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律会人事管理条例_学生会人事管理条例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大学生自律会人事管理条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生会人事管理条例”。

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人事管理条例

总则

第一条 自律会的人事任用方式为选举和任命。

第二条 自律会的人事原则是“平等竞争、严格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用、严谨求实”。

第三条 自律会的干部(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助理、部长、副部长)、干事、楼层长的工作是志愿无偿的。

第四条 自律会必须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第五条 以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实践活动为主题,倡导良好校风、学风,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第六条 积极协助学校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沟通上下。

第一章 人事任免制度

第一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任命产生。

第二条 其他部门的干部,干事的录用采取推荐与公开招聘的方法,对招聘和推荐来的同学必须经过一个月的试用考察,考察合格后作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正式录用,到下届换届时,经组织部考察,主任团监督下,合格后发予聘书,同时建立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干事档案。

第三条 干部换届选举制度

(一)选举条件:个人自愿留在自律会为同学们继续服务;加入自律会以来纪律

良好,无严重的违纪行为;平时表现良好,工作积极努力,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

(二)选举方案:

第一 在自律委员会自然换届时,由各部门统计参与干部换届人员名单,后由组织部参考干事档案,择优按比例推选到主任团,由主任团确认。

第二 通过干部竞选演讲、干部面试、最后由主任团、秘书处确定,呈递

学生工作部,然后在学校公示一周,若有被举报不良情况者,经主任团核

实无误,则取消其干部任职资格.。

第三 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第三条 干事的选拔

(一)因自律会工作开展的需要,自律会在全校范围公开招聘校自律会干事。招

聘前应将招干部门所需人数、要求等以书面形式上报主任团、秘书处批准后,再以有效方式向全校同学做出公告。

(二)应聘者基本条件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学有

余力,乐于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具备一定综合能力的四川理工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应聘者需填写自律会制作统一印发的报名表,招干部门负责人应对应聘者的填表内容、业务特长进行考察和面试。面试工作由主任团总负责,各部门部长协助配合,招干部门负责人主持本部门招干面试,最后综合各方面信息对每位应聘者给予总评。

(四)录用是以总评和应聘者志愿部门按所需人数综合考虑,由部门负责人择优

录用,录用名单需由主任团审核,呈递主管老师批准后,方可对外公布。

(五)被录用应聘者应填写干事登记表。

(六)招干工作结束后,招干部门须将此次招干工作有关资料,包括报名表、登

记表、干事花名册等一并交至办公室存档备案。

(七)为了提高各部门干事的积极性,在招新时可适当增加名单人数。

第四条 干事、干部的辞退

(一)若干事、干部由于休学、实习、生大病等不能在学校继续学习的,干事辞

退需交书面申请,先由所在部门进行审核,递交主任团审核,审核通过

后方可辞退,在交有组织部存档。干部还需做好工作的交接。

(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等不良表现的干事、干部,由主

任团决定,劝其离职。

(三)在日常工作中,个人表现严重违反自律委员会管理条例,缺席次数多达3

次,严重扰乱大学生自律委员日常工作的,经主任团、秘书处决议,给

予其开除。

第五条 干事、干部的调动

(一)若干事、干部由于身体、学习、生活或其他原因,自愿调到自律会其他部门时,需交正式书面申请,递交组织部考察后,再递交主任团审核。

(二)经组织部考察,若需要对干事、干部在工作上进行调动,组织部上报主任团审核

第二章 评优制度

第一条 每年评选优秀干部、优秀干事、优秀楼层长各按人数比例评出人数。

第二条 优秀干事、优秀楼层长的评选,在每年末各项活动结束之后进行一次评优活动,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一学年中没有挂科。

(二)在所属二级学院没有任何违纪情况。

(三)在成员大会缺勤不得超过一次,请假次数和迟到不超过两次,部门会议不

得超过两次(包括请假、缺勤和迟到)。

(四)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并能提出

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五)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活动。

(六)评选方案:实行百分制,即平时表现(参加会议的出勤情况、纪律等)八

十分,各部门部长给部门成员打分 二十分,由组织部统分并标明名次,交

由主任团最终凭定出该年的获奖人名单。

第三条 优秀干部的评选,自律会优秀干部由自律会全体干部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优秀干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部开会时部长必须到场主持会议。

(二)在各部开展工作时,部长及副部长要对工作进行整体上统筹安排,以身作

则,不得推诿责任。

(三)在一学年中没有挂科。

(四)在所属二级学院没有任何违纪情况。

(五)在成员大会缺勤不得超过一次,请假次数和迟到不超过两次,部门会议不

得超过两次(包括请假、缺勤和迟到)。

(六)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并能提出

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七)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活动。

(八)平时表现(由主任团、秘书处考察)。

第三章聘书的发放

第一条 聘书的发放范围:所有达到考评条件的自律会成员均有权利得到自律会发放的聘书一张。

第二条 聘书的发放条件:

① 自律会每位成员(干部、干事)在其位任期满一年才可发放聘书。

② 每位自律会成员的基础分为一百分,年终由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团综合考评,根据平

时的加分减分的累计,最后分数低于八十分者,不予发放聘书。

附表1

第四章加分、减分细则(详见附表1)

本条例对全体营盘校区全体自律会成员有效,旨在提高每位成员的纪律性,自觉性,从而保证自律会健康有序发展。本条例以80为基础分干事低于70分则取消评优资格 干部低于75分取消评优资格

具体条例如下:

1.凡参加各种会议活动,迟到一次干事扣1-2分。部门立会暂不扣,但应由部长

做好出勤纪录,作为日后评优依据。

2.凡参加会议活动无故无假条缺席早退者,干事早退扣1-3 分。该种情况出现

两次及其以上,取消评优资格

3.会上若有意见,举手发言。在会议过程中不得嬉戏,吃东西,玩手机,若发

现上述情况干事扣1-2分。

4.会议中应做好会议记录,每月检查一次,干事由干部负责检查,干部由主任

负责检查,若有缺失记录者,干事扣1-2分。

5.参加大小会议 活动都必须佩带工作证。无工作证者,干事扣1-2分

6.在查寝及检查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并使用礼貌用语

7.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者,干事扣1-2分

8.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活动,所有假条必须由主任签字生效,并更据请假理由,扣0.5-1分。请私假达三次者 取消评优资格。

9.在活动中表现较差 且屡教不改者 扣1-2分

10,成员所在寝室连续获得两周流动红旗(在本栋卫生检查中)的加3分; 11,为自律会作出明显贡献者,按贡献大小加3-5分;

12.大型活动表现积极者 加2分

13.积极提出建议者,或策划,报告等优秀者加2分

14.除做好本部门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者加1分

15.成员内部卫生、安全检查优秀者加2分

16.对值班,查寝工作认真负责者加1分

17,学期结束由初始总综合分数减去扣分加上加分为成员学期总分,学期评优即按此标准。学年总分为上、下两学期总综合分之和除以2求出平均分;

18,学生评优者总综合分数不得低于80分;

19,学年总综合分数低于60分者,请求自动离职。

20,,,,(待以后补充)

注:在加分情况下干部与干事一视同仁无差别待遇

《大学生自律会人事管理条例.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大学生自律会人事管理条例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学生会人事管理条例 大学生 人事 管理条例 学生会人事管理条例 大学生 人事 管理条例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