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才中心档案转移程序_武汉人才中心
武汉人才中心档案转移程序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武汉人才中心”。
档案接收
(来源:人才网 更新时间:2011/10/20 15:22:11 共有116176人次浏览)
一、服务对象: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中止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经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确认具有技术职称的农村人才的人事档案;
8、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办理流程:
1、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档案在学校,或其他就业指导中心)凭毕业证或报到证、身份证;
(2)、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工作未满一年,从单位辞职(辞退)人员,出具原单位的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
(3)、武汉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辞职、辞退、解除合同、自动离职、除名、运动员退役、退伍等证明文件)、身份证;
(4)、外省市从原单位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要调入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档案先调入当地的人才中心,凭在武汉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户籍在武汉市内,出示户口薄)、身份证、当地人才中心出具的存档证明;
(5)、成教、自考、电大、脱产、夜大等毕业生出具毕业证、身份证。
2、由我中心向有关单位、部门开具调档函,3、经我中心审查档案,确定材料齐全后,即时办理代理手续。
三、制度要求:
1、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凡是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的要补齐,再办理有关手续。
2、个人自带未密封盖章的档案不予接受。
3、档案是复印件的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