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幼儿园结对帮扶指导意见(文件)_结对帮扶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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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文件云教基〔2011〕30 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一级示范幼儿园 对口帮扶薄弱幼儿园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州、市教育局: 近年来,全省幼儿教育快速发展,城市优质幼儿园(所)的 数量有了大幅提升,但城乡幼儿教育发展的差距也日渐加大。为 充分发挥省一级示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提 高农村学前教育的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差异,促 进全省学前教育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省一级示范 幼儿园对口帮扶薄弱幼儿园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薄― 1 ―弱幼儿园工作是提高农村学前教育的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逐步 缩小城乡差异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 开展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落实《云南省学前教育 3 年行动计划(2011—2013 年)》为契机,把帮扶工作作为促进 全省学前教育协调发展的突破口,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全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 帮扶薄弱幼儿园工作顺利开展,各州市教育局要成立对口帮扶领 导小组,要根据一级示范幼儿园情况确定帮扶对象,制订工作方 案,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落实属地帮扶结对 的管理责任。各帮扶幼儿园和受帮扶幼儿园也要成立工作机构,指派专人负责结对帮扶活动,确定帮扶目标,落实帮扶措施,签 署帮扶协议,组织帮扶活动,抓实帮扶工作。
三、实施“三动”,推动发展。以省一级示范幼儿园为中心,开展“结网互动,优势位动,整体推动”的“三动”学前教育发展模 式,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学前教育发 展模式,起到地区辐射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以城带乡,城乡联 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发展,共同提高的“三动”模式。
四、强化管理,确保成效。各州市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 了解和掌握本地帮扶工作推进情况,将对口帮扶工作情况纳入各 县(市、区)基础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及 时推广经验,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帮扶工作 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参与帮扶双方制― 2 ―订工作方案,方案确定后应及时行文下发。对帮扶工作要进行定 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帮扶经验。
五、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各地和各帮扶结对的幼儿园要以 加强和优化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推进幼儿教育均衡 发展为目标,以资源共享、开展多层面活动为基础,以为教师队 伍建设
和课程实施为重点和突破口,以年度考核为激励手段,整 体提高城乡幼儿教育质量。
六、确定帮扶对象,开展“一帮一”或“一帮二”活动。各一级 一等示范幼儿园要在进一步提升自身办园水平的前提下,至少对 口帮扶 1~2 所一般性幼儿园或一所乡镇幼儿园,省一级二、三 等示范幼儿园也要至少对口帮扶 1 所一般性幼儿园或 1 所乡镇幼 儿园,受帮扶幼儿园应包含民办幼儿园。
七、重在行动,帮到实处。各帮扶结对幼儿园要组织定期不 定期的互访、交流、互通资料和信息活动,加强协作,提高帮扶 水平。一级示范幼儿园要重点做好“六支持”工作即要在管理、人 力、物质、培训、活动、资源等六个方面给予受帮扶幼儿园实实 在在的支持;通过管理人员互派、教师交流学习或顶岗上课、教 研师训互动等工作的开展,促进受帮扶幼儿园管理水平的提高。受帮扶幼儿园应认真分析自身差距,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 地向一级示范园学习,切实提高保教水平。
八、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帮扶幼儿园在提高管理能力和水 平,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的同时,也要帮助― 3 ―受帮扶幼儿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帮扶幼 儿园要经过 3~5 年的努力,使薄弱幼儿园的管理能力和办园水 平显著提高,促进薄弱幼儿园内涵发展。
九、遵循规律,教真育爱。一级示范幼儿园要率先遵循幼儿 身心发展规律,对幼儿园进行丰富多彩的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 生活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兴趣、行为引导、智力启发、健 康成长。要防止出现过分注重读写算的“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要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不得使用 小学教材和其他不规范用书进行教学活动; 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 书写作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知识性测验和考试;不得举办各 种形式的小学预科班。同时,还要帮助受帮扶幼儿园纠正“幼儿 园”小学化倾向,规范办园行为,促使孩子健康成长,快乐学习。
十、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州(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杂志、举办家长讲座等形式 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一级示 范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宣传栏等 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让家长进一步明确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和目 标。使家长在孩子的教育目标上与老师达成共识,在教育方式上 相互合作,促使家长不断学习科学育儿方法,积极参加幼儿园的 活动,主动了解孩子在园情况,与幼儿园一道积极创造良好的幼 儿保教氛
氛围。
十一、督促检查,建立奖惩机制。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帮扶工― 4 ―作的检查和指导,每年底对各地对口帮扶工作进行检查,对成绩 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幼儿园将 给予通报批评。云南省教育厅制定了 《云南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薄弱 幼儿园工作协议书》(附件 1),请各地认真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做好协议书的补充和签署工作,并填写《对口帮扶情况表》(附 件 2)后,以州市为单位将协议书文本和帮扶情况表于 2011 年 12 月 5 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 系 人:杨春城 联系电话:0871-5119030 附件:1.云南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工作协议书 2.全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情况表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校对:杨春城 学前教育△ 对口帮扶△ 意见 共印 10 份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1 年 10 月 31 日印发―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