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墅镇关于控制学生辍学的有关规定_控制学生辍学制度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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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墅镇关于控制学生辍学的有关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加强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管理,控制学生辍学,确保小学巩固率100%,初中巩固率98%以上。

一、每届新生入校后,班额一经确定,学生巩固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班主任随时向分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汇报学生流动情况,分管领导再向校长汇报。

二、学生无故不到校,学校、级部都要及时了解学生动向,班主任必须在两天内进行家访,动员学生尽快复学。小学班内辍学1人及以上,班主任不能评为优秀班主任;初中一二年级班内辍学1人及以上,班主任不能评为优秀班主任;初中三四年级班内辍学3人及以上,班主任不能评为优秀班主任。

说明:初一二年级因极特殊情况造成学生辍学的除外,但必须经学校调查,镇教委确认后方可视为除外。

三、实行教师包联学生制度,学生巩固情况与教师量化挂钩。小学任何年级每出现一例责任辍学,扣责任人20分;无法明确责任人的,班主任扣20分,该班全体教师各扣10分。初一、二年级每出现一例责任辍学,扣责任人10分;无法明确责任人的,班主任扣5分,该班全体教师各扣2分。初三四年级每出现一例责任辍学,扣责任人10分;无法明确责任人的,班主任扣1分,该班全体教师各扣0.5分。如果教师任教多个班,取扣分的平均值。

说明:所有扣分都从教师期末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四.严格学生转入转出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办理此类手续,实行班主任汇报制度和教导处审批制度。

五、实行帮扶救助制度。继续加大对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生的帮扶救助力度。提倡广大师生自觉捐款助学,动员社会力量,实施救助工程,开展献爱心、结对子等活动,救助失学学生。

南墅教委

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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