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工硬性条件_山东高工的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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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评审材料审核指引
一、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及送审资料
(一)申报条件:
1、学历及工作经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
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
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
人奖励证书为准)。
(6)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以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主要发明人。
2、继续教育要求
3、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项目验
收。
(2)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并完成市(厅)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并通
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3)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并完成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调试、监理、审查单
机容量100兆瓦以上水电、300兆瓦以上火电、核电工程1项以上,或50兆瓦以上水电工程2项以上,或200兆瓦以下发电工程3项以上,工程通过审查或验收。
(4)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并完成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调试、监理、审查500
千伏交(直)流输变电工程1项以上,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项以上,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3项以上,工程通过审查或验收。
(5)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或完成大、中型发电厂的运行、检修技术管理工作,或2
次(台)以上发电机组主附设备的大修,或2次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工程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且未发生重大运行、检修质量等责任事故。
(6)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并完成110千伏以上的输、变电系统设备的运行、检修、技改工作,并且未发生重大运行、检修质量等责任事故。
(7)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并完成4台以上发电机组的环保装置安装、调试,或2
项以上治理发供电企业的脱硫、脱硝工程,工程通过审查或验收。
(8)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省(部)级以上部门委托的规程、规范、导则、规章等的编制,并经省级以上部门颁布实施。
(9)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并完成大型以上电力计算机应用系统(电厂实时监控系
统、信息化管理系统、管控一体化系统等)的研发工作,并通过验收或鉴定付诸使用。
4、业绩、成果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
人奖励证书为准)。
(2)负责完成的本专业重大科技项目、工程项目、创新项目或重点引进项目,取得
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在电力工程中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或在处理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工
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对本专业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本专业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5)获得市(厅)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5、论文、著作要求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篇以上。
(3)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
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3篇以上。
(二)第二分册
1、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核对原件
注:中级工程师证书
3、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4、职称计算机成绩复印件,核对原件(见通用材料5)
5、年度考核表
6、继续教育方面材料,核对原件
(三)第三分册
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务成绩材料
2、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论文、论著、专项研究报告等之一
(1)专著1部
(2)省级以上论文/学术交流报告2篇
(3)报告3篇
二、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及送审资料
(一)申报条件:
1、学历及工作经历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
年以上。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
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一等奖1项及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
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4)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的技术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
(5)组织或解决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填补
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6)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7)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第一发明人)。
2、继续教育要求
3、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要求
(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推广及攻关项目1
项以上。
(2)主持完成过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推广及攻关项目2项以上。
(3)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或课题,取得了重要成果,经权威部门认定填补省级以上
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4)主持解决过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
(5)承担或主持完成过国家、行业或省级规范、规程、标准的编制,并已公布实施。
(6)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4、业绩、成果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
为准)。
(2)省(部)级以上的工程项目(含设计、规划、勘察、设计等)一等奖以上1项
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主持研制或开发的成果在国际性科技交流中获金、银质奖。
(4)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经过省级以
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5)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
2项以上,并有专利证书和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
(6)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5、论文、著作要求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有较高技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有CN
或ISSN号)
(二)第二分册
1、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注:若无相关学历条件,对照学历条件中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核对原件
注:高级工程师证书
3、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4、职称计算机成绩复印件,核对原件
5、年度考核表
6、继续教育方面材料,核对原件
(三)第三分册
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务成绩材料
2、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论文、论著、专项研究报告等之一
(1)专著1部
(2)省级以上论文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