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_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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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通过“三抓三促”,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是抓风险防控,促制度机制建设。各乡镇、各单位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的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和完善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单位,重点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了决策议事、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及政府投资项目、土地招拍挂、政府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等办法。审计、环保、公安、卫生等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它行政权力的部门,建立了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目前,全县新制定制度43项,修订完善制度268项,有17个单位已经制定了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二是抓监督制约,促权力阳光运行。要求全县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43个县直及省市驻庆单位,结合第五轮行政审批改革,将明确予以保留许可事项在县综合门户和党风廉政网站进行晒权,实现事前监督;在乡镇、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纪检监督窗口,对办事程序和办结时效进行实时监督,实现事中监督;聘请一批党风廉政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接受他们的评议和监督,实现事后监督。
三是抓行政问责,促制度措施落实。对不按规定落实各项制度和防控措施、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但情节轻微的有关人员,先下发《廉政风险警示提醒书》,进行警示提醒,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对存在的问题予以说明;对有明显错误行为,但不构成违纪行为的,继续下发《廉政风险诫勉谈话告知书》,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经过诫勉谈话后仍未改正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有明显违纪行为,建立报告制度,并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自这一制度建立以来,累计下发警示提醒书21份,涉及相关人员25名,组织约谈8人,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有力推进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