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总会计工作的实践与探索_总预算会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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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财政预算外总会计工作的实践与探
索
发布时间:2009-07-1
4财政预算外总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预算外资金收支执行和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各项预算外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随着预算外资金规模的发展和壮大,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进一步做好预算外总会计工作,发挥总会计的核算与监督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结合我市财政预算外总会计工作实践,对我市财政预算外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以便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外总会计工作。
一、我市财政预算外总会计工作的发展与现状
建国以后的30年间,我国一直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正是在这种单一计划经济体制下伴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而逐步形成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支出需求很大,尤其是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掀起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高潮。为了调动地方积极性,给地方必要的机动财力,使各地区、各部门能够因地制宜地解决某些特殊需要,国家于1953年底对财政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由高度集中转为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允许地方开征工商税附加作为地方自筹资金列入预算外,用于城市公用事业的维护。同时还允许将一部分零星收入划到预算外,并规定具体用途,由各级财政自收自支,单独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的实施,适应了当时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我市由专门机构对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和核算的工作起步于1985年。财政部下发《预算外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后,我局成立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处,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会计核算以及预算外企业、事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并且注重从加强基础工作入手,不断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和核算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修订了市本级预算外财政资金拨付、预算外总会计基础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预算内、外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致性以及会计数据的通用性,逐步从原始的手工记账过渡到微机化管理,确保了财政预算外资金安全有效的运行。
二、我市财政预算外总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共有预算外总会计40多人,大部分已从事此项工作多年。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各级财政预算外总预算会计能够严格按照《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总会计制度》(黑财综字[1998]151号)的要求进行预算外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工作。但由于多年来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的原因,我们认为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预算外资金收支缺乏计划性和指标控制环节
按照职能分工,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由专门处(科)负责,并遵循以收定支的原则进行拨款,预算外总会计负责拨款手续的审核和资金的拨付。但多年以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一直没有编制规范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在日常资金拨付时,为了使各项预算外资金不出现“空头”,总会计既要审核拨款票据的合规性,又要核对执收单位的收入进度以及单位专户资金结余,实际上,既管指标又管资金拨付,与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相分离的财政管理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同时,一些由不同业务处(科)共管的预算外资金(如福彩基金、体彩基金、牌照拍卖等专项资金),由于没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预算外总会计也不知道不同的业务处(科)可支配的资金额度是多少,只能在资金拨付时进行总额控制。
(二)预算外统筹资金没有反映全部的集中额度
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对预算外资金收入实行按比例集中统筹的相关政策。集中统筹政策的实行,对于缓解各级财政紧张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考虑到一些单位财力困难的实际情况,对其给予了必要的减免统筹资金政策。由于对这部分统筹资金的减免采取的是“坐收坐支”的方式,没有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先征后返”,使得预算外总会计核算的统筹资金只反映减免后的余额,没有体现出统筹资金的全貌以及统筹资金用于各项事业上的全部支出。
(三)上下级财政预算外总会计在核算上存在着重复列收列支问题
按规定,财政预算外专户代执收单位管理的应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收入,应在暂存款或应缴代收上级财政专户款科目中核算,并在拨付上缴款时予以冲减。但在日常执行中,由于执收单位将此项资金上缴财政专户时没有单独填写缴款单据或进行注明,因此,预算外总会计视同单位上缴的正常收入记入了单位收入账。同时,执收单位请拨此项资金时也没有单独填写请款单据或进行注明,预算外总会计视同单位的正常支出记入了单位支出账。此笔资金上缴上级主管部门财政专户时,上级财政又记入了主管部门的收入账,花销时又记入主管部门的支出账,造成了上下级财政重复列收列支问题。以市本级为例,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市驾驶员培训办公室、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等单位均有此类现象,使得上下级财政数据不够准确。
(四)预算外总会计电算化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除了市本级外,只有道里区、开发区的预算外总会计账务核算工作采用了电算化,其余区县仍在使用手工进行记账。按照目前的管理体制,预算外资金拨付应遵循以收定支的原则,手工记账无法满足随时调用数据的需要,不利于进行数据查询、汇总与分析。同时,采用手工记账,使得预算外总会计账簿设置不够细化,不利于分单位、按项目进行核算,年终决算统计收入情况时只能靠各单位的上报数据,不能保证决算的准确性。
三、进一步做好预算外总会计工作的建议
(一)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应将全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各级政府的公共预算盘子,建立税收和非税收入于一体的财政收入预算体系,实现一个区域范围内预算内、外财力的统筹使用和合理调配。通过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各单位将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集中使用。以市本级为例,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后,各业
务处根据执收单位年初收支计划,比照预算内管理办法,填制预算外资金拨款单据,由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处室进行收支预算指标控制,预算外总会计据此进行拨款、核算,从而规范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更好的发挥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直缴财政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市本级已在今年下半年实现了非税收入直缴财政,设计开发了“非税收入直缴财政管理系统”,对预算内、外资金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同时,改进了本级财政预算外资金账务核算体系,将原来预算外收入按单位为一级科目进行核算,改为按单位、各类收费项目等多级科目进行核算,以满足会计核算制度和决算编制的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加快会计信息网络化建设进程,将执收单位和有关业务处的计算机与“非税收入直缴财政管理系统”相连接,做到实时账务查询和账务核对。为解决会计核算上重复列收列支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核算方法,把应上缴上级部门的收入从收入、支出科目中调整到往来科目进行核算,同时,要对原始票据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漏填和错填项目。
(三)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做好预算外总会计的培训工作。做好会计核算,提供真实准确数字信息,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是每个财务人员的职责,各级财政部门都要从自身做起,从基础做起,充分认识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预算外总会计电算化工作,确保各项预算外收支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