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少数民族宗教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对策研究_民族宗教与社会和谐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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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12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论文

西部少数民族宗教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信仰宗教的大多是西部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宗教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复杂性和国际性的特征,少数民族宗教对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所以要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发挥其积极作用。宗教对我国的民族心理、社会习俗和文化生活有着深刻的影响。宗教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化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历史源泉和精神动力。因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构建就要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使其健康发展。

关键字:少数民族 宗教 社会和谐发展 对策

一、西部少数民族宗教信仰

(一)基本情况

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与主体民族汉族共同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一百多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

[1]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各少数民族以独特的民族文化为丰富和发展中华文明做出了历史贡献,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构成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中国宗教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信教群众约有1亿多人。其中佛教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一度是我国的主要宗教信仰,信教群众在数量和地区分布上,占据着我国现有宗教的大部分比重。但佛教在传入我国后,本身却又分成了汉传、藏传、南传三个教派。此外,在黑龙江、内蒙古、新疆等部分地区,还有少数人信仰东正教。而内容各异的原始宗教信仰在各少数民族中都有程度不同的留存。在我国,佛教已有2000年左右的历史,道教有1700多年的历史,伊斯兰教有1300多年的历史,天主教和基督教则主要是在鸦片战争之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信教的群众,伊斯兰教在解放初约有800多万人,现在约有1000多万人;天主教在解放初约有270万人,现在约有300多万人;基督教在解放初约有70万人,现在约有300万人;佛教(包括喇嘛教)在藏、蒙、傣等少数民族中几乎还是全民信仰的宗教,佛教和道教在汉族中现在也还有一定的[2]影响。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每个民族都与某一宗教信仰相联系,所信宗教种类多,信教人口比例大,信仰程度比较深。

(二)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特点:

1.长期性。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在宗教问题上得到不少教训:历史和现实都说明,宗教存在的根源在于现实社会,而现实社会的矛盾斗争和不平衡发展的长期性,又决定了宗教根源存在的长期性,决定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3]。宗教在我国少数民族中长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国少数民族群众中广泛存在着宗教信仰的深刻影响,现实社会又有着宗教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条件。

2.群众性。许多少数民族不仅基本是全族信教,而且信仰虔诚。全族信教的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组织几乎存在于每一个村落,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12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论文

3.民族性。在少数民族中,宗教信仰同民族问题紧密相联。历史上,一些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活动已与这些民族的风俗习惯紧密相联,有的甚至自然地融为一体,成为这些民族表现于共同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构成部分。宗教对有些民族的形成起一定作用。

4.复杂性。在我国少数民族中,同一的民族,可能同时信仰同一宗教,也可能同时信仰几种不同的宗教,还可能同时信仰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不同的民族,可能信仰不同的宗教,也可能信仰同一宗教或同一宗教教派,还可能信仰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呈现出交错重叠的宗教格局。宗教众多、教派林立,相互之间又有着历史遗留的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由于宗教既是一种信仰问题,又往往同政治问题、社会经济制度联系在一起,所以尤为复杂敏感。

5.国际性。我国少数民族大多聚居在边疆,其中大部分民族有史以来就与周边诸国民族或相邻为伴,或跨界而居,他们具有与周边诸国民族在宗教信仰上相同、文化上相近乃至相袭的特点,国际上宗教的影响极易波及我国。处理好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既关系到边疆的安定,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也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开放,关系到反渗透争。

所以,宗教就不仅仅是个人的信仰问题,而是整个民族、整个地区乃至涉及到整个国家的重要社会问题。中国的国情决定中国的宗教问题,主要是少数民族宗教问题,也必然是今天中国各民族共建和谐社会应予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

二、少数民族宗教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宗教是文化的一部分,而文化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历史源泉和精神动力。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和谐源自内心,成于道德。我国少数民族宗教自古以来就有追求和平、崇尚和谐的传统,在各宗教教规教义中,蕴含着丰富的有关和谐的训导与启示。挖掘中国少数民族宗教中的和谐资源,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信仰实践加以创新发展,能使崇尚和谐、追求和谐成为更多大众的价值取向和理想追求。所以,把我国少数民族宗教与社会和谐两个放在一起研究有着独特而重要意义。

(一)宗教的两面性

宗教作为一种对于生命和生存的态度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在人类历史社会中具有一定的功能和作用。但是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宗教同样也不会例外是一把双刃剑,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作用。

1.少数民族宗教对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1)促进民族地区社会道德的作用 少数民族宗教作为法律、道德的辅助手段,具有促进民族地区社会道德的作用。少数民族大多数宗教关怀个体生命,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主张乐善好施,调和民族地区社会成员心理矛盾,形成良好的道德思想意识,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积极意义。

(2)加强民族凝聚力 由于历史上民族压迫、歧视的原因,少数民族宗教都有很强的凝聚力。例如,信仰伊斯兰教的一些少数民族,在清代,为了反对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政策,在多次回民起义中,伊斯兰教内部虽然有各派之分,甚至有的派别之间充满矛盾,但在反对清政府镇压回民起义这个重大问题上,则是团结一致、共同对外的,表现了很强的民族凝聚力。又如,在解放前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为了反对统治阶级的压迫,抵制大民族主义的歧视,反抗外国的侵略,往往在保护宗教的旗帜下,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12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论文

或者在宗教领袖的召唤下,形成团结一致对外的局面。所以说宗教信仰作为精神纽带,起到了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民族生存发展的作用。

(3)推动民族关系

宗教在教义上有某些积极作用,对民族关系也可以其推动作用[4]。少数民族宗教具有调适民族关系和促进国家统一的作用。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民族与宗教没有关系,少数民族宗教是少数民族的基础文化,它往往是与少数民族交织在一起的,所以它对调适民族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少数民族宗教除了发挥国际交往功能外,还可以通过与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教徒的联系,在爱国一家的基础上,为促进祖国统一,实现“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发挥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2.少数民族宗教对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消极作用

(1)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密切交织,具有特殊的政治敏感性。处理宗教问题的任何不慎,不但可能刺激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也有可能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引起民族纠纷,甚至诱发社会问题。对全民族信仰一个宗教的民族来说,宗教对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影响就更大一些[5]。因为在全族信教的一些少数民族中,宗教的影响渗透到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以致对待某个民族宗教信仰的态度,常常被看做是对待这个民族的态度。尤其是信仰藏传佛教、上座部佛教和伊斯兰教的20多个少数民族,他们信仰虔诚,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与宗教紧密联系,由此产生的宗教情感和民族情感难解难分。如果对这些民族宗教信仰稍有疏忽和伤害,即会引起该民族的强烈反应,处理不好就会严重损害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同时,有的宗教还会人为的将其与政治问题联系密切。如*集团利用藏传佛教从事的煽动西藏独立、破坏国家统一的政治活动;新疆一些民族极端势力与民族分裂势力,利用伊斯兰教从事的鼓吹新疆独立,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活动。

(2)阻挠社会进步。少数民族宗教本身具有保守的因素,特别是随着科学的发展,它对于科学的接纳能力越来越差,它披着的虚假外衣越来越暴露其致命的弱点,逐渐成为科学发展的破坏性力量,从而阻挠社会的进步。

我们要趋利避害,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做到党的十七大指出的: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6]。

三、加强宗教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对策 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建设美好社会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社会,也是我们中国共产党和国家不懈追求的目标。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而宗教是决定社会能否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加强教职人员教育培养 加大教职人员教育培养力度。制定各地区的学习培训计划,注意从政治倾向、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宗教修养和言行品德等方面,对教职人员进行综合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能力素质。定期选送年轻教职人员到佛学院或经学院深造。对佛教、道教的教职人员,重点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整顿戒律和道风的教育培训。例如,针对基督教家庭聚会点多,专职教职人员少的实际情况,将义工纳入培训对象,分期教学《圣经》和神学思想,提高他们参与讲道的水平及增强抵制邪教和境外渗透的自觉性。总之,要将学习和培训形成制度,努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2012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论文

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的手中,保证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始终朝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向前进。

(二)加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及运用

加强西部少数民族干部与汉族干部共同培养,首先从干部层上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并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供应需要的领导、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提供领导力量。不仅要对少数民族干部,而且要在汉族地区干部培养中,加强关于处理民族宗教问题能力、技术、法律知识、政策知识的培养,而且必须系统化。并且,要把民族知识在全国中小学教育中作为基本政治素质进行要求。不仅要让民族大众了解汉族与少数民族历史、民族与国家的历史,同时又要了解中国今天的国家与少数民族的发展、原因、做出的努力,既要了解目的、措施,又要了解效果;既要了解正面的效果,又要了解负面的效果;既要了解成绩,又要了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之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982年,党中央在《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19号文件就重新强调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宗教问题的重要性:全党同志应当深刻认识,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宗教和民族的关系问题上,各个民族和各种宗教有不同情况,有些少数民族基本上全民信仰某一种宗教,如伊斯兰教和喇嘛教,那里的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但在汉族中,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则同民族问题基本上没有联系。因此,我们一定要善于具体地分析各个民族和各种宗教的不同情况,善于体察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区别和联系,并且正确地加以处理。一定要警惕和反对任何利用宗教狂热赖分裂人民,破坏个民族之间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在领导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大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斗争中,我们党如果不能清醒而坚定地掌握这一方面的问题,我们就不能很好地团结各族人民共同前进[7]。所以说我们党和国家在处理宗教方面的问题时要妥善处理根据其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等:《中华民族的多言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7月,第一页 [2]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翅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1982年。[3] 《江泽民文选》第三卷《论宗教问题》

[4]《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80页。[5]《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09页。

[6]《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蛇,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7年10月15日)》

[7] 《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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