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教学案例_国际商法教学案例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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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国有企业(下称甲)、乙国有独资公司(下称乙)、丙国有独资公司(下称丙)拟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其设立思路如下:

1.A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甲出资130万元,乙出资60万元,丙出资10万元。待公司成立后,视经营情况需要扩大规模增加资本时,由A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

2.由于乙为专利技术作价出资,考虑到其自身经营中的使用问题,因此甲、丙同意不必向A公司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丙以实物出资,如果经评估作价低于10万元,A公司注册资本即行减少。

3.鉴于A公司的股东均为国有单位,因此A公司成立后,其性质应当为国有独资公司。

4.A公司成立后,由甲、乙、丙共同组成公司股东会;拟以丙公司代表李某及外聘人员张某、王某作为公司3人董事会的候选人;由甲、乙、丙三家股东各派一名代表组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进行监督。

5.A公司经登记成立后,即向各股东签发股票。

6.A公司成立3年后,公司运转正常时,各股东经申请、并经股东会一致同意,即退还其出资。

要求:根据以上事项,请你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指出A公司在设立思路中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二、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设立时各方认缴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4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1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剩余的80万元。其它资本待公司成立后,由董事会择机发行。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对该公司章程草案内容是否合法出具法律意见。

三、甲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确认,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遂于2012年10月6日依法宣告其破产。管理人在处理甲企业破产事务时涉及下列主要事项:

(一)形成了清算报告如下:

1.甲企业现有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流动资产200万元,固定资产1300万元,长期投资等300万元,无形资产200万元。

2.甲企业负债总额为5000万元,其主要债权债务等有关情况如下:(1)应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460万元,应付税款340万元。

(2)其1号房产(价值200万元)于2013年4月2日用于其向A银行1年期贷款250万元抵押担保;其2号房产因其欠B企业债务80万元到期无力清偿后,双方于2013年2月20日约定以该2号房产抵押,以保证甲国有企业在2014年2月20日前还债(该房产因火灾于2009年9月获得保险赔偿180万元)。

(3)2010年6月为维持甲企业的生产经营,职工作为资本金投入100万元。(4)2011因减产裁员,尚欠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补偿金100万元。

(5)欠D公司到期货款160万元。D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13年5月20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甲企业支付D公司欠款及赔偿金等共计200万元,随后将甲企业办公楼(经评估确认办公楼变现价值为200万元)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D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甲企业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待执行。

3.破产程序中,因债权人会议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尚欠光大公司维修厂房的劳务报酬20万元。

4.在本破产程序中涉及案件受理费为10万元,破产财产评估、变卖费用等20万元,甲国有企业留守人员的工资30万元。

(二)根据上述情况,管理人提出了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并获得了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2/3

(三)考虑到甲企业财产分配情况不会太好,部分债权人拟提出,由甲企业的出资人对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予以一定的补偿。

要求:(1)分别指出本案中的作法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2)本案中担保债权的数额有多少?

(3)根据规定,A银行能受偿的债权数额应为多少?

四、2010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个普通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12年6月向银行贷款5万元,期限为1年。2012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12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13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企业的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以清偿。

2013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的债务。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以劳务出资,不承担还贷款的义务。

【问题】本案如何让处理?为什么?

五、顺驰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报纸上登载了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顺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

兹定于2014年11月12日在公司本部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内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特通知如下:

1.凡持有本公司股份50万股以上的股东可向本公司索要本通知,并持通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2.持有本公司股份不足50万股的股东,可自行组合,每50万股选出一名代表,向本公司索要本通知,并持通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3.持有本公司股份不足50万股的股东,12月4日前不自行组合产生代表的,本公司将向其寄送“通讯表决票”,由其通讯表决。

顺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11月2日

六、中国证监会在对A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A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8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2012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行完

毕后,A公司的股本总额达到13200万股。

2.2013年10月20日A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和于同年10月2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定。在该次董事会召开时,7名董事中有4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另:2名董事因事分别书面委托律师代为出席会议、1名董事因病电话委托董事杨某代为表决。

3.在如期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控股股东C企业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董事为C公司的员工,独立董事是A公司的母公司的另一子公司的经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问题】

本案的上述事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七、史云夫妻于2012年从美国回国后,居住在上海黄浦区某小区。先后借款200万元(先后分5笔借出,期间有归还后又再行借出,200万元为尚未偿还的部分)给楼下邻居王伟和张红(史云认为两人为夫妻)用于经营钢管生意,史云手中有王伟提供的、房主为张红的房产证用以作押。2013年11月28日早晨5时当地警察发现王伟自行坠楼死亡,张红当时被王伟用哑铃砸昏、后经抢救生还。现史云向张红追讨债务时,被张红拒绝,其理由是:1.该借条上虽有其签字,但并非本人所为,系伪造;2.借条上借款人处虽有其与王伟合开的红伟公司公章,但是,公司为有限公司,并且公司已经转让,债务与自己无关。经鉴定,张红的签字确非本人所为。史云向现公司追偿时,公司称在转让合同中有约定,转让前的公司债务由原股东承担。

(借款和还款全用的是张红的龙卡帐户。经查,该借款也未用于公司经营,用于了其他支出。)

问题: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八、石家庄鹿钢股份有限公司因外部市场变化及自身经营管理等问题,自2011年起即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经审计,到2013年底公司资产为5000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及养老保险费等600万元,各种税费300万元,各种债务10000万元。现在,其原生产的产品市场无需求,自行调整经营项目或者产品也没有能力。

问题:就其现状,如何借助破产制度解决上述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制度之比较? 2.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之异同? 3.我国现行企业形式之比较?

4.我国现《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措施有哪些? 5.公司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有哪些? 6.各类企业资本制度之比较? 7.各类企业内部治理制度之比较? 8.各类企业出资人制度之比较?

9.国美案(黄光裕与陈晓之争)之评析? 10.公司高管对公司之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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