教学研究部或培训部的公章。)

(2)公开班队课展示或教育课件等获奖:校级:4分;署级:5分;区级:6分;市级:8分;国家级:10分,累记分不超过10分。(备注:获奖的公开班队课展示或教育课件等,则按“就高”的原则来考核)3.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满分30分。

(1)参与区级课题研究:15分;参加校级课题研究:10分。

(2)论文发表或获奖:校级:6分;署级:8分;区级:10分;市级:12分;国家级:15分,累记分不超过15分。

(备注:若发表的论文同时获奖,则按“就高”的原则来考核,避免“发表论文”与“论文获奖”两处重复)

4.学校任职情况,满分50分。

(1)任期内,顾全大局,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安排。班主任工作成效显著,在师德修养,班主任专业发展等方面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记15—25分。

(2)带教年轻班主任或见习班主任,1—5分。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区、署以及学校各级各类德育竞赛活动,1—5分。

(4)特色创新,在教育工作中,勇于探索,开展创造性活动,使班级学生得益,视其成果的显著程度,1—5分。

三、考核时间与工作流程

1.由学校骨干教师评聘小组确定当年具体考核时间和流程,并告知校级骨干班主任。

2.校级骨干班主任填写《上海市杨思中学校级骨干班主任考核表》,并于规定期限内上交学校学生处。

3.学校骨干教师评聘小组进行考核。4.公布考核结果。

备注: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校骨干教师评聘小组。

上海市杨思中学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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