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会长换届交接规定_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制度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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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会长换届交接规定

第一条

学生社团会长必须从担任过一学期以上的理事以上学生社团干部经民主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及要求参照《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干部管理细则》。

第二条

新老学生社团协会会长交接工作由原学生社团协会会长负责具体实施,组织候选人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候选人登记表》。内容包括该学生社团干部的简历,学生社团协会内的工作表现情况,本人对该学生社团的建设性意见等,递交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三条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团总支对学生社团协会会长候选人进行情况的了解,进行资格审查。院级社团经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的监督下,由该学生社团协会会员大会民主产生新一任的学生社团协会会长。

第四条

民主产生的新一任学生社团协会会长,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团总支报团委批准任命。

第五条

新老学生社团协会会长换届交接时应把学生社团协会档案、财产清单、经费等一切事务及时移交,移交结束后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递交一份财产、经费清单,如在交接之后,出现财产遗失,责任由新学生社团协会会长承担。

第六条

学生社团协会会长换届未上报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或产生的程序、方法不符合规定的,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一律不予承认,一切责任仍由原任学生社团协会会长承担。

第七条

若学生社团协会会长上任后,工作不力,会员反映强烈的,经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证实有权撤消其职务,重新物色一位有能力、经学生社团同意的理事担任该学生社团协会会长。

第八条

本规定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并监督落实。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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