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公安基础知识重点《第四章》_公安基础知识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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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基础知识
第四章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一、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一)在我国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
1937年毛泽东拒绝国民党派遣当八路军。
(二)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绝对服的、无条件、全面的和直接的 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必须坚持四条:(1)人民警察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2)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3)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委领导和保证作用;(4)充分发挥公安系统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确立:①1950年9月,②毛泽东,③在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提出;④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
特别强大党的领导作用:指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指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
党的绝对领导实现途径:通过党委对公安机关进行实际的、直接的领导。
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具体包括:(1)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2)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绝对性,坚持四条:①人民警察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②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③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委领导和保证作用;④充分发挥公安系统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奖惩党的绝对领导必要性体现包括:(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公安机关才能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2)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公安机关权力和强大实力才能正确应用;(3)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接受其有力的监督,才能提高战斗力,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性;(4)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作出各自的贡献,从而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政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5)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保证公安决策的正确性。
三、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
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包括:(1)政治领导;(2)思想领导;(3)组织领导;(4)决策领导;法制领导;
政治领导:指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
思想领导:指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组织领导:指通过党的组织系统工作发挥党的领导、监督、保证作用。
决策领导:指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事关重大问题有权作出决策。
决策领导具体包括:①进行宏观公共安全决策;②对重大问题作出必要指示;③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法制领导:指党的领导下,制定各项公安法律、法规,并监督公安机关实施。法制领导的途径:①法律制定;②执法;③监督;
四、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实际的、直接的领导之下
(1)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
公安基础知识 第四章 1
(2)当好党的参谋和助手;
(3)党委对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性意见后,公安机关必须贯彻执行;
(4)接受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5)严禁把侦查手段用于党内;
五、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的关系
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关系应该遵循四大原则:
(1)党政分开的原则;(2)彼此保证的原则;(3)互相结合的原则;(4)全面强化的原则;
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政府的领导:行政领导;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一、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群众的路线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
二、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包括:(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2)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3)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尤其不能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4)处理好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
人民警察的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人民警察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人民谋利益;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国际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来源:人民群众;公安机关调整社会关系基本关系: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
打牢思想基础:执政为民;公安机关执法思想核心:执法为民;
群众工作包括:(1)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2)讲群众工作贯穿于各项公安业务活动中;(3)遵纪爱民,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P56)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全面解决我国社会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工作中党委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式,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群众根本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六大任务:(1)打击;(2)防范;(3)教育;(4)管理;(5)建设;(6)改造;
(1)打击
打击的主体: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专门工作,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劳动改造、劳动教养机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职权;
打击的客体:指打击对象;
打击政策:①严打政策;②基本刑事政策;
“严打”:指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
“严打”政策包括:①依法从重;②依法从快;③对象特定;
基本刑事政策包括:①区别对待;②宽严相济;③分化瓦解;④打击少数,教育改造多数;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2)防范
防范含义:指采取政治、经济、教育、行政、法律等各种措施,减少犯罪因素和条件;(预防犯罪)
防范意义:减少各种治安危害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措施。
防范对象:整个社会公民而不仅是有违法犯罪危险的行为人。
防范措施:①对广大社会成员进行治安形势和违法犯罪发展趋势教育;②在社会各个方面健全治安防范制度,加强预防设施的建设,检查、堵塞各种治安漏洞;③建立预警制度;
(3)教育
教育:指运用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方法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和完成;
教育内容: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防治治安危害社会教育是多层次的,包括:①正面教育;②针对性教育;③执法过程中教育;④制裁后的教育;
(4)管理
管理含义:各部门、各单位为建立良好社会秩序而进行方方面面的行政管理,防止出现漏洞,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治安管理的特性:行政强制性、行政说服性;
如何管理: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努力发展群众自治管理;
(5)建设
建设包括:①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想建设;②组织建设;③规范建设; 要边治边建,治中有建;
(6)改造
改造含义:指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监狱对犯人的劳动改造工作和劳动教育机关对劳教人员的改造工作;
监狱和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应该坚持方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改造工作主体:中央是司法部狱政管理局,地方是司法厅狱政管理部门;负责改造工作执行机关包括: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看守所,四种;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改造方式:劳动改造、劳动教养;
改造“三个延伸”政策:①向前延伸;②向外延伸;③向后延伸;
①向前延伸:指在预审、起诉、审判过程中,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部门要加强对罪犯的认罪服法教育,并要向劳改单位移送案件法律文书副本,负责介绍案情、罪犯的作案原因和思想状况;
②向外延伸:指改造工作要发动罪犯的亲属、所在单位和社会都来关心犯人,发动政法院校和科研单位加强犯罪心理学和罪犯改造学的研究,配合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③向后延伸:指劳改人员刑满释放后,劳改部门要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介绍犯人的改造情况,落实接茬(chá)帮教工作,并协助当地有关部门认真做好
安置工作,以进一步巩固改造成果,把重新犯罪率降到最低限度;
“三个延伸”实质:指把罪犯改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之类范围,动员政法机关乃至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改造;
“三个延伸”根本目的:进一步提高改造质量,提高罪犯改好率,降低重新犯罪率,争取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好转;
“三个延伸”重点:落实社会帮教、社会安置、社会监督、社会支持;
三、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1)发挥职能作用,即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2)加强基层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
(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