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有关个人所得税论文_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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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O c.t 2010 第12卷
第5期
Journal o f Shanx iF inance and Taxation Co llege
Vo.l 1
2No.5 税收与企业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现状及改革路径
覃 丹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太原030009)摘要: 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临界值0.4, 贫富差距现象严重是阻碍建设和谐社会的瓶
颈。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佳途径, 就是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让其充分实现劫富济贫的功
能, 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从体系设置方面和税收征管方面都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要合理设置税收体系, 加强监管。关键词: 和谐社会;个人所得税;改革
中图分类号: F810.42
4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8-9306(2010)05-0026-03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 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 相处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和谐社会的发展中, 必然 要求有秩序井然、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体系使人民 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谐社会中, 人与人之间 是平等的社会关系, 这不仅要求横向公平, 同样要求 纵向的公平, 只有体现公平, 才能称为社会主义的和 谐社会。而效率与公平的博弈与权衡一直是困扰人 们的问题, 也是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 题, 如何能兼顾二者, 使人们在最大限度追寻公平的 基础上谋求高效率, 是社会实现和谐发展的关键。共同富裕的理论鼓励先富者, 希望先富者帮助后富 者实现共同富裕, 但是现实是先富的人或地区越来 越富, 把后富的越甩越远。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 过临界值, 贫富差距现象严重是阻碍建设和谐社会 的瓶颈。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佳途径, 就是完善现行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让其充分实现!劫富济贫∀的 功能, 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现状介绍
所得税制是以自然人和法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 象的一类税, 而根据纳税人存在形式的不同又可以 将所得税分为两类: 一类为个人所得税, 包括对自然 人的综合收入、专业收入等征收的税;另一类是企业 所得税, 包括对企业的经营利润、资本利得所征收的 税。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 为和谐社会 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法律体系组成 我国在很长的时间段内没有征收过个人所得 税,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的分水 岭。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出台, 我国对外经济事项 日益丰富, 为了与国际接轨, 同时也为了维护我国的 税收权益, 1980年9 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开征个人所得 税。随后, 作为补充,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 1987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 节税暂行条例∃, 形成了个税三税鼎立的局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原有的三 税体系已不能满足社会的要求。于是, 在1993年将 三税进行合并, 颁布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 并与 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相配套, 1999年、2005年、2007年又先
收稿日期: 2010-10-13 作者简介: 覃 丹(1982-), 女, 山西交城人,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助教, 研究方向: 公司企业法。后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四次修订, 形成了现行 的个税体系。
(二)个人所得税的价值考量
讨论个人所得税的社会价值, 应该追溯到它的立法原则。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包括增加财政收 入和调节收入分配两方面。个人所得税在和谐社会 的建设中, 在增加财政收入方面显示了它的社会价 值。个税收入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而不断增长, 1998年个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3.4% , 国家 统计局2009年统计年鉴显示, 2008年个税总收入 3 722亿元, 占全国税收总收入54 219.62 亿元的 6.86%。我国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 而以美国为主的 西方发达国家则是以所得税为主体, 个人所得税在 美国的比重已经超过了40%。我国目前个税的规 模和比重比不上西方发达国家, 但是个人所得税已 不断攀升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 虽然目前我国个人 总体收入水平不高, 加上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体系需 要进一步完善, 我国的个税收入还十分有限, 但它仍 然是弹性较大、潜力较大的重要税种, 对我国和谐社 会经济建设贡献了力量。
个人所得税的社会价值除了扩大财政收入, 更
重要的是可以调节社会分配。我国基尼系数已经超 过0.4的警戒线,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加快, 力度不断 加大, 我国收入分配的差别越来越大。征收个税的 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富人征高税、穷人不征税来进 行财富在不同人群之间的流动和分配。在保证人们 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不受影响的前提下, 高收入者缴 高税, 中收入者缴低税, 低收入者不缴税, 让个人所 得税成为!劫富济贫∀的!罗宾汉∀。通过个税的征 收拉进社会贫富差距, 缓解社会分配差别, 在保证效 率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推进 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现行个人所得税体系中存在的不足 个人所得税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职能, 虽然对社 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但是离我们对它的期许 和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增加财政收入方面, 存 在很多的税收漏洞, 许多税源在不断地流失。在调 节收入分配方面, 存在!富人偷逃税, 穷人万万税∀ 的现状。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面临着制度不优、实施 不力的窘境, 这主要有个税体系设置、个税征管不力 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现行个税体系的问题。我国目前的个税 制度设计比较滞后, 不能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总 结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 一共有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 综合税制, 把个人全年的所得按照一定方案进行汇 总, 作为计税依据按年征收个税, 美国、加拿大、德国 等国家均采用此方式。第二类是分类税制, 根据所 得来源性质的不同, 区分为不同税目, 分别计征, 英 国和我国都采用此方式。第三类是混合税制, 结合 前两类的优点, 分类、综合相结合, 日本、韩国采用此 方法。我国所采用的分类税制计征简单、计算简便、征收快捷, 但是不像综合税制能够全面掌握纳税人 的实际税负能力。只能对渠道单一的收入, 比如工 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承担较重的负担, 而收入较高 但可以分散成各个税目的纳税人却能合理避税, 没 有挖掘他们纳税的潜力。另外, 扣除项目及税率的 确定也不尽合理, 比如工资薪金的扣除额从800 元 改为1 600元, 又改为目前的2 000元, 但这只是数 额的变化, 并没有全面地考虑纳税人不同的经济情 况, 真正体现扣除的公平性。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的问题。税务机关 措施不力、监管不严导致税源大量流失。我国个人 所得税采用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相结合, 而实际的 情况却是自行申报没人报、代扣代缴没人缴, 国民纳 税积极性不高。尤其是针对高收入人群, 收入高、隐 蔽性高, 所以偷逃税款现象严重。以我国目前的征 管水平, 根本监管不到每个人确实的资金流向。再 加上国民自身的纳税意识不强, 一旦有可乘之机必 定不会心甘情愿地去缴税。我国没有网络化的个人 所得税征管系统, 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不能进 行信息的及时沟通, 同样也就无法进行监督。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方案(一)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体系
1.改变税制模式。在三种个税税制中, 最普遍 采用的是综合税制, 其次是混合税制, 采用分类税制 的国家已经很少了。综合税制能够明确纳税人真正 的税负水平, 能体现税负的公平, 但是计征复杂, 准 确地确定每年的所得额这个计税依据比较困难, 对 我国的征管水平和技术水平都是一个考验。我国目 前采用的是分类税制, 把个人的所得按照来源性质 的不同分为11个不同的税目, 分别征收。分类税制 计征简单, 但是由于各税目的计征方式不相同, 不易 于确定纳税人的税负水平, 也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适用于我国的个税模型最优选择应该是综合与分类 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我们可以根据大项来把所得进 行重新的分类和整合, 可以整合为三大类, 即投资性 所得, 如利息、股息、红利、股票转让所得等;劳动性 所得, 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经营 27 性所得, 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出租承包经营 所得等。将这三大类的所有所得相加, 确定一定的 税率, 按照相同的计征方法合并征收, 这是符合我国 现阶段和谐社会建设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制选择。2.改变费用扣除标准。在工资薪金税目中, 我 国目前的扣除标准是2 000元。也就是说, 当月工 资低于2 000元不需要缴税, 如果高于2 000元, 仅 就超过的部分作为计税依据来缴税, 因此费用扣除 2 000元实际是免征额。工资薪金的扣除数实际是 人们维持正常生活所需的生计费, 我们认为用来解 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生计费是不应该缴税的, 因此应 该从当月工资中扣掉。而随着人们普遍经济水平的 提高, 维持当月最基本生活需要的费用越来越高, 扣 除数一成不变会使越来越高的生计费也成为个税的 计税依据。但是, 目前生计费的扣除存在问题, 依据 当前的消费能力2 000 元其实不够每月的日常支 出。那么究竟该如何改? 是直接把扣除数从2 000 元调高到3 000元甚至于5 000元吗? 笔者认为, 简 单地调高扣除数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药, 仅能起到!镇痛∀的作用。每个人、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尽相 同, 维持正常开支所需的生计费也不尽相同。人与 人之间、地域与地域之间的消费水平都存在很大差 距, 在我国实行统一的、定额的扣除额显失公平。比 如同样是月薪5 000元, 在北京工作的王某是一位 已婚女士, 每月吃饭、租房、抚养孩子这三项费用就 会花去6 000元, 工资不够维持基本的生活;而在太 原工作的李某是一位单身女士, 吃、住都跟着父母, 几乎没有什么花销。对于王某和李某如果不考虑区 别, 同样都要扣除2 000 元的生计费来计算每月应 缴的个税, 对于王某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这不符合 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 最好的办法是按照不同部
门、不同岗位, 考虑住房、孩子、老人、教育、医疗等多 方因素, 设定各自的比例做好计算模型, 把扣除数从 简单的具体数额变为能综合考虑各类情况的计算公 式, 全国都使用统一的扣除标准的计算方法。3.改变税率设置。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包括 两大类, 一类是比例税率20% , 另一类是九级和五 级的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薪金所得中所使用的超 额累进税率就是九级税率, 根据所得额与2 000元 的差额的不断增加, 税率按照档次不断提升, 第九级 税率达到了45%。这样的税率设计并不合理, 在我 们常见的计算中, 最多涉及到第五级, 第六级到第九 级的税率几乎无人问津。这样繁琐的税率设置在国 际上也是几乎没有的。按照国际惯例, 个人所得税 的税率改革趋势是减少级次, 简化设置。因此不管 是符合国际惯例也好, 还是围绕我国国情也好, 个人 所得税的税率首先要降低级次, 另外要降低边际 税率。
(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提高个税征管技术。公平的税负要求有完善 的信息管理平台, 从税务登记到纳税申报, 每一步都 要进行详实的记录以便查找。尽量利用现有技术, 与银行、海关、工商部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同时要 健全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的个税服务平台, 既要保护 好个人隐私, 又要为纳税人提供好的服务。2.推行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以每个纳税人的身 份证号码作为他的纳税识别号, 要求每位公民必须 首先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根据登 记信息及时进行建档, 根据上述与银行建立的互联 系统, 实时掌握每一位纳税人的资金流向。目前推 行的存款实名制可以作为现实基础。
3.对高收入人群进行重点监控。追踪每一位纳 税人的资金流向是一个庞大的信息系统, 我们可以 分步走, 先对高收入人群进行重点监控。税收专管 员要把辖区内高收入人群的信息充分掌握, 及时监 督他们的经济往来动态, 如果有应税项目产生, 要做 到马上进行提醒。对于外籍人员以及我国公民在境 外取得的收入, 要合理商定各国之间的税收协定, 及 时准确地掌握其纳税情况。
4.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各种手段来进行税法的宣传。继续开展税收宣传月 活动, 依托各种媒体, 采用不同形式向公众宣传照章 纳税的重要性, 增强大家的纳税意识和纳税自觉性。同时加大奖惩力度, 偷逃税的纳税人要在各种媒体 进行集中曝光, 形成良好的社会征税环境。另外还 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提供好的纳税服务, 营造和谐 的征税环境。
参考文献: [ 1]王红晓.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设计探讨[ J].涉外税务, 2004(7).[ 2]郭常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完善[ J].山西财政税 务专科学校学报, 2009(5).(责任编辑 李续智)(责任校对 郭海莲)28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