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广东省梅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
秋季广东省梅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
请点击广东教招网
2016年秋季广东省梅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秋季梅州市关于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 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今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不符合上述认定范围的其他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梅州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市各级人才交流中心。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具体如下: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学历条件按今年省教育厅的要求执行)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中的身体条件,申请人的体格检查判断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普通话水平仍按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的要求执行,即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在职在编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梅州代理点:梅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2248633,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 6号),与其他申请材料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要有审核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名,原件退还申请人。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按省厅文件执行。
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资讯、真题资料,教师考试选中公,快速提分好轻松
请点击广东教招网
三、受理申请与认定
(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化申请,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各县(市、区)公办教师须到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市直学校公办教师申请认定初中以下教师资格的须到梅江区教育局办理,市直学校公办教师申请认定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的须到梅州市教育局办理。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把好质量关,并通过各种传媒向社会宣传和公布有关法律、法规和认定范围、条件、受理时限及认定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网上报名时间:申请人于9月12日至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 8:30‒ 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daodoc.com。
要了解更多梅州教师资格考试、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等广东教师考试的动态,请关注广东招教网。
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资讯、真题资料,教师考试选中公,快速提分好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