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员_专职调解员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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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人 民 调 解 员
记林溪村人民调解员姚月林同志在调解民间纠纷中的先进事迹。
林溪村人民调解员姚月林在担任调解工作以来,任劳任怨、不计报酬,一心赴在化解民间纠纷的工作上,不管任何时候,就是秧子挞在田坎上,只要民间纠纷发生在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他公道正派,热心于调解工作,把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看成是为民办好事,也是发一点老共产党员的余热,并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是一个做调解工作的行家里手。
这里记叙几件突出的事例:
一、2009年7月1日火葬工作在林溪村正式实施时,坪上组谢良全的81岁高龄的老母逝世了,又是全村丧葬改革的第一个老人,九十度的大转弯哪个当孝子的都不愿让自己的生身之母被化成一把骨灰,加上当地风俗势力的影响,做此工作实在是艰难。此时,姚月林同志当机立断,主动配合村委会主任郑德江同志一道耐心细致的做通谢良权的思想工作,使林溪村的丧葬改革得以顺利开了一个好头。
二、2010年2月13(即古历的腊月29日)晚上,为了让村民及当事人双方都过一个清静、快乐的春节,姚月林同志不惧寒风刺骨的严冬和林管员杨昌文同志一道把古龙组韩必勇与韩必玉两户从1962年开始纠缠至今的山林纠纷调解好,并写有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双方签字言和时已经是大年腊月三十日的黎明,当姚月林起身走时韩必玉的二子握着姚月林的手感慨地说:“月林同志,你这次彻底的把我们两家历时40多年的矛盾纠纷系系割断了,我们永远都忘不了你的恩情”。姚月林也高兴地说:“这是我一个人民调解员应有的责任,我应感谢你们双方的支持才对”。
三、2010年4月27日,姚月林同志在石板组调解了郑传福、郑锡俊、郑锡勇弟兄三人为父母的遗产分配争吵了多回的矛盾纠纷,写了调解协议书,绑定了今后再不为此事发生纠纷。
四、2010年6月14日和村调解委员会的同志一起调解好了石龙组韩世猛与韩必玉打架斗殴一事,韩必玉为泡七十生日酒筹备燃料时与韩世猛在界判不明发生争执,互不相让,双方打斗起来,韩必玉被打伤,住院20多天,花去医药费8000多元,身体康复后,经姚月林和调委会的其它同志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座谈协商,加以说服、劝导、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并在协议上签了字,韩世猛在限期内付清自己承担的部分医药费。
五、2011年元月28日(即2010年腊月25日)姚月林和村付书记王全国同志参加黄金组80多岁的老共产党员吕华宣因病在土坪敬老院去世火化骨灰的安葬事务协商,因吕华宣无有子女,但有一定的遗产,黄金组的村民众说纷去,组长王昌富难明决断,向村委汇报了,村支部付书记王全国同志和姚月林二人冒着寒风凌烈的天气立即赶到黄金组,在风水丫潮湿寒冷的小庙里呆了五个多小时,终于把吕华宣同志的丧葬事务协商调解清处,让一个对党忠诚的老共产党员能含笑九泉。为了对一个党员的尊敬,姚月林同志向王书记建议“村支部应由老党员吕华宣同志送只花圈,并买几十元钱的鞭炮,以表村支部对一个党员告别时的敬意”。王全同志当即赞同了这一建议。
姚月林同志为社会和谐的稳定,调解民间纠纷的事例举不胜举。
他确是做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的“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解决,防止矛盾激化”。由于姚月林同志办事认真,说话公正,一身正气,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很高,办事能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真值得我们做调解工作的人钦佩和学习。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