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四省警务合作_东北四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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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打击犯罪 东北四省(区)全面开展警务协作
2010-09-11 02:47:00 来源:辽宁日报
[提要] 记者刘立纲报道 9月10日,东北地区警务协作暨首届联席会议在沈阳市召开,这意味着,辽、吉、黑、蒙四省(区)警方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协作机制正式建立。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代表省委、省政府致辞,省政协副主席、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到会并讲话。
辽宁日报讯 记者刘立纲报道 9月10日,东北地区警务协作暨首届联席会议在沈阳市召开,这意味着,辽、吉、黑、蒙四省(区)警方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东北地区警务协作机制,是四省(区)公安机关按分工合作、高效协调、优势互补、互援共助原则,进一步整合东北区域公安资源,从而确保首都北京和全国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按协议,东北地区警务协作机制实行年度轮值制度,每年确定一个省为轮值省。该省(区)公安厅厅长为东北地区警务协作联席会议轮值主席,该省(区)警务协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为区域协作总指挥部,负责这一年内东北地区警务协作机制的运行。
东北地区警务协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7项机制,即情报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重大安保任务互帮共助、重大突发事件互援共处、跨区流窜犯罪互查共破、协查互监共控、社会治安问题互研共管、优势警务资源互补共用。
东北四省区公安厅签署东北地区警务机制协作协议
2010-09-13 14:05:38 来源: 龙警网
9月10日,来自内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四省区的公安厅厅长齐聚沈阳,共同签署了东北地区警务协作机制协议。此举标志着内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四省区全面开展警务协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协议中,明确了以情报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重大安保任务互帮共助、重大突发事件互援共处、跨区流窜犯罪互查共破、协查互监共控、社会治安问题互研共管、优势警务资源互补共用等七大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东北地区警务协作框架。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黄明在警务协作暨首届联席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整合警务资源,深化思想认识、深化协作配合、深化协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全面开创东北地区警务协作新局面,有效维护东北地区社会稳定,努力为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和警务机制改革创造新的经验。
黄明指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区有共同的区位优势、良好的协作传统、真诚的合作愿望,四省区公安厅密切配合、深入调研、反复磋商、达成共识,建立了东北地区警务协作机制,协作范围广泛,协作内容系统。这充分体现了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精神,也充分体现了四省区公安机关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将对全面提升四省区公安机关的整体警务效能和联合作战能力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黄明强调,要在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创新思维、创新管理,解放思想、打破壁垒,统筹各类警务资源,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整体作战优势,真正把警务协作机制建设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要在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协作”抓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地区间、警种间、部门间的分割和壁垒,分工合作、高效协调、优势互补、互援共助,真正把这件既利人、又利己、更利民的好事办好。要在进一步深化协作措施上下功夫,立足实际,及时研究解决区域警务协作中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推进警务协作,加强与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等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公安工作实际的警务协作激励机制;坚持跟踪问效,定期开展分析评估,确保警务协作取得实效。
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李文喜,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赵黎平,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李申学,共同签署了东北地区警务协作机制协议,包括情报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重大安保任务互帮共助、重大突发事件互援共处、跨区流窜犯罪互查共破、协查互监共控、社会治安问题互研共管、优势警务资源互补共用等七大机制。
解读1:从情报信息到警务资源,首次实现互通共享
四省区通过共同协商,决定建立覆盖四省区的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实行信息交换交流机制,实现情报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同时,四省区通过建立案件侦查、事故处理、科研技术等专家人才库,共用消防救援、反恐防爆等高精尖装备,共享宣传媒体等资源,实现区域资源利用的最大效能。
———建立高效的资源交互平台。由辽宁省公安厅牵头,依托数据传输平台和请求服务平台,建立资源交互平台,有效整合、共享应用四省区公安机关内外部信息,实时向四省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查询、检索服务。
———搭建共享的情报发布平台。由辽宁省公安厅牵头,在四省区现有情报平台基础之上,搭建“四省区情报共享平台”,实时发布四省区社会治安形势评估、案(事)件预警、情报指令、舆情动态等,并提供信息联查、网上核查、信息布控及平台应用统计分析等,指导四省区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开展打防管控工作。
———共享专家人才资源和专业技术设备。协议中首次提出要在四省区建立业务专家人才库,涵盖刑侦、经侦、治安、禁毒、交通事故处理、消防、法律等领域,并搭建专家交流协作平台,利用网络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解读2从重大安保任务到突发事件,首次实现互帮共处
根据协议的要求,在重大安保任务和专项行动期间,四省区可通过区域间联防协作,在重大案件侦控、危险物品和车辆查控等方面提高安保成效。同时,针对省际交界地区发生突发事件以及本省力量处置能力之外的事件,可提供跨区域警力支援,共同处置。
首先,深入开展协作区内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遇有重大安保任务时,以省际间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为主要合作领域,大力整治超速行驶、超员超载、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清理整顿客运车辆、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加强对客运驾驶人的教育管理,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其次,推行警务联勤指挥调度。由辽宁省公安厅牵头,制定四省区公安机关重大事件预警处突协作办法和联合处突工作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协作演练。
第三,建立火灾预防救援、交通应急管理互研共助机制。四省区将共同研判东北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组织开展省际间同步火灾预防行动,在处置大型灾害事故中派出精干救援应急力量协助当地公安消防部队开展工作。同时,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交警部门可迅速向临近省毗邻同级交警部门发出协助堵截通报,并实施抓捕。
解读3从重大案件到社会治安问题,首次实现互查共管
根据协议的规定,警务协作机制对跨省区违法犯罪活动,将实施共同打击行动。
———实行跨区流窜犯罪互查共破。在发生跨省区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组织偷渡犯罪以及流窜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时,由轮值省厅牵头,组织召开打击跨区流窜犯罪协作工作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商讨协作的具体事宜,开展协查案件线索、协捕犯罪嫌疑人、协助案件取证、网上协作配合、快速应急反应和联合行动等。
———实施社会治安问题互研共管。建立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根据社会治安实际状况,由轮值省厅适时组织开展省际社会治安整治、交通安全整治、生产安全整治等联合专项行动,有效维护四省区治安稳定。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警务协作机制将集四省区公安之智、汇四省区公安之力、用四省区公安之理念,形成有利于东北地区安全稳定的、优势互补的强大辐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