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民族中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_利川市民族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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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民族中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环评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利川市民族中医院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利川市民族中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利川市民族中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大塘村七组(利川市职校东侧,南环大道西段)
项目概要:利川市民族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拟分三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建成后医院暂不搬迁继续运行。一期规划用地面积64901.0㎡,建筑占地面积12753.48㎡,总建筑面积89596.56㎡(地上73025.37㎡,地下16571.19㎡),设计床位1000张。包括一期住院楼、门诊医技楼、感染病房楼、制剂供应楼、放疗中心、高压氧舱、氧气站、营养食堂、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的建设,并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室外道路及场地、绿化等公用辅助工程。
一期总投资29216.06万元,建设工期预计30个月。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在采取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及时清运施工弃渣等措施后,其影响可大大降低,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小,属间断产生,经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施工或场地降尘洒水,对环境影响小;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噪声,工程施工噪声影响对象主要为地块西侧利川职校师生和地块西北、北侧5m外大塘村居民。在场界围墙隔声的基础上采取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固定高噪声设备布置在靠南环大道一侧、固定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房等降噪和限制施工作业时间后,可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弃渣产生量较大,优先实行综合利用,如运往
项目区附近需要填方的工地进行填方,综合利用后剩下的运往经审批的弃土消纳场进行填埋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小,经垃圾箱收集并及时交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用地类型为城市建设用地,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田,目前大部分已处于荒芜状态,地块内植被主要为杂草,以及少量农田植被。项目建设对植被影响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新增水土流失,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量将大大减少,对环境影响小。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洗衣房等处排放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感染病房楼排放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医院职工等排放的生活污水,以及医院检验、分析、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特殊性质污水。医院污水产生量522.8t/d,19.1万t/a。根据《利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利川主城区污水工程规划,项目处于利川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内,但目前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尚未与项目所处片区污水管网接通,且其接通时间尚不确定。因此,项目污水处理分两种情况考虑:①若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片区污水还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则医院需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 “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将污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②若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片区污水能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医院污水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即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分析,达标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天燃气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车辆尾气以及备用发电机组燃油废气,其排放量均小,且项目区环境空气背景值较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锅炉烟气、油烟、燃料废气、车辆尾气能较快在大气中自然扩散稀释,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房风机、中央空调机组、抽排风系统风机、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进出医院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在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布置、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项目医疗废物和污泥均属于危险固废,其中医疗废物产生量0.4t/d(146t/a),干污泥产生量10.7t/a。医疗废物和消毒脱水后的污泥均交由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集中无害化处
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城市环卫部门处理。在采取合理的处置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废对环境影响小。
5、外环境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地块周围无工业污染源分布,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主要为外部交通噪声对医院内部环境的影响。在采取留设噪声防护距离、临街需安静建筑窗户采用通风隔声窗等措施后,外环境交通噪声对项目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利川市城市总体规划。本次评价认为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利川市民族中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按照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向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施工、运营对公众的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发送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机构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利川市民族中医院
联系人:冉川江
联系电话:0718-7282821
地址:利川市解放东路151号
邮编:445400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路29号274信箱
联系人:朱连亮
电话:028-85462800
邮编:61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