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四章 重点知识_财经法规第四章重点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四章 重点知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财经法规第四章重点”。

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反映了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了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国家预算作为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是国家财政实行宏观控制的主要依据和主要手段。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员会制定的同党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选项A属于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

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

预算编制:A.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B.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编制

C.各级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

D.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

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从本级政府预算的结余中设置和补充,其额度应当逐步达到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4%。

国务院于每年ll月10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中央各部门下达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提出编制预算草案的原则和要求。

中央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草案的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草案,于每年l2月10日前报财政部审核。

财政部应当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地方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l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的退库,由财政部或者财政部授权的机构批准。预算收支旬报,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编制,于每旬终了后3日内报送财政部。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编制

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列明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

预算调整方案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决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

各部门应当自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l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军事采购、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邀请招标方式采购: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是指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并规定所有的支出必须由国库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预算法》的立法目的是: 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国家预算的作用是国家预算职能在经济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财力保证作用、调节制约作用和反映监督作用。

财力保证作用: 国家预算是政府实施各项社会经济政策的有效保证

调节制约作用: 预算的收支规模可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

C.预算支出的结构可调节国民经济结构

反映监督作用: 预算支出反映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国家预算的构成包括中央预算、地方预算、总预算和部门单位预算

中央政府预算(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有: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有: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其他支出。其中,经济建设支出包括用于经济建设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支持企业的挖潜改造支出,拨付的企业流动资金支出,拨付的生产性贷款贴息支出,专项建设基金支出,支持农业生产支出以及其他经济建设支出。

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有:(1)法律、法规;(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3)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4)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5)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1)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3)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4)地方上解的收入。

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

预算的审批权限: 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政府财政部门负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1)研究落实财政税收政策的措施,支持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2)制定组织预算收入和管理预算支出的制度和办法;(3)督促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各预算缴款单位完成预算收入任务;(4)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季度用款计划,合理调度、拨付预算资金,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5)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6)编报、汇总分期的预算收支执行数字,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增收节支的建议;(7)协调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库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包括: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部门规章、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的功能有: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宏观调控;活跃市场经济;推进反腐倡廉;保护民族产业。此外,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成立谈判小组;(2)制定谈判文件;(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4)谈判;(5)确定成交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采购项目类别、名称;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3栽明原因;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废标的原因;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专户、小额现金账户和特设专户。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1)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拨付企业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设备采购的资金等,直接支付到收款人。(2)转移支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出除外),包括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支出,对企业的补贴和未指明购买内容的某些专项支出等,支付到用款单位。

预算支出中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具体包括公益性基本建设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人员费用支出、业务费用支出以及其他事业发展支出。

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代理采购的资格。

财政部是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投资额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项目支出,以及特别紧急的支出。

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财政收入的集中汇缴是指由征收机关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四章 重点知识.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四章 重点知识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财经法规第四章重点 职业道德 会计 财经法规 财经法规第四章重点 职业道德 会计 财经法规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