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_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广元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广元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努力践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的实施意见》(川教„2009‟24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重点,以提高师德修养为目标,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爱岗敬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三、考核内容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做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事,不传播有碍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和观点。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二)爱岗敬业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认真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不得敷衍塞责。
4、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关爱学生
1、真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慈相济,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2、保护学生安全,在学校教育教学或校外集体活动中把安全放在首位,危急时刻能够挺身而出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有效防止学生发生伤害事故。
3、关心学生健康,多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发现和排除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4、维护学生权益,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1、遵循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手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3、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和不良情绪,发现事故苗头,化解各种矛盾。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以激励和鼓励为主,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品行端正,言行一致,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坚持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带着不良情绪上课,不酒后上课,不在教学活动中吸烟或使用通讯工具。
3、坚持廉洁从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以职业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不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4、加强团结协作,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尊重同事,与领导、同事、家长建立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良好协作和互动,自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坚持不断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专业发展能力。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师德表现差的教师进行教育、诫勉。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民主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及所任教的其他班级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小学低年级(1-3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评互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议范围。
(三)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自评互评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等次确定
(一)师德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组织或煽动集体上访,罢课或变相罢课的;
2、未经所在单位同意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经教育改正效果不明显的;
3、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4、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师德”部分的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骨干教师评选、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都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对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解聘。
六、组织领导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师德考核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考核工作,积极参与评议。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以至处分,并限期改正,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走形式、走过场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市教育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年度考核和评比时视情况轻重扣分。对辖区内发生的违反师德的案件处理不力、包庇纵容、大事化小,甚至隐瞒不逐级上报的学校或县区教育局,年度考核和评比时加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