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位职称评定_双学位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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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工作的通知
作者:梁庆/员工关系管理科/人力资源部/玉柴股司
起草于:2012-09-2签发时间:2012-09-25 公司属各单位:
根据玉职办 [2012] 23号文件《关于开展玉林市2012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工作的通知》和桂职办 [2000] 49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职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职工作的申报范围、对象: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不需评审,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个模块)的合格证,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转正定职的资格条件: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的基本条件和程序,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具体见附件1《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基本条件》。符合转正定职条件者只能申报一次,不能重复申报。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个人填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纸张要求:8K双面打印);
(二)、个人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纸张要求:16K);
(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考审批表复印件一份(纸张要求:16K);
(四)、《玉林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名册表》电子版(单位填写,见附件3);
(五)、个人白底免冠彩照1寸2张(贴在定职表)和2寸1张(办证书用)。
如是会计、法律、统计系列,另需提交上岗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送流程: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收集申报材料,由各单位认真审核并在专业技术定职表中“基层单位考核意见”一栏填写意见、签名、盖单位公章,并填写《玉林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名册表》(电子版)。
(二)、由人力资源部在上述申报材料中核对原件、复印件,审核后的原件当场退回。
五、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时间:2012年10月25日。
(二)、各单位提交审核材料时间:2012年11月10日。
请各单位认真开展上述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玉林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名册表》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