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派1_中国民主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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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派
在建国初期和过渡时期的历史
本文阐述中国民主党派在建国初期和过渡时期的历史,时间区间为1949年10月至1956年8月。
(一)中共对民主党派的界定
建国初期,中共党内在统一战线问题上出现“左”倾关门主义倾向,认为民主党派可有可无;民主党派内部出现自动消亡倾向,认为争取民主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救国会已宣布解散,民盟、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准备解散。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同志指出:对民主党派和非党人物不重视,这是一种社会现象,不仅党内有,党外也有;从长远看,从整体看,必须要有民主党派;要团结他们,使他们进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要把民主党派的干部当作自己的干部一样对待,要尊重他们,对他们要平等,要实行民主;抗战时期,我们对民主党派的口号是“团结、抗战、进步”,今天应该是“团结、建设、进步“。
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统战会议,阐明了民主党派在建国之后的性质、地位、作用,确定了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总方针:帮助各民主党派团结、进步、发展,在日常政治生活和祖国建设事业中同他们真诚合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二)制定新的纲领
1949年11月12日,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民革、民联、民促和其他国民党爱国民主人士四方面的力量汇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民联、民促同时宣告结束;1950年,民革召开二届二中全会。从1949年底到1950年底,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政公党、九三学社、台盟都相继召开了全国代表大会、全国工作会议、中央会议等。
各民主党派都在自己的会议上,郑重决定停止使用旧的纲领,并制定了新的纲领: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政纲,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思想领导与政策领导,协助人民政府完成新民主主义中国的建设,整顿和发展组织。同时,各民主党派与中共中央统战部协商,确定了各自分工活动的主要范围和重点;各民主党派的联系对象以中上层人士为主,组织发展以大中城市为主。
(三)积极参加三大运动
根据《共同纲领》,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各族人民的基本任务是:彻底完成新民主义革命的全部历史任务,恢复和发展遭受长期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为建设社会主义准备必要的条件。为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
1950年6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讨论通过了《土地改革法(草案)》,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发言表示拥护。从1950年冬季开始,全国分三批在新解放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各民主党派都发布了拥护支持土地改革运动的指示与决议,号召成员认真学习和遵守政府的政策法令,积极支持和参加土地改革运动。
1950年6月,美帝国主义悍然入侵朝鲜北方,直逼我国北方地区;9月30日,周恩来总经理代表我国政府庄严表示,中国人民绝不容忍外国的侵略;10月,毛泽东主席提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赴朝参战。1950年11月4日,各民主党派联名发表了抗美援朝的《各民主党派联合宣言》。各民主党派分别召开了中央会议,讨论如何集中力量支持抗美援朝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此后,号召成员参加捐献飞机大炮活动,并组织成员参加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去朝鲜前线慰问志愿军将士。
根据《共同纲领》,中国共产党于1950年10月发出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在全国范围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为镇反斗争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量刑标准,使镇反运动形成了高潮。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发表谈话,对镇反运动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加镇反运动,发现并处理了自己内部的反革命分子,从而,纯洁了组织,提高了觉悟,增强了团结。
(四)参加思想改造运动与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9月至1952年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知识分子中开展了思想改造学习运动,其目的在于清除知识分子中存在的落后思想,以适应新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需要。思想改造的学习以自愿为原则,包括三项基本内容:学习理论,即学习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毛泽东思想,以取得正确的革命观点;学习政策,即学习共同纲领、中央和各大行政区的重要政策文件;整风,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纠正违反革命利益的错误思想和行为。
各民主党派中央根据中共中央、全国政协关于开展思想改造运动的总的精神,各自作出具体部署,并成立了学习委员会。广大民主党派成员积极行动起来,纷纷组织学习小组,开展定期的学习讨论,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民主党派的工作,推动和促进了全社会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
1951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党政机关人民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1952年一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三反五反运动,党派中央发出通知通报,要求成员认真学习,进行思想检查和工作检查,并对犯错误的成员进行组织处理。
(五)协助中共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6月,中共中央在国民经济恢复、经济形势稳定的基础上适时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毛泽东同志在阐述这以总路线时提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他,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解决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民族资产阶级不再是中间阶级,而是改造对象,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这场社会变革直接牵涉到各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改造及其政党性质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充分考虑到这一社会变动以及中华民族资产阶级的特点,决定采取逐步改造、和平过渡的方针,继续和民族资产阶级及各民主党派保持政治上的联盟,在团结合作的过程中运用国家资主义的方式和步骤,消灭阶级,改造个人,使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变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劳动者。
1953年9月7日,毛泽东同志亲自邀请李济深、陈叔通、黄炎培等谈话,认为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1953年10月1日,各民主党派领导人李济深、张澜等,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表示:我们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循着逐步实现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这一路线,以稳定过渡到社会主义。
为了更好地学习和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各民主党派中央分别成立了学习总路线委员会,领导所属成员进行学习。以民族工商业者为骨干的中国民主建国会,于1953年9月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民建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培养工商业者会员成为工商界的骨干分子;民建各级组织贯彻本会中央会议的精神,工商业者会员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发挥带头作用,他们所经营的一些大中企业带头实行公私合营,并带动全行业走上公私合营的道路。
(六)参加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设。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各民主党派积极
组织参加普选。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558人,占代表总数1226人的约46%;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有39人,占常委会委员总数79人的一半;当选为副委员长的8人,占总数的三分之二;担任国务院35个部委中的13个部长、主任职务,占三分之一。上述比例既保证了共产党的领导,也体现了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广泛性,使多党合作在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我国根本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继续存在和发展。
1954年1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规定,人民政协的性质是党派性的统一战线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协商国际问题,协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名单,协助国家机关协调社会各阶级关系,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协商处理政协内部党派团体之间的合作问题。根据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当选为第二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的17人中有13人是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559名委员中民主人士有407人,占73%。这就保证民主党派能够在人民政协中参政议政,就国家政治生活的各方面进行政治协商。
(七)修改纲领
1956年2月至8月,在国家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即将到来之际,各民主党派相继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中央会议,修改了纲领,以适应新的情况。
各民主党派的纲领,都把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都表示拥护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国家宪法,都接受政协章程的总纲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都把那自己界定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中的民主党派,都明确了自己的工作重点及联系对象,都增加了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等的规定。
(八)结论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给了正确的界定,采取了正确的工作方针,使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民主党派在中共领导下,参加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思想改造、三反五反运动,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民主党派协助中共进行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有的成员通过公私合营将自己变为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者。从总体上讲,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是一致的,中共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及时地支持中共的部署,使国家的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民主党派根据国家的情况,召开会议制定修改纲领;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党派领导人参加国家政权和行政管理,使多党派在社会主义的目标下达成了合作共事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