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态势运行分析_加强审判管理态势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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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人民法院
判 管 理 工 作 通
2011年第2期
审
判
管
理
办
公
室
2011年7月12日
审 报
目 录
一、2011年元月至6月审判运行态势分析
二、苏塘法庭调解工作经验
三、元至6月份各庭室审执情况排序表
2011年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
崇阳县人民法院
年元月至六月份,我院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宗旨,以省、市法院开展“审判质量管理年”目标为提升审判质效导向,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增强司法服务三项重点工作能动意识,扎实推进审判管理改革,通过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主要正向审判质效指标稳中有升,审判工作继续呈现健康发展、稳步提高的良性运行态势。
一、2011年元月至6月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2011年元月至6月,我院新收案件1077件,旧存110件,合计1187件,结案899件,未结数288件。其中,诉讼类案件新收案863年,旧存82件,合计945件,结案701件,收结案比为75%。执行案件新收案214件(含非诉执行案件54件)、旧存28件,合计242件,执结198件,执结率为82%;申请执行标的额788.1735万元,执结标的额762.7937万元(含迟延履行金),执行标的到位率96.77%。
二、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总体走势
(一)基础指标方面
基础指标中上诉率、被改判发回率、申诉申请再审率下降;民事调解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执结率、法定正 2011常期限内执结率上升;无超审限案件和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
(二)分析指标方面
分析指标中向上级法院投诉率上升(仅中院督办信访案件就有7件,去年为零)、申诉申请再审率下降,执行案件收结案总数下降,未结案件数下降,民事案件撤诉率、当庭结案率、行政一审撤诉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一审陪审率均上升、院人均结案数和院审判人员平均结案数下降。
三、审判运行总体态势
我院今年审判运行态势总体较好,考量审判质效工作的13项主要质效指标(除进京上访率、再审率由上级法院统计未有结果)全部好于去年同期,即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法定正常期限内执结率、行政一审撤诉率、执结率、实际执结率、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同比上升,且个别指标上升幅度较大,考量审判质量的两项重要指标被改判发回率和上诉率继续下降,体现审判效果的申诉申请再审率较去年同期再下降,这与我院党组一贯加强审判管理,注重审判质效密切相连;与我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强化落实庭局长管理,全体干警努力争先密不可分。
(一)收案总数超千件,结案数近千件。审执工作压力空前。2011年上半年收案总数继续飚升,新收各类案件1077件,与去年同期的1155件相比基本持平。全院干警在空前的审执压力面前,深挖潜力,全力冲刺,院审判人员平均结案数达到20件。这是我院自2010年以来,连续在半年收结案各千件,环比我市其它五个基层法院,这是他们全年工作总量,以致兄弟法院在2011年上半年来我院取经时,亲眼见到我院案件报表材料,才敢相信。
(二)质量指标继续增强,案件质量保持领先。我院今年上诉率为1.06%,与去年同比下降了1.8%;被改判案件不足10件,与去年同比再降0.1%,为全市法院最低。继续保持低上诉率和低发改率的态势,这来之不易的改判“微降”和发回“猛降”得益于各业务部门和广大一线法官齐抓共管,不断加强案件质量,加强案件调解工作,构建多元纠纷协调机制取得成效。
(三)效率指标保持良好,案件效率提升显著。体现审判效率的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法定正常期限内执结率、平均执行时间指数、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五项主要指标继续保持良好运行态势。
2011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87件(含旧存案件110件,2010年上半年新收1155件,旧存633件),新收基本持平(减少78件),旧存积案减少523件。元月至6月结案899件,同比结案数下降了345件(2010年同期结案数1244件),说明清理积案工作进展顺利。结案率为76%,同比增长7个百分点(2010年同期为69%)。未结288件,同比下降49%(2010年同期未结案件数550件)。正常期限内执结率为82%,上半年新收加旧存仅40件案件未执结,执行标的到位率为96.77%,同比大幅上升。审判执行高效理念进一步在审判工作中得到彰显,程序正义价值观进一步得到弘扬。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45%,审执效率进一步提升。
(四)效果指标优势明显,办案效果促进和谐。“诉调对接”工作的不断强化,促进了民事案件调撤工作稳步推进,行政一审撤诉率大幅度提升,申诉再审率下降。民事案件结案607件,调解263件,撤诉102件,调解率为43%,撤诉率为17%,调撤率为60%,2010年上半年调撤率为54%,同比呈大幅上升。行政一审结案25件,撤诉14件,撤诉率达56%,较去年同比上升5%。申诉申请再审率为零,与去年同比下降不言而喻。检察建议本院再审2件,被本院回复不予再审2件。检察抗诉案件1件,本院判决1件。
四、审判工作运行的主要特点和原因分析
(一)审判工作运行的总体特点
1、审判质量效率获得“双赢”。一是新收案件总数继续攀升,结案总数同增,连续第二年创历史新高。2011年上半年,我院收案超千件,结案将近千件。在收案出现了阶段性潮涌且未结案件基数渐增的情势下,特别是在第一季度,面对积案的严峻形势,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志诚亲临审判一线,用二十多天的时间对全院审判工作进行了调研,与一线审判人员一一见面,展开了推心臵腹式的交谈,使我院树立了比审判公正、比审判效率、比审判效果的院风正气。由于党组的正确领导、决策,全院干警的齐心协力、奋勇争先,使我院审判工作呈现出收案、结案“双增同升”的良性运行喜人态势,审判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案件质量稳步提升,继续保持先进位次。在注重办案进度的同时,全院干警更着力于提高案件的质量,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案件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努力减少案件差错,我院案件被改判发回率为全市法院最低,再创历年来最好水平,审判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2、诉讼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我院今年的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较去年大幅度提升。今年以来,我院进一步深入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基本要求,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入手,设立巡回审判点,以人民调解工作窗口为依托,培植调解能手,充分发挥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对抗性小的特点,把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和庭中庭后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本期审判管理工作通报中对苏塘法庭的调解工作经验进行了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可调的33件案件中,有26件调解结案。
3、人民法庭工作绩效彰显。人民法庭审判质效水平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收结案数大幅增长,审判质效提升显著,人民法庭创出了优良业绩,继续保持先进。今年,我院8个人民法庭共新收各类案件600件,结案515件,审判人员人均结案高,连创近年最好业绩,为全院审判质效提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如天城法庭、白霓法庭半年收结案双超百件。
4、执行工作长足发展。在平均执行时间指数的高压态势下,执行人员负重奋进,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殷国齐同志上半年执结案件30件,执结标的200万,收取执行费11万元,与其获得的“执行能手”荣誉相符。执行局积极开展清案行动,成立清案小组,加强清案组织领导,加大清理案件力度,实现结收案良性循环。我院的执结率、执行案件终结率均处于全市法院先进位次,并获得了无积案法院的荣誉。
5、积案清理工作顺利完成。一季度我院积案为72件,通过初步清理后,确认为31件。审管办在党组的领导下,对全院积案的审理紧盯不放,在一线审判人员的努力下,除极少数案件确因时机不够成熟或因鉴定无法审结外,绝大部分积案基本化解完毕,该项工作成绩斐然。
6、巡回审判工作有效展开。设立人民法庭的巡回审判庭目的是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良好举措。审管办对巡回法庭检查的情况是,各法庭对该项工作认识到位、落实到位,如:苏塘法庭于6月份在山高路远的高枧乡巡回法庭一天受理3件案件,当天全部调解结案,既达到了便民的效果,还满足了公正高效的司法要求。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的一致好评。沙坪法庭庭长王进良均亲临巡回法庭,不管老百姓告的是大案还是小案,在他心里都认为是重案,正是他的这种执着为民精神,沙坪法庭在上半年竟然没有一件案件上诉。
五、人民法庭质效分析
人民法庭主要审判质效数据指标情况
天城法庭:新收案137件,旧存21件,合计158件,结案124件,结案率78%;审结案件中,调解65件,调解率为52%;撤诉24件,撤诉率为19%;调撤率71%;陪审5件;简易程序103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3%;当庭宣判案件92件,当庭宣判率为74%。
苏塘法庭:新收案42件,旧存3件,合计45件,结案43件,结案率96%;审结案件中,调解26件,调解率为61%;撤诉4件,撤诉率为9%;调撤率70%;陪审5件;陪审率70%;简易程序34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0%;当庭宣判案件33件,当庭宣判率为77%。
大桥法庭:新收案104件,旧存1件,合计105件,结案77件,结案率为73%;审结案件中,调解41件,调解率53%,撤诉10件,撤诉率为13%;调撤率66%;陪审32件;简易程序55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1%;当庭宣判55件,当庭宣判率为72%。
白霓法庭:新收案119件,旧存5件,合计124件,结案100件,结案率81%;审结案件中,调解41件,调解率为41%;撤诉19件,撤诉率为19%;调撤率60%;简易程序86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6%;陪审率100%;调解案件申请执行2件。
沙坪法庭:新收案61件,旧存1件,合计62件,结案47件,结案率77%;审结案件中,调解21件,调解率为45%;撤诉6件,撤诉率为13%;调撤率为58%;陪审23件,陪审率98%;当庭宣判案件33件,当庭宣判率为70%。石城法庭:新收案50件,旧存2件,合计52件,结案44件,结案率85%;审结案件中,调解15件,调解率为34%;撤诉6件,撤诉率为14%;调撤率50%;简易程序3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3%;陪审1件;当庭宣判案件25件,当庭宣判率为57%。
路口法庭:新收案48件,旧存5件,合计53件,结案45件,结案率85%;审结案件中,调解11件,调解率为25%;撤诉12件,撤诉率为27%;调撤率53%;陪审2件,陪审率67%;简易程序3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5%;当庭宣判案件21件,当庭宣判率为47%。
青山法庭:新收案39件,旧存3件,合计42件,结案35件,结案率83%;审结案件中,调解18件,调解率为51%;撤诉0件;调撤率51%;陪审12件,陪审率80%;简易程序2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0%;当庭宣判案件25件,当庭宣判率为71%。
元月至6月,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等主要指标数据水平均优于全院平均数。人民法庭在促进社会和谐中有独特的审判职能和社会功能,在化解基层矛盾和纠纷方面高效便民,尤其是将大量的邻里纠纷及时有效地化解,如天城法庭的民事案件调撤率高达71%,苏塘法庭的“案结事了”的工作方式,为和谐社会构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各业务庭质效分析
民一庭:新收案58件,旧存16件,合计74件,结案44件,结案率60%;审结案件中,调解5件,撤诉13件;调撤率41%;陪审8件;简易程序1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22%;当庭宣判案件18件,当庭宣判率为41%。
民二庭:新收案34件,旧存15件,合计49件,结案21件,结案率42%;审结案件中,调解6件,撤诉5件;调撤率58%;陪审6件;简易程序7件;当庭宣判案件11件;调解案件申请执行2件。
民三庭:新收案39件,旧存5件,合计44件,结案26件,结案率59%;审结案件中,调解12件,撤诉5件;调撤率69%;陪审3件;简易程序1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5%,当庭宣判案件18件。
行政庭:新收案40件,结案25件,结案率63%;审结案件中,撤诉14件;撤诉率56%;陪审15件;简易程序1件;当庭宣判案件21件。
刑庭:新收案85件,结案64件,结案率75%;审结案件中,可调32件;调撤25件;调撤率78%;陪审33件;简易程序11件;当庭宣判案件14件。
少刑庭:新收案5件,结案5件,结案率100%;审结案件中,可调1件;调解1件;调撤率100%;陪审3件;简易程序2件;当庭宣判案件1件。
审监庭:新收案2件,旧存5件,合计7件,结案3件,结案率43%;审结案件中,调解2件,调解率67%;当庭宣判2件。
执行局:新收案214件,旧存28件,合计242,结案198件,结案率82%;执行完毕案件中,自动履行110件,自动履行率55.5%;执行和解44件,和解率22.22%;终结12件,回复4件,强制执行28件。其中执行庭结案43件,裁决庭50件,协调股31件,计生庭54件,执行局20件。
七、审判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个别审判效率指标减弱,影响了审判质效综合业绩进位争先。一是裁判自动履行率低。元月至6月判决案件318件,同期执行新收案件160件,这还不包括尚未生效,将要申请执行的案件数。同时在申请执行的案件中还有几件调解申请执行案件,这类案件数的出现,应当引起重视,因为这是案件质量评估中不仅不能加分,而且还要倒扣分的指标。二是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仍然离上级法院的要求有差距。我院新收案件1077件,尚有288件未结。以上情况的出现固然受案多人少矛盾、审判资源分配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但其中也有因案件承办人的主观努力不够的原因,明年清理积案工作将更为艰巨。
(二)个别审判质量指标仍处劣势,影响了案件质量。体现案件质量的两项主要指标是服判息诉率、被改判发回率。上半年上诉案件共30件,较去年同期减少40件;上诉率为1.06%,改判10件,无发回重审案件。案件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从二审被改判和本院评查的案件情况看,大多是由于审判人员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理解出现偏差,以及审判作风不实。在被改的案件中,除当事人提供新证据而被中院改判外,应当说审判人员对法律的理解、运用以及在尺度的把握上与上级法院的司法理念存在差距,这是主要原因。此外,仍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事实定性错误、程序错误的严重问题,亟需加大力度采取措施,从根本上改变个别审判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的状况。上半年有1件案件评为不合格案件,被移送到了纪检组。
(三)个别反映审判效果的指标不理想,影响了审判的社会效果。申诉申请再审率、向上级法院投诉率、进京上访率以及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虽然有的稍好于去年,但幅度很小,与指标先进的其它兄弟法院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且个别指标为全市最差。如市中院督办的信访案件中我院有7件,名列榜首。导致审判效果指标不理想的原因,客观上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但事实上,审判人员为加快结案,减少存案,追求结收案比等其它效率指标,往往不肯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协调,案结事了的要求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推进到位,增强审判效果任重道远。
八、应当关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一)着力强化质效指标导向功能,进一步推动审判运行态势良性发展
1、进一步加强均衡结案工作。研究制定均衡结案制度,落实均衡结案管理,着力解决月度结案不均、部门结案不均、审判人员结案不均的问题,均衡提升月度和季度结案率和结收案比,确保审判质效运行态势优质、高效、良性循环发展。
2、进一步明确重点指标管理方向。2011年下半年,重点围绕院人均结案数、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行政案件撤诉率、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再审率、进京上访率、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率等14项质效指标进行全程监控、评估和通报。加强效能监察,对因主观因素造成指标滞后、涉诉信访投诉的部门和个人,由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确保全院审判工作健康平稳运行。
3、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对接管理。探索审判管理与诉调对接工作协调管理新路径,构建诉讼服务管理网络,深化落实巡回审判、立案调解和解、诉调对接工作、人民陪审工作等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审判管理,努力运用规范的司法管理方式促进纠纷的妥善化解,提高陪审率、调撤率、和解率,降低再审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和涉诉信访率。
(二)不断健全案件质量创优机制,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
1、构建优质案件平台。深化“办精品案件,创公信品牌”活动,通过筛选、培植、推介精品案件等环节,评选优秀调解案件和优秀裁判案件,将打造精品案例与评选精品庭审、精品文书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司法尺度,加强案例指导,提升法官司法能力。
2、创设差错案件预防载体。开办典型案例警示特刊,认真组织各审执业务部门对本部门、本条线案件质量开展研究分析,重点剖析被发改案件、再审改判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瑕疵案件、当事人反应强烈的投诉案件。同时,作为典型案例,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汇总编发。事实证明,5月中旬召开的案件分析会对全院审执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3、改进案件质量评价方式。增加考量案件效果指标为案件质评内容,设定优秀案件和基本不合格案件评定条件,将案件的数量、质量和办案的社会效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评定案件质量等次,将评优、评劣的结果通报到承办部门、案件和承办人,并作为衡量法官业绩的依据。应该对优秀案件承办人设立奖金予以奖励。
(三)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核心管理作用,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效果
1、进一步加强庭局长管理。深入落实本院岗位目标责任制,案件流程管理。开展以庭长为管理核心的“五评五比”工作,“五评”即庭审能力、案件质量分析、法官案例分析、质效指标数据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点评;“五比”即比审判质量效率、比审判社会效果、比审判业务能力、比业绩考评档案管理、比审判管理成效,力争达到审判管理能力提升,审判管理综合效应增强;审判质效提升,审判社会效果增强的“双升双强”的审判管理目标。
2、进一步加强指标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督查。开辟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质效数据专栏,及时掌握审判质效动态;对处于中游偏下的关键性质效指标,特别是排序落后的指标,认真剖析,逐一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重点改进提升。
3、进一步加强审判态势分析研究。开展审判态势分析、运用结果成效评比,不断提升指标数据的分析运用能力和决策建议能力,为党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做好党组决策的任务分解和跟踪督办工作;强化专项态势分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某一项或几项指标在每季或某个时间段的显著变化,或者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各审判业务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态势分析,及时开展调研,规范解决问题。
4、进一步加强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工作。积极探索对庭长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业绩考评,设立最佳管理奖,将庭长的审判管理履职情况纳入部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调动和保护庭长主动管理的积极性、能动管理的有效性。完善考评体系,将体现社会效果的公信度指标纳入业绩考评范畴,努力解决申诉申请再审、涉诉重复信访上访、执行投诉问题,不断提升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认同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苏塘法庭
2011年上半年调解工作汇报
元至六月份,苏塘法庭共受案45件,结案43件,结案率为96%,其中判决13件、调解26件、撤诉4件,调撤率为70%,陪审5件;陪审率70%;简易程序34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0%;当庭宣判案件33件,当庭宣判率为77%。所结案件经评查全部合格,无一上诉改判案件,无一上访案件。
一、端正态度,认真学习和执行院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完成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围绕着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努力搞好各项工作。
二、实行“重调解,精审判”的工作方法,努力化解矛盾,提升办案质量。将调解工作介入到立案前,变以前的民不告官不理的被动司法,为现在的将矛盾纠纷消灭在立案前的主动司法。今年来,我庭加强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对其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积极协助和参与镇政府人民调解组织的矛盾纠纷调解,向老百姓宣传法律知识,使矛盾纠纷在走向法庭前得到化解。对确需引入诉讼渠道的,帮助当事人分析问题的利与弊,让当事人有心理上的准备,使当事人能够接受将来的法律裁决,从而避免当事人累诉、缠诉。目前我庭已配合镇政府人民调解组织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土地纠纷共2起,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好评。在案件审理方面,首先,坚持依法办案、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强化诉前风险告知制度,尽最大努力争取当事人的理解,消除当事人对法院的质疑,促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其次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制教育,善于和勇于扑捉和解时机,对涉讼纠纷能调解的尽量调解,消除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平息纷争;对个别容易激化的案件,采取分开调解、逐个击破的方法,努力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某些难以调解的案件,严格依法审理,在确保当事人矛盾不激化的情况下,加快结案步伐,绝不拖延,及时作出判决,确保案件的准确性、公正性。目前我庭所有已开庭的案件都已审结,无一超审限案件,且78%的案件都是在受案后一个月内审结。
三、大力开展司法为民工作,将巡回法庭巡回到乡、村、组。去年我庭向辖区内的所有村委会发放了法庭便民联系卡、法庭受案范围告知书和诉讼须知,方便了老百姓联系法庭、了解法律,今年来,这些司法为民的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成效,目前我庭大部分案件都是电话咨询后、预约立案,而且经常通过电话为村级调解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既方便了山区老百姓诉讼,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为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提供了引导。今年年初,在院党组的关心下,我庭在高枧乡设立了巡回审判庭,这使我庭在机构上更一步推进了司法为民工作。巡回审判庭成立后,我庭制定了定期到巡回审判庭接访的工作制度,制作了接访排期表,发放给辖区内的所有村委会,并将辖区内的案件定在巡回审判庭开庭审理,以巡回审判庭为平台,就地快立案、快审案、快结案,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营造了便民的诉讼环境。
虽然我庭目前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院党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庭现在的审判任务不重,所以我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在确保审判工作稳定有序的同时,继续加强司法为民工作,拓宽思路,创新司法为民措施,努力将司法为民工作打造为苏塘法庭的一个亮点,为辖区老百姓服好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