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山新区在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_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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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双山新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224号)、《关于转发2014年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225号)文件精神,强化质量意识,结合毕节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双山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四年努力,新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
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性能明显改善,质量投诉明显减少,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设计阶段和在建阶段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学校等工程。
(二)治理重点:渗漏、裂缝、脱落以及给排水、电气、节能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1、现浇混凝土梁、柱、板裂缝;
2、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
3、外墙脱落、外保温墙面裂缝、室内填充墙墙面空鼓、裂缝;
4、外墙渗漏;
5、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6、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
7、顶棚裂缝、脱落;
8、屋面渗漏;
9、栏杆、扶手施工部符合要求;
10、门窗变形、渗漏、脱落;
11、安全玻璃施工部符合要求;
12、室内数据尺寸控制措施不到位;
13、管道穿楼板没有套管保护、或套管没有采用金属材料;
14、电源供电配电干线桥架及支架没有接地保护;
15、插座回路中接地线采用串接形式不符合要求;
16、配电线路中导线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分色配置;
17、风管穿墙、板没有套管保护;
18、地漏水封高度不足;雨水口配件选材不符合要求;排污排水管道的堵塞。
三、组织机构
双山新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成立双山新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黄珍友双山新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郭正义双山新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刘晓规划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负责人
吴品规划建设局质安站负责人
刘荣梅规划建设局质安站工作员
邓龙规划建设局质安站工作员
谢涛规划建设局质安站工作员
金亮规划建设局质安站工作员
四、时间安排
(一)、按照要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年度计划、宣传计划并印发通知下发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二)、实施推进(2014年至2016年)
1、按照本方案的治理内容,结合实际,2014年重点检查现浇混凝土梁、柱、板裂缝;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外墙砖脱落、外保温墙裂缝、室内填充墙空鼓、裂缝;栏杆、扶手施工不符合要求;管道穿楼板没有套管保护或套管没有采用金属材料等;2015年重点检查外墙渗漏;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顶棚裂缝、脱落;屋面渗漏;门窗变形、渗漏、脱落;安全玻璃不符合要求;室内数据尺寸控制措施不到位等;2016年重点检查电源供电配电干线桥架及支架没有接地保护;插座回路中接地线采用串接形式不符合要求;配电线路中导线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分色配备;风管穿墙、板没有套管保护;地漏水封高度不足,雨水口配件选材不符合要求;排污水管道的堵塞等。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全面推进新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
2、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规范和引导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与治理;
3、组织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宣讲培训,提高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防治质量常见问题的能力水平;
4、推行质量样板引路,在施工现场制作质量实物样板和样板间,作为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的实物参照标准;
5、实行质量分户验收,将质量常见问题尽可能消除在竣工验收前;
6、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树立一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标杆;
7、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督查,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总结推广(2017年)
1、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全面推广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先进经验。
2、进一步制订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转为常态化、日常性工作,并以此带动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治理责任。要求各在建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6月底前制定细化方案,成立领导
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根据专项治理内容和工程实际,针对性地深化细部设计,做好设计交底;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具体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成立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要求专业承包企业提出相关的专项治理措施,加强专项治理的过程控制和中间环节验收;监理单位应针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提出具体监理措施,针对专项治理有关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环节,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治措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建设标准落实专项治理措施。
(二)加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我局将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对参建单位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质量常见病防治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通过抽查、巡查、专项检查等手段,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常见问题和隐患。每月将开展不少于一次专项治理检查,未开展专项治理的企业,项目应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质量问题未得到解决的,不予竣工验收。
(三)、实施信用管理,我局将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并将专项治理情况列入各类工程评优考核内容,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企业和住宅工程不能参加各类评优。对专项治理成绩显著示范工程进
行表彰,记入企业良好行为记录;对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工程存在较多质量常见问题特别是引起质量投诉的企业,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进行通报批评。行为记录纳入建设信用评价体系。通过检查、督查,指导和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四)建立工作报送制度。各施工、监理单位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情况至双山新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由双山新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质安站汇总材料报市质监站。联系人:金亮联系电话:0857-5478014
电子邮箱:1104606709@qq.com
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2014年6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