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老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_日本残疾人康复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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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老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屠其雷
刘锡华
张华义
张雷
摘要:日本的康复事业于1945年开始发展,迄今已有70年历史。介护保险制度、完善的康复服务体系、相关法律为老年人享受康复服务、安度晚年提供了重要的多重保障,完成了老龄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的转变。中国老龄残疾人康复事业在残联、民政、卫生等部门共同努力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在维持老龄残疾人机体功能和生活保障方面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展和“医养结合”政策的推进,老年人康复服务愈加受到重视,并成为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日本老龄残疾人康复体系的分析,就如何进一步发展中国老龄残疾人康复事业,尤其是发展基于社区的老龄残疾人康复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为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借鉴。
作者单位: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北京
101601 作者简介:屠其雷,医学硕士,讲师,教务处副处长;研究方向:老年康复;高等教育管理
联系方式: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 教务处,邮编101601;电话:***,010-61595458;邮箱:527296374@qq.com 基金项目:民政部委托项目:医养结合养老康复服务供给研究(2016MZRL010733);全国老龄办委托项目:以“五大理念”引领老龄康复事业发展研究(QLB2016A028);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委托项目:医养结合背景下老年社区康复研究。
截至201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到2.22亿。在人口老龄化逐渐加重的中国,老年群体已经成为最重要的康复对象之一,老龄残疾人的医疗康复工作也是残疾人康复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康复服务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建设,专业化程度较高,在应对老龄残疾人康复方面经验比较丰富,值得中国借鉴。1 日本老龄残疾人康复体系建设
日本现代意义上的康复事业起步于1945年,经过70多年发展,无论在政策保障、康复医学手段、康复医疗机构建设、介护与康复的结合上都形成了比较完 备的全民普惠体系。日本是世界上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老龄残疾多发多见,日本现代医学预防、临床、康复、保健四大支柱基本建立。从急性期康复介入、恢复期康复、社区康复、居家访问康复、设施康复等各方面都形成了完整保障体系。日本的康复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技术、康复人才体系也发展到一个全面完善、配置国际领先的阶段。
1.1 日本康复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沿革
1.1.1 康复机构服务网络基本成型。20世纪中期,康复医学的概念在美国和欧洲国家提出,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假肢矫形技术与康复工程快速发展。1945年后,为更好服务于伤残军人,日本从美国引入了新兴的物理医学技术,在一些医院设置了理学诊疗科,以西方物理医学为核心的理学诊疗疗法在日本延续至今。在此之后各个都府道县大都建立了各自的综合康复中心、专科康复医院。上世纪60年代日本接触到规范化的老龄残疾人康复理念,并在一部分医疗机构中逐步开展了老年脑卒中患者康复治疗实践。1986年开始鼓励设立养老设施分流“照护式住院”,提供康复护理型养老服务,逐渐普及到全日本,很多临床后康复服务开始延伸到这样的机构中。日本针对全龄人群的康复机构主要有四种:一是专门的康复机构。以国立康复中心为代表,工作人员属国家公务员。康复中心一般分成医院、康复训练所、学院以及研究所4个部分,各有分工又相互配合。二是在综合医院内设立的康复科。三是专为残障智障人士开设的福利设施康复疗养所。四是回归就业的职业康复训练机构。根据厚生劳动省2012年数据,日本可以提供上门康复预防和介护的护理机构有30269所,可提供老人日托(往返)康复预防和康复护理的设施有32432所[1],服务网络全面覆盖了日本所有的都府道县。至此,日本全国康复医疗机构的网络基本成型。
1.1.2 康复服务政策逐步完善。进入20世纪90年代,日本人口结构发生变化,人口红利消失,日本进入老龄社会。日本制定和推动了《推进老年人保健福利十年战略》(黄金计划),修订了《老年人福利法》和《老年人保健法》。强调国民和国家的共同责任,减轻国家的负担。1992年,政府推出老人访问(入户)介护制度,实施居家护理和康复训练(不太通)。2000年日本实施《介护保险法》,该法是强制保险制度,40岁以上日本国民都须缴纳保险金加入。加入后在健康预防、恢复期康复、院后介护三个环节都可以按照规定使用介护保险。自2000年日本实施《介护保险法》实施以来,日本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医疗保险+介护保险”结合型老龄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体系。在临床康复阶段,患者可使用职工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公务员共济组合保险和高龄老年人医疗保险支付临床医疗服务项目,个人支付比例大致相同(30%左右),其余由医疗保险支付;在恢复期康复阶段,经认定评级后可以使用介护保险;在院后康复阶段,院后需要继续康复的老年人无论是居家、社区还是进入养老设施,都可以申请使用介护保险支付,经认定评级后接受专业康复服务或生活介护。随后又新增了社区援助、社区综合护理体系等内容,鼓励需要接受介护的老人在社区就近接受康复服务和介护。对于日本老年残疾人来说,接受康复服务和介护比过去更容易,由于服务提供者的竞争机制,老人也多了自主选择性。
1.1.3 康复辅助技术比较先进。自20世纪60年代日本的现代康复医学技术形成以来,逐渐追赶上了西方现代康复医学的脚步。日本康复医学会、日本理学疗法士协会、日本作业疗法士协会、日本言语疗法士协会、日本认知症护理学会和一批大学、研究院近些年一直在从事尖端康复医学技术的科学研究和试验。研究成果已经赶上欧美发达国家。在日本国际上比较知名的大型康复辅具生产厂家有近30家。每年一届的“东京国际福祉机器展(HCR)”汇集近千种康复辅具器具、康复出版物和软件产品。已经成为世界顶级三大康复辅具器具展会之一,同时也给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的发展带来良好示范作用。
1.1.4 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已成体系。高素质康复医疗专技人才是支撑日本康复居于世界一流水平的基础。日本康复医师分为两类:专门康复医师和认定康复医师。专门康复医师医科大学毕业后须有五年进修时限,其中三年须学习临床康复医疗内容。认定康复医师的要求比专门康复医的要求略低。康复治疗师是日本保证康复治疗质量的支撑保障。日本的康复治疗师主要有理学疗法士(PT)、作业疗法士(OT)、言语疗法士(ST)、假肢矫形装具士(P&O)、心理疗法士等多种。日本从60年代就制定了理学疗法士和作业疗法士法,规定理学疗法士及作业疗法士的学业水准应为高中毕业后修读专业3年,并需要通过国家考试才能获得从业执照。目前日本理学疗法士协会和作业疗法士协会注册的治疗师都超过了5万人。日本的理学疗法士和作业疗法士都是国际认可的。完善严格的康复治疗师学历教育、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和准入制度使得康复治疗师享有较高的社会地 位和经济待遇,大多享受公务员待遇。日本康复专门技术人才高低搭配、训练和准入严格,为日本康复服务体系居于世界一流水平构建了坚实基础。1.2 日本康复服务供给体系的实施效果
1.2.1 承担了老年人健康重要的保障功能。从日本人口死亡率来看,战后到50年代中期急剧下降,此后缓慢下降。死亡率带来的就是人均寿命的延长。这是日本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医疗保险制度和介护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预计到2060年日本男性和日本女性的寿命将达到84.19周岁和90.93周岁[2]。还会保持世界人居寿命第一的地位,也意味着老龄化会进一步加剧。
1.2.2 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公平性、互济性和社会性。相关法律制度起到了社会“稳定器”作用,缓和了社会矛盾,为社会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老年人可以花费较少的支出享受良好的康复与介护服务。保险支付项目细致全面,包括住院期间的养病补贴、子女养育补贴、看护疗养费、饮食疗养费、介护的适老化改造费、康复指导费等等。医疗康复机构发达,不分医院大小、地点,老年人无论在哪里都能接受优质的康复与介护服务,减轻家庭负担。
1.2.3 接受康复和介护服务的收益人群不断扩大。服务内容增多。申请需要康复、介护或需要支援的事件件数,从刚实施的2000年的269万,增加到2012年的523万件。增长了94%。接受服务的国民人数有很大的增长,居家访问介护服务12年增长了238%。居家介护的加强,减轻了家庭护理的负担。厚生省《平成15年厚生劳动白书》调查表明,日本民众对介护保险制度的作用评价持积极态度。1.2.4 为日本的经济提供了新的商机,形成了康复与老年介护产业。2000年日本用于介护保险的总费用为3.6万亿元。2013年日本用于介护保险的总费用为9.4万亿日元,13年时间内增加了2.6倍,介护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一起,支撑起了巨大的康复与介护服务市场,促进了就业。1.3 日本老龄残疾人康复的卫生经济学思考
科学合理的康复服务相对于老年人的生命健康、良好愈后、经济负担等综合指标来说,能够产生更高的卫生经济学效益。这对于康复医疗和老年人长期照护基础薄弱的中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3.1 日本老龄残疾人康复预防及效果。日本老年康复体系比较完善,特别注重 康复预防和康复管理,也产生了良好的效果。虽然目前尚未获得康复服务与经济学之间的具体关联数据,但是可以从人口平均寿命和高龄老人的健康程度侧面反映出来。日本非常重视康复预防,1990年颁布《卧床老人数量减少到零计划》,通过康复积极介入,减轻老年人功能障碍或残疾并参与生活和回归社会,从而有效降低因卧床而造成更多并发症的发生,减轻医疗资源的不恰当的过度消耗。1.3.2 老年康复服务总体医疗成本的控制。良好的的康复服务供给与康复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到患者健康恢复、经济效益和价值取向等方面,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决定。只有对各学科的作用和职责有充分的理解,才可以确保为患者提供协调的治疗,而不是为了有限的资源相互竞争,重复提供治疗。研究发现,若给予脑卒中对照组和康复组患者均接受神经内科的常规药物治疗,其中康复组增加适当的康复治疗,康复组因为治疗初期因为提供康复治疗而提高了医疗的绝对成本,但是以住院总费用计算的成本-效果分析及增量分析来看,与对照组相比,每1分康复评估良性转归得分所需的医疗总成本是下降的,尤其随着时间的延长,康复治疗的效果和综合效益所产生的优势更加明显[3]。
1.3.3 老年人社区康复的综合效益与应用价值。日本很早便有维持期的康复治疗手段。特别是自2000年介护保险法实施以来,加强了在宅老人介护预防的力度,虚弱老人的社区康复运动得到了大力的发展。日本的社区康复强调在日常生活的琐事中挖掘老人身体的潜力,改善老人的“身体动作能力”,“恢复体力”,“扩大活动范围”三大要素,通过合理的康复训练,改善身体的状况,提高机体的能力,使老人恢复自信最终能恢复正常生活。目前这种能力康复训练不仅在社区医疗中广泛展开,由于其低负荷,风险小,疗效好等特点,临床上在治疗一些慢性疾病方面也被推广应用,有着良好的疗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