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电子申报软件21版温馨提示》_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总局电子申报软件21版温馨提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

《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21版》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节约你宝贵的时间,方便您正确使用《总局电子申报软件21版》,请您在使用本软件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意以下问题:

1.在您首次使用的时候,如果您已经登陆进入系统,并成功导入税务登记信息后,您还需要按照以下顺序:“纳税人信息”→“纳税人信息维护”→“税务登记表”进入,然后选择“填表”,在弹出的“税务登记表”模块中,根据您的实际,选择正确的“行业明细”,然后单击“保存”。

2.在您首次使用的时候,如果您已经登陆进入系统,并成功导入税务登记信息后,您还需要按照以下顺序:“纳税人信息”→“纳税人信息维护”,在弹出的界面中选择“税种设置”,在该界面中,只允许选择“增值税”,在选择“增值税”后,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纳税人类型”、“业务范围”、“申报税种类别”,如果您是“成品油”经营单位,请在“成品油”前打“√”。最后,切记:无论您是不是“营改增”纳税人,都必须要在“营改增”前打“√”!

3.如果您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在首次使用时,还需在上述“税种设置”模块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前打“√”。

4.如果您不是开业户,并且是首次使用本软件,申报税款所属期不是1月份,那么,在申报新表填表时,如果所填的表中有如“本年累计”等需要累加往期数的栏次,则需要手工修改该栏次,填写正确的累计数。在单击“保存”、“审核”时,尽管您填写的累计数是正确的,但仍然有提示“报表不符合规则,是否继续保存?”,您可以强制保存、强制审核,然后强制申报。

5.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过程中,请您务必按“附表1”、“附表2”……的顺序进行申报,附表填写完成并全部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并进行主表审核。

6.如果您需要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在单击“保存”、“审核”时,尽管您填写的应缴费额是正确的,但仍然有提示“报表不符合规则,是否继续保存?”,并且第8栏变为红底色,此时,你只需检查第8栏是否等于第6栏×第7栏,确定等于后,您可以强制保存、强制审核,然后强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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