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复习题_经济法案例复习题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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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题

1.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3年5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8日向农户购进自产粮食,开具的农业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0 000元,已付款。

(2)13日外购一批包装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 500元,货款已付。支付相关运费1600元。

(3)28日销售粮食白酒10吨,招待自用去年生产的白酒500斤,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60元/斤,款项已收讫。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计算以下各题:(1)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2)计算该酒厂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计算该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备注:粮食白酒增值税税率为17%;购进粮食适用低税率13%;粮食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消费税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并存征收。

类似题目:.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08年8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5日向农户购进免税粮食,开具的农业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 000元,货款以现金支付。(2)10日外购一批包装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 500元,货款已付。

(3)26日销售粮食白酒5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60元/斤,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23 400元,款项已收讫。

已知:粮食白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粮食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免税粮食增值税的扣除率为13%;7月末该酒厂增值税留抵税额为零;农场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向税务机关认定:1吨=2 000斤。

要求:(1)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2)计算该酒厂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计算该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4)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参考答案:(1)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5×2000×60×20%+23400÷(1+17%)×20%+5×2000×0.5=129000(元)(2)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13%+25500=32000(元)(3)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2000×60×17%+23400÷(1+17%)×17%=105400(元)(4)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05400-32000=73400(元)

2.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8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2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1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2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召开股东会,拟减少注册资本,代表表决权65%的股东同意通过了该项决议。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2)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5)公司股东会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类似题目: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8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31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24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4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33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8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16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5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2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应提前20日通知全体股东。(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4)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委派的人员担任监事。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2)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由谁召集和主持?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的通知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4)公司章程规定不设监事会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①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本题中,三个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130万元,未达到注册资本的20%。②货币出资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在本题中,三个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为230万元,未达到注册资本的30%。③甲以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本题中,甲以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规定。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④甲、乙的出资期限符合规定,丙的出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在本题中,丙在第三年才缴清出资,其出资期限已经超过了二年。

(2)①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②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③首次股东会由乙召集和主持。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④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⑤股东会的通知时间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3)①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②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3.甲将自己所有的三间房子出租给乙。甲因做生意缺少资金,对乙表示愿将此三间房子出卖。乙愿意购买,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为60万元,同年12月底以前交清房款。不久,乙依约交清了房款。甲的朋友丙听说此事,愿意 70万元购买此房。于是,甲告知乙,房价提至70万元,若乙补交l0万元,则房子卖给乙,否则,房子卖给丙。乙坚决反对提价,认为自己早已交清房款,房子已经属于自己所有,甲既无权要求再补交房款,也无权将房子卖给丙。1个月后,甲将房子以70万元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丙以自己是房屋所有人为名,要求乙腾房。乙认为自己买房在先,而且房子的租期未到,因此拒绝腾房。

请问:

(1)乙是否取得了这三间房的所有权?(2)丙要求乙腾房是否合法?(3)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1)乙没有取得所有权。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生效,虽然甲乙已签署了合同,并且该合同成立,但没有登记,只是在他们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丙取得所有权。

(2)如果租赁期届满,丙有权依所有权可要求乙腾房。如果未届满,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不能要求乙腾房,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4.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3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398元写为3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7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2)为什么?(3)应如何处理本案?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答:商店的请求具有法律依据。合同法五十四条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识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所以应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应如何处理?

答:商店在本案中虽属于受损害一方,但是主要原因还是自己工作的疏忽。在要求法院帮助自己返还之后,应该给予赵某一定的补助,以表达应工作疏忽给赵某带去不变的歉意。

5.2010年8月,甲厂研制出一种新型阀门,其技术方案不仅前所未有,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而且经本厂测试、使用,效果极佳。甲厂遂采取商业秘密的形式对该项技术予以保护。2011年8月,甲厂为

强化对该技术的法律保护,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乙厂质检车间工程师齐某自定项目,自购设备和科研资料,利用业余时间,于2011年6月独立完成该阀门的研制工作,其中的结构、功能和技术方案与甲厂研制的阀门完全相同。齐某于2011年7月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不定项选择)

1、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当由(C)享有。

A甲厂 B乙厂 C齐某 D甲厂与乙厂共有

2、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人应当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是(ABC)

A请求书 B说明书及其摘要 C权利要求书 D该产品图片或照片

3、假若甲厂在2008年8月研制完成该新型阀门后,在国内一杂志上公开发表其技术方案,那么,齐某的发明创造(A)

A丧失新型性 B仍具有新型性 C丧失实用性 D仍具有实用性

6.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3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3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

试分析:

(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

(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题要点:

(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

(2)《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又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其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其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根据第67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余款。(3)甲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②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③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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