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行动志愿者手册_苗圃融资商业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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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行动志愿者手册
一、苗圃行动的简介
『苗圃行动』于1992年在香港注册成立(税局档号:91/3859),是一个非宗教、非政治、非牟利的慈善机构。「苗」是代表学生、「圃」是代表学校,而「行动」则表示以身体力行,用实际的行动来帮助中国贫困山区的儿童,使他们能重返校园,并资助重建危校,好让他们能有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并有计划地提高师资。透过「实地考察、直接资助、长期跟进」的工作守则,务使善款有效地运用。我们的目标是放眼中国,协助地区发展,使其自力更生,以「助人自助」为发展策略,其口号是——『治贫须治本,基础在教育』。而背后的信念是中国的进步在于将人口包袱发展成智力资源。
二、志愿者平台的目标及工作方式
(一)志愿者平台目标: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苗圃行动助学工作,帮助解决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对校舍重建/扩建、师资培训及弱势学童等方面的需求,以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方式:招募、审核、培训、并派出志愿者到实地或网络在线等服务。
三、志愿者的加入及退出
(一)加入
1、本会常年接受志愿者的加入申请。凡认同苗圃行动理念、资助模式及工作方式,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者:(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3)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4)具备为我们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所必需的技能和时间。
均可通过苗圃行动网站、中国NGO发展简报及NGO发展交流网等相关网站下载《苗圃行动志愿者报名表》(附件一),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以下地址:sowers.volunteer@yahoo.cn。为支持环保,建议尽量不使用纸质报名表予本会,多谢配合!
2、具体流程
报名→初审→后备志愿者→面试→初级培训→申请注册→注册志愿者(1)初审
原则上,本会将在每个月最后一周对报名表信息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者,本会将在两周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报名者。初审通过者自动成为本会后备志愿者。(2)面试
原则上,本会将在项目开展需要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3)初级培训
本会将在面试结束后视具体情况分批次对面试通过者提供初级 培训,介绍本会的历史、宗旨、理念及工作事项等,并提供相关的培训资料。在此期间,如因任何原因有意退出者,请及时提出。培训结束后可申请成为注册志愿者。(4)注册
本会将对申请注册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审核,通过者将为本会正式志愿者。本会将为其提供注册登记(志愿者须提供本人1寸照片2张),颁发“苗圃行动志愿者证”(附件二)及“苗圃行动志愿者胸章”(可与苗圃行动原有胸章统一)。同时,为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志愿者须与本会签订一份《苗圃行动志愿者承诺书》(附件三)。
3、培训及交流
本会杜绝未接受本会任何培训而直接参与本会志愿服务活动的现象。为确保志愿者完全接受及认同苗圃行动的理念,明晰其工作细则及要求,同时也为保障志愿者能够顺利地投入工作,本会有义务为志愿者提供一个稳定的服务平台及以下培训:
(1)初级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苗圃行动的机构介绍、苗圃行动价值观,另本会将提供一些书面的资料,供志愿者自主学习和交流用。
(2)岗位培训:本会将以志愿者本人的特长及意愿根据项目或工作的不同需求将志愿者分成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培训针对小组负责事务的工作内容及必备的素质进行详细、全面地讲解,必要时亦加入实践活动。
(3)拓展培训:为使志愿者更好地为机构服务,同时帮助志愿者本人成长,本会将通过与其他志愿服务组织(如:云大、友成)或者相关培训机构合作,为广大志愿者提供拓展培训,提升相关技能及水平,增进志愿者和其他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的交流。
培训内容将根据志愿者服务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
4、咨询及联络方式
志愿者平台协调人:王雅萍 葛建芳 电邮地址:sowers.volunteer@yahoo.cn
(二)派出
志愿者经初审、面试、培训后正式加入具体项目组活动。视项目需要参加工作组到实地服务,工作派出前需填写苗圃行动志愿者工作组声明(附件4)。
(三)退出
当志愿者在时间、地点、身体等原因或其他情况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时,志愿者可向苗圃行动申请退出:
①志愿者退出苗圃行动志愿者队伍须提前一个月向苗圃行动提出书面申请; ②志愿者退出前,应积极做好所承诺的工作,且协助接替志愿者,做好志愿服务的交接工作;
③志愿者退出时,需与苗圃行动志愿者平台管理中心核对其服务时数,以便管理; ④即使退出苗圃行动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也不能将服务对象的隐私资料泄露给其他人。
如出现因志愿者本人行为造成苗圃行动、服务对象或者其他志愿者不良影响或损害的,苗圃行动有权对其进行提醒、教育或取消其志愿者资格的措施,并保留追求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志愿者的服务地点及领域
(一)服务地点:中国西部(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广西省等贫困山区学校。
(二)服务领域: 1.师资培训 1)短期支教
a 项目需求调查、项目跟进、项目评估、项目学校回访; b 农村学校第二课堂活动
2)一个月以上的长期送教a 退休教师支教;b 大学生支教。2.学童支持
a 农民工子女社区中心 b 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c 贫困学童资助 d 少数民族学童关爱
e 山区学生心理辅导及素质拓展 3.志愿者平台日常工作: a.参与制定志愿者项目方案 b.参与招募、培训、派遣志愿者 c.志愿者资源联络和扩展 d.管理、维护志愿者平台网站
4.其它:合作范围也包括助学工作中建校、硬件设施配套、灾区支援以及活动支持等工作。
四、志愿者守则
1、了解并认同苗圃行动的理念、宗旨、基本原则、工作方式,了解其项目的概况,并有义务在实际服务的过程中继续加深了解;
2、对于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及内容上,须在协商的基础上服从苗圃行动的安排;
3、应积极配合苗圃行动和活动组工作员工的工作,当出现志愿者组织的项目与苗圃行动安排有冲突的状况时,志愿者应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4、志愿者应积极地对志愿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5、志愿者如遇意外情况须退出实践活动的,应提前向领队或总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队,提前退出者项目组不作回程安排;
6、服务过程中负责人应妥善处理团队内部的分歧,遇意外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团队的团结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7、服务中的各项事务应由组长负责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组长和队长监督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8、志愿者不能随意接受贵重礼品,不可擅自到学生家里就餐;
9、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应当尊重当地人们的风俗和生活习惯;
10、服务团队每晚须召开小组会议,总结当天的工作及安排第二天的具体任务;
11、苗圃行动志愿者管理中心有权监督志愿者实际工作状况,如若发现志愿者个人的行为对苗圃行动的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苗圃行动有权提出解决建议、警告以至终止双方的合作;
12、如果在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情况,将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分析来决定相关的责任承担者,同时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补偿措施及补偿的力度;
13、志愿者应保护苗圃行动信息文件安全,不得随意透露内部工作信息;
14、志愿者应保护苗圃行动工作人员、志愿者、服务对象及其他个人的隐私,不得随意透露以上人群的相关信息;
15、志愿者代表苗圃行动在外参加工作组各种活动时,言行均代表苗圃行动,须积极主动维护苗圃行动的声誉和形象;
16、志愿者不得以苗圃行动的名义或利用工作之便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五、志愿者须知
1、志愿者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谦虚有礼,遵纪守法,维护苗圃行动以及项目组的声誉和形象。
2、请志愿者避免对服务对象采取敌视、鄙视、包庇等任何不恰当的态度。服务对象之间出现矛盾时,请以温和、公平的方式处理;
3、一旦在苗圃行动注册为正式志愿者,请保证至少50小时的义务工作时间(不含交通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以协调服务的时间和频率。但请保证一定的义务服务时间及频率;
4、如果有特殊需要(如服务证明)请在参与服务前明确提出,服务时间需累计到200小时以上,并有完整的参与服务记录表方可出具;
5、作为正式注册志愿者,请尽量按照约定的时间参与服务,以便苗圃行动对志愿者参与的活动进行安排;
6、若不能按时参与服务(如生病、有急事),请提前1—2天与志愿者平台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以便中心及时协调人员。若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视为自动退出志愿者队伍。如要终止参与服务,请提前一周与志愿者平台协调员联系;
7、为便于志愿者管理者的管理,请志愿者来注册登记前准备1寸照片2张;
8、请志愿者在每次服务结束前,认真填写参与服务记录表;
9、志愿者带朋友来做志愿者需向苗圃行动提前预约,新志愿者需要接受初级培训后上岗;
10、志愿者需加强与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增强对服务对象状况的了解,同时学习志愿者工作的良好方法;
11、非常欢迎志愿者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与机构坦诚交流,向苗圃行动提出意见、建议,苗圃行动将及时给予反馈;
12、志愿者撰写有关苗圃行动的论文、调查报告或向媒体投稿,须先经过苗圃行动阅览、允许并给苗圃行动备份;
13、在参与活动时,志愿者有责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出于对志愿者私人生活及隐私保护,建议不要把个人联系方式随意泄露他人,以免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同时,也请志愿者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六、评估与监督
1.日评估:在日常活动中,志愿者需向负责人提交工作日志,活动组负责人需要与志愿者保持交流,观察其服务。
2.项目评估:活动组负责人要将观察志愿者的在项目服务期间的状况纪录后反映给志愿者中心负责人。
3.年评估:苗圃行动对老志愿者每年度综合评估一次,由各个项目组长提供名单。志愿者本人做一个自我评估。
4.志愿者考核:志愿者进入实际的服务后,须填写志愿者参与服务记录表。由项目组长、服务对象对志愿者进行的评估需填写志愿者评估表。志愿者评估、考核与表彰相挂钩。
七、激励机制
1、晋升机制:志愿服务满200小时及以上者,由志愿者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其上一级志愿者推荐,本会将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根据其服务时长、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依苗圃行动志愿者绩效评估办法(附件5)要求对志愿者进行评估,满足相关要求者将晋升。
2、星级评定:志愿者完成每次服务项目/活动后,小组长或者相项目/活动负责人根据其表现,评定其服务质量,若为优质服务者,则应评为星级志愿者(分一至五星,5个级别,一次评定若符合要求,则提升一个级别)。
3、优秀志愿者评选:每年的国际志愿者日(12月5日),本会将视志愿者的服务表现,评选出年度优秀志愿者,对优秀志愿者给予表彰并颁发苗圃行动优秀志愿者证书。
4、提供拓展培训:具有优秀表现的志愿者,本会将提供优先或增加拓展培训及与其他相关机构进行交流的机会。
5、对表现优秀、事迹先进或贡献突出者,本会将在自办刊物、网站进行宣传、推介。
6、志愿者若申请本会资助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八、支持机构
苗圃行动志愿者平台得到了云南省志愿者协会、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肯定和支持。并由以下机构共同支持开展:苗圃行动(香港)云南项目办事处、云南省志愿者协会、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九、本手册解释权归本会所有。
十、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苗圃行动(香港)云南项目办事处
201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