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的思考_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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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的思考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基础,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金融主渠道的作用。然而,在我国金融业即将全面对外开放、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全部放开的背景下,农村信用社由于受到规模和人员限制,资金定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贷款利率始终受到国家上限管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拓展信贷业务、加大支农投入的积极性,也对农村信用社改善经营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全面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本文通过对黑龙江省海林市农村金融市场的实地调查和分析,认为目前逐步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正当其时。
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成果支持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
多年来,农村信用社作为支持“三农”的主渠道,与农民的信贷联系越来越紧密,已形成了按照贷款对象和用途的不同确定有差别的利率的贷款利率定价办法,并对农户贷款给予适当的优惠。实行一步到位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后,农村信用社全部贷款利率上限放开,这种差别利率仍然会得到执行,农户贷款利率并不会向工商业等其他贷款利率看齐,出现大幅度的上升,而是仍然执行较为优惠的贷款利率。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资金供应状况改善1
近年来,政策性、国有、股份制多类金融机构积极拓展农村金融市场、涉农贷款不断增加,完善和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使区县金融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信贷市场上的垄断地位逐步弱化,农村资金供给紧张的状况缓解,这有助于降低农村市场利率水平和熨平资金价格的大幅波动,使利率总体水平保持稳定。当前,多家金融机构进入海林市农村金融市场,特别是农业银行通过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推出小额质押贷款等多项新业务积极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存贷市场展开竞争。
(二)农村信用社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资金压力和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目前,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全面启动和专项央行票据成功兑付,农村信用社对照国务院有关精神和要求,在增资扩股、清收不良贷款、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和加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风险状况有所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各项指标情况良好,当前的资本水平与风险状况、业务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机制逐步完善,初步具备了自主定价的能力
首先,农村信用社根据本地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的特点,科学测算贷款定价的相关指标、成本费用,并通过综合考虑信贷风险、偿债能力、放贷成本等因素,针对不同的贷款对象划分不同的利率档次,贷款定价方法比较科学、合理。其次,从实际贷
款定价执行情况来看,尽管目前农村信用社执行利率上浮贷款占比较高,但并未出现盲目“一浮到顶”的情况,与全国情况相比,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浮处于较低水平。随着农村信用社定价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农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新老金融机构对农村信贷市场的不断渗透,带来了市场竞争加剧,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不会导致贷款利率大幅、盲目的上涨。
(四)充裕的市场流动性为农村资金借贷价格的稳定提供了保证
当前,我国国际收支长期盈余、外汇储备激增、市场流动性充裕,拆借资金价格低廉。农村信用社能够以较低利率拆借资金,使农村信贷市场的资金供求紧张问题有所改善。同时,目前民间借贷利率也保持在较低水平。民间借贷利率走低也表明市场资金较为充裕,对上限放开后利率的普遍大幅提升形成制约。目前宽松的资金环境有利于涉农贷款利率的稳定,是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的有利时机。
(五)农村信用社和农业管理部门对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支持和理解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农村信用社全力支持放开其贷款利率上限,农业管理部门及涉农种养业代表也对此给予了充分的理解。虽然农业管理部门对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后,农业贷款利率水平是否大幅提高与“三农”资金能否分流尚存一些顾
虑,但基本已达成共识。
二、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的措施
(一)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
建议以谨慎的态度,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一是选取改革条件基本成熟的地区(如海林市)进行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工作试点,同时兼顾利率市场化和支持“三农”的双重目标;二是通过逐步扩大区域性试点的覆盖面,与全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相一致,最终全面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而支持“三农”的目标不再由利率政策来承担。
(二)进一步完善利率定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率形成机制
利率定价管理应遵循市场导向、分类指导、风险控制、讲求效益的原则,坚持成本、效益、风险的对称和均衡,测算不同行业和客户对利率的敏感度,建立适应利率市场化要求的定价机制。要细分客户和市场,既要考虑客户给金融机构带来的综合收益,也要综合考虑客户信用风险的大小、贷款期限的长短以及分摊金融机构自身的筹资成本和资金运营成本,建立综合的利率测算体系,在此基础上实行以客户为中心的差别化管理方式。要根据利率走向和影响利率变动的因素,及时调整农村信用社存贷款利率水平,使之适应市场变化的要求。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要
注意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理性经营行为,防止出现不计成本吸收存款、随意提高贷款利率以扩大收益的现象,杜绝短期行为,逐步建立完善、合理的利率形成机制。
(三)转变经营理念,实行科学管理,形成灵活的利率定价方式
农村信用社要切实转变经营理念,提高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认识,强化利率管理水平。要进行合理授权,注重利率的柔性管理,避免刚性过大造成负效应,确保一定的灵活性。联社在进行综合利率定价和管理的基础上,允许基层农村信用社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掌握,使之能够针对市场变化和客户的资信状况、经营情况、潜在风险进行不同的利率定价,并适时调整。同时,要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防止出现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从而既能提高利率管理的科学性、灵活性,又能充分调动基层农村信用社进行利率改革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实施多元化的发展战略,提高利率风险管理水平,有效规避利率风险
一是建立科学的利率风险管理控制机制。农村信用社要提高对利率风险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利率价格体系,以内部风险评级为基础,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利率的风险状况和风险隐患,并根据风险状况适时调整利率水平和结构。二是建立动态的利率风险监测分析体系。要加强对市场利率
走势的研究和利率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结合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结构、期限结构和成本利润变化情况,建立起动态的利率风险监测体系。三是实施业务多元化的发展战略。鼓励农村信用社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提高结算清算、银行卡、各类代理业务、理财业务、信息服务等中间业务比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工具,利用利率避险工具,如利率期货、期权、利率互换等,有效分散和规避利率风险。
(五)加快利率风险定价专业人员的培养,建立数据信息资源库
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养利率定价和管理人员,为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改革储备利率风险定价专业人才,提高利率定价和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逐步建立比较完整的农村市场信息资源数据库,多方收集信息,积累历史资料,以此为基础形成符合实际的分析研究系统,确保利率定价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海林市支行魏 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