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部门_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
关于开展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部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
关于开展2012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务处时间:2012/3/28浏览次数:55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12〕11号)、(韶市教(2012)5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2012年我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2012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到当地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
三、工作流程
一)、体检:2012年3月26日—4月1日(体检通知于3月22日已挂校园网)。
二)、网上报名: 2012年4月1日至4月15日(网址:http://jszg.gdhed.edu.cn/web/),申请者自行上网报名。网上报名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报时按网上要求准备一张电子相片(贴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相片必须与此同底)。填写网报资料时请认真阅读本通知要求和资格认定网页上的文字说明,按页面上提示的流程操作。4月16日,学校导出数据初核、申请者初核网报结果。
三)、材料确认:4月17日至4月25日为各二级学院现场确认点受理申请、审核确认时间。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本学院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请者参加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网上报名无误后导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网报导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及盖章的单位为各二级学院);
4、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附体检单);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业成绩证明(前五或七个学期);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一张(用于贴教师资格证,与网报及申请表上的相片同底,背面用铅笔注明班级、姓名)。
申请者提交的复印件,所用纸张统一要求用80克纸,双面复印。其中申请表是A3规格,其余均是A4规格。
以上材料要求用统一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袋”装袋提交。
四)、确认数据的复核签名:4月26日——4月30日,申请者随时听候各学院的复核通知,及时完成个人数据的校对签名及相关材料的更新工作。
五)、申请者毕业时凭毕业证书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返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装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按时毕业者须经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申请后台删除其申请数据以免影响其以后的申请认定。
附: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及有关表格的填报说明.doc
2.2012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简易流程.doc
3.2012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报送要求.doc 韶关学院教务处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