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职院院学生会章程_市职校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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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铜仁职业技术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受院团委具体指导的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全院学生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自觉实施组织教育的阵地。
第二条:本会承认《贵州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作为团体会员参加的贵州省学生联合会和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学生中培养深入学习理论知识的风气,帮助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适应新形势,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三)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社会主义接班人为目标。
(四)本着“求真务实、自信自强”的铜仁职院精神和“明德、求真、笃行、自强”的校训精神引导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术和文体活动,以达到提高同学思想觉悟,陶冶情操,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五)做沟通学生与学校之间联系的桥梁,做增进全校同学团结的纽带,指导各系学生会(及本学校各种学生团体)工作,及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同学们的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六)促进学校的安定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全面发展和成才铺路。
(七)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及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与合作。
(八)全校同学齐心合力加强民主化建设,树立我院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促使学生会工作全面提高。
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成员经全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会员负责,并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凡取得铜仁职业技术正式学籍的高、中职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与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会会员。学生会选拔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院团委和院学生会组成选拔委员会,进行综合能力考察,每年进行一次。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内行使表决权,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无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权对本会工作通过正当的途径,提出建议、讨论、监督、质询和批评。
(三)有监督学生会领导机构和干部工作的权利。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会员在本会内外遇到困难和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与保护。
(五)在本会的领导和监督下,有开展各种正当的活动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服从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
(二)遵守校纪校规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自己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十条: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当选的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应定期召开会议,由主席召集。主席团通过重大事项实行表决制。
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
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主持学生会工作,统筹安排学生会全年工作,监督各系部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内部条例
第十一条:学生会纳新为每学年上半学期,由院主席团组织报名,面试等工作,采取集体评议,民主表决方式,纳入新人。
第十二条:新成员入会,要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待试用期满后,由主席团审核合格,方可留用。
第十三条:学生会每名成员,参加会议要准时,杜绝无故不到的现象发生,三次会议不到,即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对于工作努力积极的学生会成员,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可给予优秀干部荣誉
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学生会是一个整体,严厉杜绝在学生会内搞小团体等活动。如有发现,经主席团审议,并报院团委批准,将开除出会。
第十六条:学生会各部门之间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增强相互间的交流。
第十七条:本会各部门工作,实施责任制原则。但在集体活动上要紧密团结,相互配合。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十八条:办公条例
1、学生会在每周一至周五安排值班时间,在值班时间学生会的全体会员要按照值班表按时值班;
2、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
3、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吸烟、喝酒;
4、值班时不可无故不到,如有发现,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与学期末评选优秀干部挂钩;
5、注意学生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6、如果在晚上办公,在离开时要打扫办公室卫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五章学生会职责
第十九条:学生会主席团职责:
1、根据主席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干部,必要时提请团委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2、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
3、定期把学生会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团组织汇报。
4、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
第二十条:院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主席团会议。
院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在主席因故不能工作时,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部职责
办公室:
1、处理学生会内部日常事务,负责各种文件、报告、工作条例的起草,打印,登记,分配工作,建立并管理学会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
2、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保管和使用学生会章,完成主席团交给的其它工作。
3、及时组织通知学生会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4、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劳动生活部:
1、以爱护校园环境为工作中心,加强对各班卫生责任区和教学楼劳动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
2、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管理,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同时协助院团委为全院广大师生的学习与生活的创造优美的氛围。
3、每天进行对食堂卫生质量检查,保证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
4、每月向办公室及时递交下月卫生工作计划和总结,保证工作的持续开展。
5、指导各系学生会劳动生活部开展工作。
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学习部:
1、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发现、解决同学们的思想问题,并展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2、抓好学院学生秩序和纪律管理,指导各系负责教室的日常秩序、纪律和课堂考勤。组织开展全院性的有利于专业学习的各种学习、学术活动,如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教学座谈会、学术活动月,学习竞赛等,发挥同学们的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经常了解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听取同学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做好学院教学管理安排的有关工作。
4、制订学习部年度的工作计划,认真、积极的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服从主席的统筹安排,并积极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各系学生会等下属部门的考核与指导。
5、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宣传部:
1、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同学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大事。
2、了解、掌握我院同学的思想动态,广泛收集、及时反馈、充分发挥学生会桥梁纽带作用。
3、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及时报道学院学生活动情况,积极宣传社会各界活动。
4、做好学校、各系、班级、社会的联系工作,负责海报、广告等宣传工作。
5、以节假日、重大纪念日为契机,树立和对外推广学院的良好形象。
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组织部:
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团总支委员情况;
2、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3、负责业余团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4、督促检查系部团总支、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5、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6、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7、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文体部:
1、负责团学生会中与文艺有关的活动,如配合各个节日举行的文艺晚会、各类联欢会、歌咏比赛、舞蹈比赛等。
2、组织学院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
3、协助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大型文娱活动。通过自己的工作,使同学们的业余活动丰富多彩,并为有文艺才能的同学提供施展的舞台。
4、协助其他各部做好各项文艺工作。
5、组织学院内部与体育有关的活动,如各类体育竞赛等;
6、通过自己的工作,调动同学们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7、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体育活动竞赛(如运动会、各类体育竞赛等)。
8、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督察部:
1、负责督促学生会各个部门工作的进展。
2、负责督察学生会各个部门值勤情况。
3、可随时抽查各个部门值勤情况。
4、负责保障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部门细则的实效性及规范化。
5、行使权利具有独特性。
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就业实践部:
1、负责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性活动的开展,提高大学生的思想观念。
2、组织和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促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知识、能力。
3、组织全院的青年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一系列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协助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指导院系的社会实践工作
5、深入社会,与部队、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办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社会实践阵地。
6、与各兄弟院校加强联系,增进交流。要抓住各种机会,创造实践可能。尽力为我院广大同学提供锻炼与展现能力的机会,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
7、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六章:学生会的干部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干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牺牲精神,有责任心,不计名利,不怕吃苦。
2、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形成领导核心,团结学生开展活动。
3、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威信,能起模范作用。
4、懂得科学的工作方法,能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生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1、本会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
2、本章程一经制订则不得随意修改,如要修改须由办公室主任提交学生会主席团,全体民主讨论通过。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效。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
20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