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考核办法_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办法
学生党员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1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做出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大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把大学生党员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近年来城南学院学生党员考核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院属各党总支部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专干辅导员老师负责全面安排,由各支部组织、纪检委员负责具体操作,各学生党支部及院属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此项考核工作。
第二条 学生党员每学期考核一次,满分为100分。学生党员考核分由基本分(满分80分)、加分(满分40分)和扣分(满分40分)组成。
第三条 学生党员能遵守以下规定的内容,考核分可得基本分80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同学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好普通学生的服务工作。
4、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5、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的任务。
6、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7、积极参加党内外的各种会议,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8、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
9、认真完成党组织交予的班导生等工作任务。
第四条 每学期学生党员考核分加扣分累计分别不得超过40分,若超过40分,以40分记入总分。
第五条 学生党员有下列表现者,可在党员考核中给予加分。同类情况,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1、在校内外公开刊物发表政治理论学习文章者,校级刊物每篇加2分,省级刊物每篇加4分,国家级刊物每篇加10分。
2、见义勇为,爱憎分明,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受院级表彰者加2分,受校级表彰者加4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10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20分。
3、关心党组织发展建设,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每条加3分。
4、积极参加服务他人的活动,成绩突出,受院级表彰者加3分,受校级表彰者加6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10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20分。
5、在各项学科竞赛活动中,获院级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校级前三名者分别加6分、5分、4分,获省(部)级前三名者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国家级荣誉证书者加20分;在其他文体竞赛活动中,获省(部)级前三名者分别加7分、5分、3分,获国家级荣誉证书者加12分。
6、所在班级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加1-2分;被评为省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加3分。
7、班导生工作考核优秀者加10分,合格者加5分,被评为“十佳班导生”者加15分;参与“一帮一”工作,被帮扶对象成绩提高5名以上者加5分;学生干部工作完成突出者加1-5分。
8、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前10%加8分,居班级前20%加4分。
9、通过英语六级加4分。
10、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加2分。
11、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个。
第六条 学生党员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在党员考核中给予扣分。同一事件(含行政处分),不重复扣分(以文件、记录、登记等材料为依据)。
1、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支部活动等,每次扣4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理论学习、支部活动中请假2次以上,扣4分。
2、不按时上交党组织所需材料,每次扣4分。
3、在寝室存放危险物品、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等)、煤油炉和酒精炉等做饭烧菜者,每次扣8分。
4、违规使用电脑,每次扣6分。
5、晚归,每次扣3分;未归,每次扣6分。
6、所在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寝室,每次扣4分。
7、旷课一学时扣4分,迟到、早退或违反课堂纪律每次扣2分(包括早晚自习)。
8、在各种检查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每次扣10分。
9、对于组织交待的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不认真者,视情况扣2-10分。
10、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后50%扣4分,居班级后30%扣8分,有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扣2分/门。
11、担任班导生工作考核不合格者扣5分。
12、该学期道德币原始存储数少于6个者扣5分。
13、其它方面违纪,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20分。
第七条 党员考核分评定程序
1、党员考核分每学期评定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在党员考核分评定之前一周,各系应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党员考核分评定的有关文件,并就本学期党员考核与评定工作进行讲评,公示本学期党员现实表现情况、加扣分(有记载的情况),公示期对加、扣分有疑问者一周内向各系党建办主任提出复核。
2、评定步骤:
①个人自评:每个党员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分占党员考核分基本分的10%。
②班级评分:由班级全体同学以不记名的方式对党员进行评分,取其平均分。班级评分占党员考核分基本分的30%。
③支部评分:支部成员以不记名方式给支部其他成员评分,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支部评分占学生党员考核分基本分的30%。
④教师评分:党员所在班班主任、负责党建工作的老师分别进行评分。教师评分占学生党员考核分基本分的30%。
⑤审核与加扣分: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党员考核分成绩和加扣分的审核。
⑥统分与成绩公布:各党支部将党员考核分的最后总分上报系党建办,成绩由系党建 办审核后向全体学生党员公示,党员可在公布后3天内向各系党建办查询。党员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由系党建办一周之内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诉申诉人。
⑦报批:院党务部最后审核学生党员考核分,并上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⑧存档:院党务部组织各系党建办将学生党员考核分登记表存入学生党员档案。第八条 党员考核分计算公式:
党员考核总分=基本分+加(扣)分=(自评分×10%+班级评分×30%+支部评分×30%+教师评分×30%)+加(扣)分。
第九条 各系党总支根据党员的考核分进行排名,排名前10%的党员考核定为优秀,排名后10%的学生党员由各党总支进行汇总统一上报学院党务工作部。学院再组织后10%的党员进行公开述评,由院领导、辅导员、学生党员代表组成考评小组。
第十条 考核中学生党员出现以下“四个情况”实行一票否决,由各支部直接纳入后10%名单上报学院参加述职答辩。(1)在重大政治事件中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场不坚定的。(2)受到学院警告或以上处分的。(3)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挂科2门(含2门)以上或者上学期智育成绩排名班倒数20%以后的。(4)上学期没在各级服务性组织中从事任何工作的。
第十一条 学院党务工作部根据对后10%的党员公开述评情况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研究确定不合格人员名单,并上报学院党委。对“考核不合格党员”进行以下“四种处理办法”:对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延期一个学期转正,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正式党员诫勉谈话,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正式党员将考核表装进个人档案。连续2次考核为优秀学生党员也将考核表装进个人档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归城南学院党务工作部。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O一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