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和集中的关系_党内民主的含义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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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明确党内民主、民主集中制的不同内涵及相互关系。党内民主 作为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 属性。民主集中制作为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维系组织架构、发挥战斗力 的基础要素。党内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的组织体现和保障。必 须正确认识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以党内民主的发展促进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健全 ,以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内民主,从而坚持党的先进性。〔关键词〕 党内民主,民主集中制,内涵,关系〔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06)06-0071-03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始终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以党内民主的发展
促 进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健全,以民主集中制的健全规范党内民主的发展。一、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既具有不同内涵,又密切联系。党内民主作为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 是 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民主集中制作为组织原 则和组织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维系组织架构、发挥战斗力的基础要素。它体现党内民主 这个政治原则,又从程序(制度)层面保障党内民主的实现。1.党内民主的内涵。 党内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建党过程中,将民主原则引入党内生活而产生的,是马克思主 义政党最根本的政治原则。党内民主的基本内涵是指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一律平等 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实现党员的民主权利。它的本质是要使全体党员成 为党内事务的主人,实现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批评权等诸项 权利。党内民主作为民主的一种形式,具有民主的本质属性——政治原则属性。民主作为一个政 治范畴,一般体现在国体意义上,所反映的是权力主体和权力授受关系,从根本上 决定着一个国家是民主的还是专制的。党内民主反映党内的权力主体和权力授受关系,在党 的政治生活中,党员是主体,所有党员一律平等讨论和决定党内事务的一种政治制度。2.民主集中制的内涵。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是决定政党内部组织结构、关系 的重要因素。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民主 集中制的原则,但他们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国际工人协会临时章程》中都体 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列宁在1905年第一次使用了“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并载入 1906年4月通过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党章。1919年3月共产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又把民 主集中制载入《共产国际章程草案》中。此后,民主集中制成为各国共产党公认的根本组织 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主要标志之一。毛泽东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同中国共产党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继承和发展 了民主集中制理论。1937年5月,毛泽东指出:“要党有力量,依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 发动全党的积极性。”〔1〕同年他又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将 民主和集中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在一定的形式上统一起来。”〔2〕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民主集中制是辩证的统一。1979年他就指出: “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3〕科学地指 明了在民主 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的精髓还在于“相结合”。一方面,民主要受到集中的制约,又是集中 的基础;另一方面,集中也要受民主的制约,集中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是包含民主要素的 集中。从强调民主与集中的结合、
相互制约上看,民主集中制属于组织范畴,是一种组织原则和组 织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本质规定是要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和要求做出决定 ,就是不断地民主集中的过程。民主集中制看似由民主和集中两个环节组成的,实际上它强 调的是,党做出决定的基本过程是民主的集中过程,也就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地征求党 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形成正确的科学的决策。从这种意义上说,民主集中制
是一种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二、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不是并列的。党内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 政治基础,民主集中制是政治民主在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上的具体体现和运用。那种把民主 集中制凌驾于民主之上或之外,把二者对立起来,或把民主简单归结为民主集中制的一部 分,以至把二者混为一谈的说法,都是不符合二者的基本含义和真实关系的。1.党内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党内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决定性因素。任何政党,只有它在政治上是民主的,或者其成员之 间是平等的,才需要也才可能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否则,如果它在政治上是非民主 的或者说专制、独裁的,其内部成员之间是不平等的,那就不需要也不可能实行民主集中制 的组织原则,而只能实行专制集中制或官僚集中制。这就是说,作为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 是由作为政治原则的党内民主决定和制约的。我们党之所以在组织原则上必须也只能选择和 实行民主集中制,归根结底在于“其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不仅民主集中制的是否实行 取决于是否民主,而且民主集中制实行的可能程度也取决于民主的发展程度。一个政党的民 主化水平越高,民主氛围越浓厚,它越可能在组织活动和组织结构上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 原则,其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的就越充分。我们党80多年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实 行和坚持的好,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便能很好地得以贯彻;什么时候党内民主遭到破 坏,党的民主集中制便难以贯彻。从历史渊源上看,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都是从国家政治领域引入到党内来的,是国体和政 体原则在党内的发展和运用。民主是国体意义上的,它与专制制度相对立。历史上,民主集 中制主要是指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制度和原则,也指政权活动方式。从二者的关系上讲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所以体现在党内民主与党的民主集中制上,前者要比后者 更为根本,是后者的基础。从范畴上看,民主与专制相对,集中与分散相对。前者更重要的是从制度、体制上讲的,而 后者主要是从机制和程序上讲的。制度和体制较机制和程序而言,更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 从范畴上讲,党内民主属于民主的一种形式,而党的民主集中制属于集中的一种形式,所以 ,党内民主比党的民主集中制更为根本,后者应在前者的框架内和前提下实施。从本质上看,党内民主属于政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属于组织原则。政治原则涉及党的根本方 针、路线、政策问题,是带有方向性的原则,是党内根本制度层面所必须遵循的原则;组织 原则是体现政治原则的,是关于党内根本制度的实现形式的具体制度。所以,政治原则是组 织原则的基础,组织原则是政治原则的体现形式和重要保障。2.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的组织体现和保障。 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在组织上的体现和保障,它的主要功能就是要使党内民主这一政治原 则和制度在组织上切实得以体现。没有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的实施会缺少组织的保障,无 法以有效的形式充分体现出来。可以说民主集中制以其科学的程序使党内民主的实质内容, 以规范的运作,有力的保障充分体现出来。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活动的合法性基础和制度 性基础。〔摘要〕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明确党内民主、民主集中制的不同内涵及相互关系。党内
民主 作为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 属性。民主集中制作为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维系组织架构、发挥战斗力 的基础要素。党内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的组织体现和保障。必 须正确认识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以党内民主的发展促进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健全 ,以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内民主,从而坚持党的先进性。〔关键词〕 党内民主,民主集中制,内涵,关系〔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06)06-0071-03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始终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以党内民主的发展
促 进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健全,以民主集中制的健全规范党内民主的发展。一、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既具有不同内涵,又密切联系。党内民主作为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 是 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民主集中制作为组织原 则和组织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维系组织架构、发挥战斗力的基础要素。它体现党内民主 这个政治原则,又从程序(制度)层面保障党内民主的实现。1.党内民主的内涵。 党内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建党过程中,将民主原则引入党内生活而产生的,是马克思主 义政党最根本的政治原则。党内民主的基本内涵是指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一律平等 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实现党员的民主权利。它的本质是要使全体党员成 为党内事务的主人,实现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批评权等诸项 权利。党内民主作为民主的一种形式,具有民主的本质属性——政治原则属性。民主作为一个政 治范畴,一般体现在国体意义上,所反映的是权力主体和权力授受关系,从根本上 决定着一个国家是民主的还是专制的。党内民主反映党内的权力主体和权力授受关系,在党 的政治生活中,党员是主体,所有党员一律平等讨论和决定党内事务的一种政治制度。2.民主集中制的内涵。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是决定政党内部组织结构、关系 的重要因素。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民主 集中制的原则,但他们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国际工人协会临时章程》中都体 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列宁在1905年第一次使用了“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并载入 1906年4月通过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党章。1919年3月共产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又把民 主集中制载入《共产国际章程草案》中。此后,民主集中制成为各国共产党公认的根本组织 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主要标志之一。毛泽东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同中国共产党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继承和发展 了民主集中制理论。1937年5月,毛泽东指出:“要党有力量,依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 发动全党的积极性。”〔1〕同年他又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将 民主和集中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在一定的形式上统一起来。”〔2〕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民主集中制是辩证的统一。1979年他就指出: “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3〕科学地指 明了在民主 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的精髓还在于“相结合”。一方面,民主要受到集中的制约,又是集中 的基础;另一方面,集中也要受民主的制约,集中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是包含民主要素的 集中。从强调民主与集中的结合、相互制约上看,民主集中制属于组织范畴,是一种组织原则和组 织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本质规定是要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和要求做出决定 ,就是不断地民主集中的过程。民主集中制看似由民主和集中两个环节组成的,实际上它强 调的是,党做出决定的基本过程是民主的集中过程,也就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地征求党 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形成正确的科学的决策。从这种意义上说,民主集中制
是一种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二、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不是并列的。党内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 政治基础,民主集中制是政治民主在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上的具体体现和运用。那种把民主 集中制凌驾于民主之上或之外,把二者对立起来,或把民主简单归结为民主集中制的一部 分,以至把二者混为一谈的说法,都是不符合二者的基本含义和真实关系的。1.党内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党内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决定性因素。任何政党,只有它在政治上是民主的,或者其成员之 间是平等的,才需要也才可能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否则,如果它在政治上是非民主 的或者说专制、独裁的,其内部成员之间是不平等的,那就不需要也不可能实行民主集中制 的组织原则,而只能实行专制集中制或官僚集中制。这就是说,作为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 是由作为政治原则的党内民主决定和制约的。我们党之所以在组织原则上必须也只能选择和 实行民主集中制,归根结底在于“其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不仅民主集中制的是否实行 取决于是否民主,而且民主集中制实行的可能程度也取决于民主的发展程度。一个政党的民 主化水平越高,民主氛围越浓厚,它越可能在组织活动和组织结构上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 原则,其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的就越充分。我们党80多年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实 行和坚持的好,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便能很好地得以贯彻;什么时候党内民主遭到破 坏,党的民主集中制便难以贯彻。从历史渊源上看,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都是从国家政治领域引入到党内来的,是国体和政 体原则在党内的发展和运用。民主是国体意义上的,它与专制制度相对立。历史上,民主集 中制主要是指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制度和原则,也指政权活动方式。从二者的关系上讲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所以体现在党内民主与党的民主集中制上,前者要比后者 更为根本,是后者的基础。从范畴上看,民主与专制相对,集中与分散相对。前者更重要的是从制度、体制上讲的,而 后者主要是从机制和程序上讲的。制度和体制较机制和程序而言,更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 从范畴上讲,党内民主属于民主的一种形式,而党的民主集中制属于集中的一种形式,所以 ,党内民主比党的民主集中制更为根本,后者应在前者的框架内和前提下实施。从本质上看,党内民主属于政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属于组织原则。政治原则涉及党的根本方 针、路线、政策问题,是带有方向性的原则,是党内根本制度层面所必须遵循的原则;组织 原则是体现政治原则的,是关于党内根本制度的实现形式的具体制度。所以,政治原则是组 织原则的基础,组织原则是政治原则的体现形式和重要保障。2.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的组织体现和保障。 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在组织上的体现和保障,它的主要功能就是要使党内民主这一政治原 则和制度在组织上切实得以体现。没有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的实施会缺少组织的保障,无 法以有效的形式充分体现出来。可以说民主集中制以其科学的程序使党内民主的实质内容, 以规范的运作,有力的保障充分体现出来。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活动的合法性基础和制度 性基础。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为党内民主的实现创造条件。党在民主法制建设上的 重要任务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
决策、民主管理 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民主权利。然而,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党和国 家要保证各地区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又允许各地区经济利益多元性,就必须首先保证全局利 益,缩小各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协调各地区之间利益。这就需要运用民主集中制来制约那些 只顾局部利益而不顾全局利益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分散主义行为,避免经济利益多元化导致政 治多元化,以免造成社会失控。从而为党
内民主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 境,对党内民主起到保障作用。另外,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党更好地领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提供 物质基础。市场经济强调市场主体独立的地位、利益和行为方式。在此影响下,党员干部的 自由度和活动范围也相应地扩大了,党只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管理 等加以改进,才能避免自由主义和分散主义的滋生,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凝聚力 和战斗力。市场竞争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也容易使商品交换原则渗透到 党内,滋长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等错误倾向。只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有效的监督 约 束机制,强化制度对党员干部的约束功能,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市场经济对党员干部队伍的负 面影响。民主集中制对于市场经济的保驾护
航作用,不仅保障了经济的发展,还为党内民主 的进步提供了物质和资源基础。三、正确处理党内民主和民主集中制的关系正确处理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要求我们以党内民主的发展促进民主集中制的完善 和健全,以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内民主,坚持党的先进性。1.以党内民主的发展促进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健全。 民主集中制在我们党长期的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强调集中多,发扬民主少。这就要求 以党内民主的发展来进一步促进民主集中制的完善。民主集中制不完善的地方首先在于党员 的主体地位没有得以明确,党员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发挥。十六大报告在谈到 党内民主建设时明确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 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人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 主制度。”这一论述,明确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对于推动民主集中制的 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也就是说,完善民主集中制,必须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建立健 全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机制。党章对党员的民主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民主权利包 括:党员对党内政治事务的参与权、对党的决策的讨论权、对党的工作的建议权;选举和被 选举权、申诉权、批评权和辩护权;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的文件且对党内事务的表决权;对党的干部的评议权、监督权和罢免权等。党章规定的这些党员民主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但必须把党员的这些民主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刚性的制度和程序作保障。要通过建立 健全相应的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制度,疏通党内民主渠道,拓宽党内 民主途径,丰富党内民主形式,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党 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要建立党内下情上达的呈报制度和反馈制 度,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使各级党组织的决 策能够真正体现广大党员的意志;要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党内法规体系,对于违反党内 民主的现象和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使党员民主权利得到切实 有效的保障。2.以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内民主。 如前所述,党内民主的本质是全体党员平等地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和活动。作为一种 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包含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各个方面的实体性内容,这 无疑是党内民主的主要层面。同时,党内民
主的实体内容只有在一定的程序下才能得以实现 。故而,党内民主还应内含程序性民主的意思,是实质民主和程序民主的有机统一。从根本 上讲,党内民主是一种权利,是拥有不拥有的问题。是否有合理的运行程序,是确保党内民 主是否能在实践中得以实现的重要方面。如党员选举权需要有关党内选举的程序 规定: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投票、计票、监票程序,选举结果的公示等等。民主集中制作为 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从组织过程上讲是不断地民主、集中,使各方面意见和建 议不断汇集的过程,完善的民主集中制能够从制度和程序层面规范党内民主,保证民主讨论 、民主协商、广泛征求意见的实现。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规范,坚 持保障党员权利前提下的正确的集中,形成反映全党统一意志的意见和决策,推动党的事业 的发展,体现党的先进性。注释:〔1〕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78.〔2〕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83.〔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75.责任编辑 孟永华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李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