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非药品整治方案_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方案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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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食药监发„2011‟44号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各有关科室,稽查支队:

现将《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做出的重要部署和国家及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贯彻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成立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易南斌 副组长:戴小勤

成 员:文盛高 周公望 胡水明 魏晓鹏 王明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药品市场监督科,文盛高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02年第8号令)、《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194号令)等法律法规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

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湘食药监市[2011]19号)精神,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综合治理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构建和谐娄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一批“两非”药品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有效遏制非法销售“两非”药品案件的发生。

(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经营行为。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的相互配合,联合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案件,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宣传“两非”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组织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做出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国家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同时,要协调电视台、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和“两非”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重要路段、场所开辟整治“两非”专栏,营造集中整治“两非”的舆论氛围。

(二)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把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作为现阶段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进行地毯式清查,严肃查处非法销售“两非”药品案件。对用于终止妊娠的药品复方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胶囊、米非司酮胶囊(Ⅱ)、米非司酮胶丸、米索前列醇片、卡前列甲酯栓、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地诺前列素注射液、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注射用乳酸依沙吖啶、天花粉蛋白注射液等品种进行无缝监管,要查清每一笔购进和销售流向,落实到一针、一片(粒)。

(三)着力强化长效机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把整治“两非”行为常态化,着力强化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并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要加强生产、销售“两非”药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药品批发企业在经营场所张贴(悬挂)《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流程图》、《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和终止妊娠药品警示语;督促药品批发企业建立健全购销资质审核制度、严格购销管理、做到票、帐、货相符,严格落实终止妊娠药品“专人、专柜、专帐”管理,严格执行禁

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规定,形成责任清晰、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同时,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把住整治“两非”药品的关口。

(四)大力查处“两非”药品案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针对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隐蔽性,认真研究检查措施和有效方法,积极寻找线索、深挖案源。一经查明,依法从速、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出重拳,出实招,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件的发生。

四、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时间: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1年9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启动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0月—2012年2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当地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查处非法销售“两非”药品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3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及时总结工作经

验,认真迎接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督查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要全面加强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两非”药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及管理制度。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与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联合开展工作,共同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大意义。

(五)及时报送信息。从2011年10月起,各县(市、区)局于每月的25号前,将当月 “两非”药品案件查处情况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局统一于当月30日前报省局;各县(市、区)局于2012年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市局,由市局统一于2月30日前报省局。各县(市、区)局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或情况,要及时与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沟通,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联系人:王晓玲,王磊。联系电话:0738-8387607)

主题词:整治 两非药品 通知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9日印发

《两非药品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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