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要点(文件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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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夏州委
党的建设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临夏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十分重要。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州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工作实际,今年我州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全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条主线,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牢牢抓住省委主要领导把临夏州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重要契机,聚焦中心任务,树立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州委“一意见、三方案、一规划、一手册”,突出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全面开展从严治党“五大行动”,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五大工程”,不断提高全州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临夏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格落实州委完善学习制度的规定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制度,坚持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论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在领会精神实质、指导工作实践上下功夫,着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委会精神结合起来,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回答党员干部的问题和疑惑,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向党员群众延伸、向各个领域延伸。(由州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参加)
2.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着眼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组织好系列报告会,持续开展中国梦主题宣讲活动、教育活动和文化活动。深入宣传“3341”项目建设工程、“1236”扶贫攻坚行动、“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123610”工作思路等重大决策部署,抓好“7+28”
工程,深入宣传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建设的进展成效,全力推进我州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为推进“四个全面”营造良好环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临夏精神的宣传教育,抓好《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柴生芳、“陇人骄子”等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由州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工委、州委党校、州委党史研究室、州教育工委等单位参加)
3.进一步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进一步营造和形成重视理论、崇尚学习的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深入贯彻落实《2013-2017年甘肃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主课,把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作为重点,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采取集中培训、重点轮训、实地观摩、考察交流等方式,大规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培训。继续实施干部“十大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请进来”、“走出去”、在线教育等方式,依托厦门市委党校开展“走出去”培训,充分利用电大分校、财校、职业技术学校、州委党校等州内四大培训基地资源,办好各类主体班、委托班,积极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员干部法治培训。抓好乡村干部产业培育、新农村建设、城镇开发、社会管理等知识的学习培训,邀请专家
学者、致富能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专题辅导。在省委党校举办州、县、乡三级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的基础上,州、县、乡三级联动,分期分批、分层分类开展党的建设和从严治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对全州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广大党员进行全覆盖轮训。(州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州纪委、直机关工委、州委党校等单位参加)
4.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注重推进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加强马克思主义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推进我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建设。围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用足用好国家重大机遇和扶持政策,围绕学习借鉴省内外发展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增强后发赶超的信心和决心,在强化学习中提高自身素质,在学以致用中推进可持续发展。注重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参谋和智囊作用,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理论、制度、政策和机遇的研究,及时总结基层和群众的创造创新经验,力争取得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用以指导深化改革、依法治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等工作实践。(州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政策研究室、州直机关工委、州委党校、州改革办等单位参加)
二、持续整治“四风”,切实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5.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和州委《实施方案》,切实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攻坚战、从严治党持久战和成果拓展整体战。继续抓好州委常委会自身的整改工作,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表率,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方案,适时对各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和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保持反对“四风”高压态势,盯紧作风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现象,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由州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州纪委、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等单位参加)
6.完善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遵循作风建设规律,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相关制度,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机制。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等制度的落实,抓紧出台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配套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等规定,及时了解和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加大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细化处理违规行为的具体办法。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由州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州纪委、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直机关工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等单位参加)
7.深化拓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把“双联”行动
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和常态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双联”行动六大任务与全面深化改革、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快推进扶贫攻坚、加强法治甘肃建设、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凝聚各方力量有机结合起来,使“双联”行动的内涵不断得到深化和拓展。及时总结和推广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发现和解决行动中的问题和不足,引导和激励各级各方面把“双联”行动不断引向深入。组建双联、扶贫、党建“三位一体”驻村工作队,推动双联行动、扶贫攻坚行动与党建工作的深度融合,切实把双联任务落实到位,扶贫措施落实到位,党建责任落实到位。(由州委农工办牵头负责,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工委、州政府办公室、州农牧局、州扶贫办参加)
三、深化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健全完善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日常运行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干部“逢提必下”制度,重视从基层一线选拔领导干部,落实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办法,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平时考核,把法治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由州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州
纪委、州委办公室、州委宣传部、州直机关工委、州教育工委、州政府办公室、州人社局等单位参加)
9.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落实州委“三观五重”用人导向,防止“十种倾向”,加大在基层一线、项目一线、维稳一线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力度,大力培养选拔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抓发展有本事、干工作有韧劲的实干型干部,形成“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的良好氛围。坚持好干部标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选拔任用考察识别干部的责任。把好动议提名关,实行对拟推荐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制,全面实行拟提拔推荐或转任重要岗位干部档案审核制度,凡有档案涂改或“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对拟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副县级以上干部开展个人事项报告核实,实行“凡提必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提拔使用。健全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考察程序,把每个环节的细节要求、原则标准逐一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考察查档,注重核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坚决防止有硬伤的人蒙混过关。进一步扩大考察测评范围,听取不同层面意见,多方面了解、多渠道考察、多侧面审视,确保考察内容更加体现民意,全面了解干部德才表现。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干部“带病提拔”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干部选
拔任用程序、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吃空饷”等问题,抓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确保在年内全面完成消化任务。(由州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州纪委等单位参加)
10.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调整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完善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办法,对拟提拔或重用人选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和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干部动议预审、廉政承诺、全程纪实、离任审计、工作约谈等制度,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研究制定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办法,整治“为官不为”现象,及时调整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对各县(市)各单位选人用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制定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操作规程的实施办法,着力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制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诫勉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推进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交流,继续抓好县(市)党政正职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双审”工作。规范谈心谈话制度,重点加强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有问题反映、工作不在状态等关键节点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探索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不正、为官不廉等问题的具体办法。继续开展裸官、吃空饷、档案造假、超职数配备干部等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干部问责、领导干部在企业
和社会组织兼职、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规定。(由州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州纪委、州人社局等单位参加)
11.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严格落实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意见的实施办法。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管理制度,制定贯彻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积极争取省上政策支持,不断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落实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制度。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保健工作的意见》落实,关心干部的身心健康。(由州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州委老干部局、州人社局、州保健局等单位参加)
12.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人才引领、科教兴州”战略,认真落实加快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围绕产业培育、园区开发、项目建设、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培养实用人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评选一批拔尖人才、引进一批急需人才、培养一批行业骨干人才、选派一批智力帮扶人才、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奖励一批优秀杰出人才等“六个一批”工程。建立命名10个州级人才实训基地,认真开展“万名教师”、“千名医师”培训工程,重点抓好“千百十”计划落实,集中培训1000名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引进100名紧缺人才、评选表彰30名州级
优秀拔尖人才。将人才工作经费列入州、县(市)财政预算,形成尊重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由州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州人社局、州教育工委、州科技局等单位参加)
四、夯实执政基础,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13.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适应新形势,把握各领域、各类型党建工作特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着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突出抓好农村基层党建,深入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工作,选优配强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继续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和改进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工作,充实基层干部队伍。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依托“双联”平台,坚持以城带乡、资源共享,推动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整体推进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加强农民工群体、专业合作组织等党建工作,制定贯彻落实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制定落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由州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州委农工办、州直机关工委、州教育工委、州民政局、州国资办、州工商局等单位参加)
14.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致富型、廉洁型“五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把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服务功能。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建立以乡镇党委为核心、村党组织为基础、党员干部为骨干的民情联系服务制度,强化农村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功能。以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建设为重点,深化拓展“民情流水线”工程,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群众的功能。继续开展党员“两个在家”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深入推进先锋引领行动,培育、总结和推广一批立足本职作贡献、服务群众奔小康的先进典型,不断把争创“临夏先锋号(岗)”活动引向深入。(由州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州委宣传部、州委农工办、州直机关工委、州教育工委、州民政局、州国资办、州工商局等单位参加)
15.严格教育和管理党员。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畅通党员出口,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的意见》、《党员教育工作条例》,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临夏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临夏州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发放党员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做好服务老党员、老干部工作,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由州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州委农工办、州直机关工委、州教育工委、州民政局、州国资办、州工商局等
单位参加)
五、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6.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原则。组织党员开展“学党章、重温入党誓词、争做合格党员”主题教育,各级党组织举办1次学习贯彻党章专题辅导,参观1次革命烈士纪念馆,观看1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影视片,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临夏州预防职务犯罪和临夏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反面典型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深化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弘扬廉政优秀文化传统,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由州纪委牵头负责,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参加)
17.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深入贯彻省委“3783”责任体系和州委“123610”工作思路,健全完善“两个责任”制度机制,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分解、履责报告、定期约谈等制度。建立述纪述廉述作风“三述”制度,县(市)和州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1次述职评议,接受上级点评、现场质询和民主测评。召开现场会,表彰履行党委(党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领导责任好的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
风”问题突出,或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除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还要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由州纪委牵头负责,州委组织部等单位参加)
18.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按照临夏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具体方案,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三转”,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充实工作力量,加强统一管理,有效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使工作力量向查办案件和党风政风监督倾斜,确保各级纪委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探索选派到村的纪检员制度,县乡两级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纪检员,强化对村级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由州纪委牵头负责,州委组织部、州编办等单位参加)
19.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处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查办扶贫开发、工程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惠民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等20个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进一步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特别是小官巨贪案件查处力度。(由
州纪委牵头负责,州委组织部、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审计局等单位参加)
20.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继续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州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修订完善《临夏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健全抽查核实工作机制,加大抽查力度。健全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州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建立纪委约谈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时,上级纪委负责同志约谈领导干部,听取主体责任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完善考核问责制度,每年对各县市、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强力问责促进制度有效执行。(由州纪委牵头负责,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参加)
六、严守党的纪律,切实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和团结统一
21.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着眼于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制定贯彻《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班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民主生活会和“四议两公开”、“三会一课”、党员干部与干部群众谈心等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由州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参加)
2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州委“三坚决十不准”规定,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中央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和机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由州纪委牵头负责,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参加)
23.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按照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临夏州党的建设制度体制体系五年规划(2014—2018年)》,进一步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加快制定党政机关权力清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党代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临夏市折桥镇、南龙镇,临夏县土桥镇,和政县三合镇、新庄乡;广河县买家巷镇,康乐县八松乡,永靖县三塬镇,东乡县河滩镇试行党代表提案工作,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制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办法的实施办法。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制定《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由州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政研室、州政府办公室等单位参加)
七、落实党建责任,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24.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坚持聚精会神抓党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贯彻中央从严治党责任制《意见》的实施办法,健全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
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的考核问责。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运用巡视督查、专题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级各部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由州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州纪委、州委办公室、州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参加)
25.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抓好党务干部队伍的选配和培训,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待遇。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加强党务干部与其他方面干部的交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创造良好条件。(由州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州直机关工委、州财政局等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