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学生会纪检部条例细则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条件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学生会纪检部条例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条件”。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学生会纪检部条例细则

为做好纪检部检查工作,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纪检部以百分制对各个班级进行量化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一. 迟到

纪检人员7:45进入班级进行点名,此后进入教室的同学视为迟到,每人每次扣1分。二. 旷课

纪检人员进入班级点名结束,离开班级时仍未进入教室的同学视为旷课,每人每次扣4分。三. 请假

如有请假的同学,班长应在点名结束后出示假条做为证明(假条需盖有院系或学校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如情况属实,再由纪检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修改,不可在检查过程中打断点名。四. 休学

各院系纪检部定时对本院系休学人员名单进行统计,并上交校学生会办公室(附带休学证明),如情况属实,检查过程中纪检人员将不再对休学人员进行检查。五. 体育训练

各院系纪检部与体育部配合,对本院系参加运动会训练名单进行统计,上交校学生会办公室(附带院系证明),纪检部将于校体育部提交名单进行对照,如情况属实,检查过程中纪检人员将不再对训练人员进行检查。说明:此条只适用于校运动会开展前,运动员需进行训练的时段。其他情况处理

一、不配合检查,故意与纪检人员发生摩擦,经调查属实,据情况扣2-4分,情节严重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罚,并上报所在院系。

二、出现替答到情况,答到者负连带责任,牵连人员每人每次扣4分;出现假条造假情况,取消所在院系当周纪检成绩。

三、出现重大违纪现象(如打架斗殴等)的个人或集体,一经发现,报请学校相关领导处理,并取消相应班级及院系当周纪检成绩。检查方式:

采取院系纪检自查和校纪检抽查结合的方式,以院系纪检自查为主,校纪检抽查为辅。校纪检对院系出勤进行抽查的同时,需一名院纪检负责人陪同检查,检查完毕后需院系纪检负责人及被检查班级班长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校纪检部每周根据检查结果,对院系进行排名公示。

本条例自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请同学们积极配合,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阻挠检查,否则将依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理。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纪检部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学生会纪检部

2016年10月15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学生会纪检部条例细则.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学生会纪检部条例细则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条件 条例 细则 河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条件 条例 细则 河南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